您的当前位置:

综述

第四编 政治

综述




清代,龙江境内实行土地分封、“旗民之治”的封建制度。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龙江
属黑龙江将军辖地,将索伦、达斡尔等族人编入八旗。设协领、佐领,作为总理或分理,掌管
人口、田宅、兵籍等旗务。建立以军统政,军政合一,为戍边服务的统治机构。光绪二十九年
(1903年),中东铁路建成通车,沙俄势力侵入。属境除有俄国租界地,驻扎沙俄军队之外,还
有俄国、日本等国资本家开设的金融机构和工商企业,已使龙江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清
末,统治者为加强边防,开放封禁,“移民实边”,境内人口愈增,民事也日趋繁杂。“熟地
日广,租税待征”。这种形势,迫使清廷改变衰朽的八旗制度。军政分开,施以地方行政。光
绪三十一年(1905年)建黑水厅,管理龙江境内市政及四乡民政。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黑水
厅升为:龙江府。从此,结束长期的八旗制度,地方政权机构开始逐渐完善。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的封建统治,成立中华民国。民国2年(1913年)建立龙江县,
隶属黑龙江行省在“民主共和”的口号下,实行军阀统治。民国17年(1928年)前,巡抚、督军
受奉系军阀节制,并推行其政令,享有很大的自治权。在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官僚资本主义
三座大山的压榨下,龙江县人民不断开展反帝爱国斗争。民国17年(1928年)11月,为反对日本
侵占吉敦路,成立昂昂溪学生路权后援会,领导员工、民众,开展维护路权的斗争。民国18年
(1929年)8月,由共产党员邹大鹏在昂昂溪特区第五中学,组织“反帝青年大同盟”,传播马
列主义,进行反帝爱国活动。民国20年(1931年)日本侵略军发动“九·一八”事变后,在抗日
将领马占山、苏炳文、张殿九领导下,开展了举世闻名的江桥抗战和嫩西鏖战,给日本侵略军
以沉重地打击。

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龙江县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建立伪政权龙江县公署,
还以街村制取代保甲制。同时在县公署内大量委任日系官吏,设有日本参事官(副县长)、经理
官、指导官、礼学官等,掌握实权。此外,还建立“协和会”、“兴农合作社”,推行行政、
协和会、兴农合作社“三位一体”制。并建立警察署、检察厅,法院,及宪兵队和特务组织。
设“国防妇人会”、“青少年团”。实行《国兵法》和“勤劳奉仕”制度。强征“出荷粮”和
推行日用工业品“配给制”。使全县人民遭受严重的政治压榨和经济统治,处在水深火热之中,
民族矛盾日趋突出,反帝爱国斗争不断兴起。1933年8月13日,伪龙江县公署日本参事官中川
胜,前往富拉尔基巡视治安,乘小汽船经嫩江返齐至哈拉屯附近,被当地群众毙于水中。1939
年,中共北满临时省委派共产党员到李三店开辟地下工作,宣传抗日救国思想,组织抗日救国
会。1942年10月,抗日救国会组织遭到破坏,先后有30人被捕,有4人死于狱中。这种严酷的
殖民统治,延续整个日伪统治时期。

1945年“八·一五”日伪政权垮台,以伪县长常守陈为首,组建了“龙江县解放委员会”,
各区相继建立“地方维持会”,并成立武装——县、区自卫团。9月,国民党县、区党部建立。
11月中旬,中共嫩江省工委派特派员周刚、张培凯接收伪龙江县政权。同月,建立中共龙江县
委、龙江县政府。1946年5月16日,在富拉尔基召开县参议会,选举县长、副县长。并加强了
区、村政权建设。同时,组织地方武装——龙江县公安大队、各区公安中队。还相继建立工会、
妇联、农会、儿童团等群众团体。到5月底,地方维持会、国民党县、区党部全部解体。在中
共龙江县委领导下,从1946年6月~1948年底,经两年多的时间,完成了剿匪、反奸清算、土
地改革、建党建政、参军支前、发展生产等项任务。全县农村普遍组织起各种类型的互助组。
胜利地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开始向社会主义革命时期转变。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龙江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人民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1950
年6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全县动员942名青年参军,600多名民工参加担架队,并捐
献23亿元(东北币)购买飞机、大炮,以及肉类、粉条、干菜等大量物资,支援朝鲜前线。1951
年全县开展坚决镇压反革命运动,逮捕并镇压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保卫了新生的人民
政权。1952年之后,县委还领导了“三反”、“五反”运动,及“农业合作化”和对私营资本
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到1956年底,全县农村共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245个,入
社农户54706户,入社农民达95%。城镇468户私营工商业,参加公私合营厂店和手工业生产合
作社。

1958年全县开始“大跃进护,实行“人民公社化”。并在“大跃进”中开展“反右倾”。
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忽视客观经济规律,出现高指标、浮夸风和“共产风”,使生产力
遭到破坏。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公安司法等部门机
构瘫痪,县,社,大队、小队4级干部,绝大多数靠边站,反拾走资本主义道路问题”。在清
理阶级队伍过程中,还发生了大量的冤假错案,伤害了一批干部和群众。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
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完善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权力机关和政治
协商、民主监督作用。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落实党的各项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
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180多起案件,逐一复查,属冤假错案的给予平反,恢复名誉。对反右
斗争中错划的154名右派分子给予纠正,安排工作。对台属和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分别落
实政策。统战政策、宗教政策、民族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也都得到妥善落实。与此同时,
人大、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与活动也得到恢复。公安司法部门、各级民兵组
织也在保卫社会治安,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中进一步发挥作用。1983年开始实行经济制度改革,
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镇工商企业,实行经济承包。全县普遍开展物质文明和精神
文明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1985年,根据省市委的部署,
全县进行整党,纯洁了党的组织,增强了党的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