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的组织机构
第二节 党的组织机构
一 县委
1945年11月,嫩江省工委任刘烨为中共龙江县委书记,周刚为宣传部长。
1946年1月,高可际任县委书记,何琳为组织部长(不到半年去甘南),周刚任宣传部长,
肖磊任民运部长。
1946年6月,县所在地从齐齐哈尔迁至富拉尔基,刘淇生任县委书记(政委),高可际任副
书记兼组织部长。县委机构设8部1室,即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秘书室。1948年公开建党,
县委也相应公开,内设机构增加了城镇工作部、直属机关总支,改社会部为民运部。1951年增
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改称纪律监察委员会),取销民运部。1952年增设财经贸易部、党训
班。1954年秘书室改称办公室,增设农村工作部,财经贸易部改称财贸工作部。1956年创办《
龙江报》,后改《龙江日报》(1959年7月29日停刊),同年又增设工业交通部、统一战线工作
部、政法工作部(1962年撤销)。1957年6月增设文化教育部(1957年底撤销)。1958年改党训班
为县委党校。1960年设县委学习室、林业工作部(1961年8月撤销)。1964年县委办增设机要室,
到1966年县委内设机构没有新的增加。
1956年9月县委设书记处,设第一书记和书记处书记(1964年撤销书记处)。
1966年“八·一六”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在“踢开党委闹革命”、“整党内一小撮
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口号下,县委、各党委及基层支部领导干部纷纷被揪斗,党的组织
全部瘫痪。1968年2月,成立中共龙江县革命委员会核心组,恢复了党的组织生活,开展了整
党建党工作。1972年召开中共龙江县第五届党员代表大会,县委组织机构得以恢复。职能机构
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农工部。1976~1980年先后恢复纪检委、党校、统战部。1981年
建老干部办公室(1983年改设老干部局)。1982年设政法委,同年增设“核查三种人办公室力和
贯彻办。1985年设党史办和“五四三办公室”。到1985年,县委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
宣传部、统战部、农工部、纪检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党史办、党校。(见表182)
1945~1985年的40年间,先后在中共龙江县委工作的有15任书记、35名副书记。(具体情
况见表183、184)
二 区 乡(社)系统党委
龙江县区、乡(社)党委的建立,始于1946年。机关和企事业党委(总支)是在党员不断增加
的情况下,逐渐建立起来的。1946年、1947年有区委10个。1948年按行政区域全县建立11个区
委。1952~1955年,由于行政区划变动,党委增加到15个。1956年龙、景两县合并,实行区辖
乡体制。同年9月,撤销区,乡由县直属。全县有4个党委,52个总支。1958年人民公社化,实
行“政社合一”,并小乡为大社,全县改为15个党委,3个总支。1959~1965年,少数公社型
大,不便领导,加之机关、企事业党员的发展,党委增加到33个,总支增到14个。1966年“文
1985年县委组织机构表 18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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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大革命”开始,各党委和总支委员会,普遍受到冲击,停止了工作。取而代之的是公社革命
委员会,以及系统的革命委员会。1972年恢复公社和县直各大系统党委,全县建28个党委、20
个总支,终止8年的基层党委的工作又复开始。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于1983年实行政、社分开,复建乡党委会,各系统也成
立专门的党委机构。到1985年全县有党委48个,党的总支委员会49个。
三 基层支部
1947年只在县委、县政府机关设有基层党支部。1948年公开建党后,基层党支部发展到115
个。1949~1985年的36年中,基层支部达到1044个,农村行政村,城镇机关、学校、工厂、企
业均有党支部。每个支部设有正、副书记,组织、宣传、监察委员等。(龙江县历年党组织情况
见表185)
表183 中共龙江县委书记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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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4 中共龙江县委副书记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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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4 (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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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85 龙江县历年党组织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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