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统战工作
第七节 统战工作
中共龙江县委,于1956年设统战部,负责党外知识分子和私营工商业者的工作。“文化大
革命”开始,统战工作中断,直到1979年底机构得以恢复,并从多方面开展工作。涉及对象
25625人,占全县人口的4.5%。
一 少数民族工作
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后,遵照中共嫩江省委指示,县委大力支持少数民族的自治
活动。在富拉尔基成立蒙古自治联合会纳温分会,阿木古郎(又名杨士贤)任主任,帕格达(又
名杨士义)任副主任。1946年5月16日召开县参议会议,成立龙江县政府,选举达斡尔族代表、
蒙古自卫大队政委鄂嫩为副县长,负责少数民族工作。在土地改革运动中,蒙古自治联合会组
成工作组,带领群众斗争了达斡尔族的“三大家族”鄂范五、德宝全、沃来宝。经过土地改革
运动的锻炼和实际斗争考验,少数民族干部,如茫哈、范景阳、多海祥、单章宝、郭岚(女)、
鄂英寿,吴楠、崔东龙、白云生、全宝成、高瓦(女)、关毅等,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
了县、区一级领导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全县14个少数民族,在县人民代表大会、县政治协商
会议,少数民族代表均占一定数量的名额。为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事业。在省地有关部门
大力支持下,1964年投资1.5万元建立了朝鲜族龙鲜学校。1977年投资3.8万元建立了达斡尔族
莫乎学校,1981年投资0.8万元建了达斡尔族二沟学校。
二 宗教工作
1945年前,龙江县境内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理教等。有教堂、寺
庙30余处。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将县境内所有外国神甫、传教士驱逐出境。教堂和庙宇有的做
学校,有的做其它公用,有的拆除扒掉。教会所有土地,分给农民耕种。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取缔了反动封建会道门,惩治了一批披着宗教外
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会道门头子及不法分子。1955年,中共龙江县委根据党的“宗教信仰自由”
政策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于1958年组织成立了高地营子天主教爱国小组。“文
化大革命”中,宗教再次受到冲击,1979年恢复宗教工作。1980年高地营子天主教爱国小组组
长尹庆,被推荐为黑龙江省天主教爱国会常委,1981年又被推荐为县政协常委和被选为县人大
代表。1982年12月11日,黑龙江省政协委员、省天主教爱国委员会主委王瑞环,来龙江福山永
公社高地营子大队巡视教务,齐齐哈尔市教区天主教神甫王继先,自1981年起,每年到高地营
子视察教务二、三次。或做“弥撒”、“满四规”、“终福”等圣事。
1980年底,经省宗教事务处批准,开放了龙江镇清真寺。省县、龙江镇共拨款7000元,在
维修原有房屋基础上,扩建了4间砖瓦房,作为同族群众的宗教活动场所。为了加强管理和组
织广大穆斯林过好正当的宗教生活,成立了龙江镇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
1984年11月5日,成立以朱忠文为组长的龙江镇基督教“三自”(自治、自养、自传)爱国
小组,受洗发展新教徒10名,确定吴忠礼家为活动点。
三 侨务工作
据1982年统计,龙江县内有外国侨民14人,归国华侨27人,侨眷5人。对归国华侨,按照
中共中央“根据情况,适当安置”的指示,以及他们在国外从事的各种不同职业和意愿,分别
在龙江镇、景星镇、龙兴镇的农机、医院、饭店、照像等行业做了适当安置。各尽其才,各得
其所。
四 台属工作
1982年初,对龙江县内去台湾人员亲属,做了全面调查,共有25户,112口人,分布于9个
公社。台属中,有中共党员5人,局(科)级领导干部1人,一般干部6人,科技人员1人,工人8
人,农民8人,有8人通信,2人通汇。
根据党中央对台属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量才录用,适当安排”的政策,中共龙江县
委、县政府,对因系台属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揪斗和不合理扣罚工资的王照谨、张林彬
各补偿500元;住房和生活有困难的孙翠枫、张青饶分别给予解决住房和困难补助。
1984年对县种子公司干部、农艺师张晓儒,因台属问题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取消预备党
员资格,经本人申请,组织核实,恢复了党籍,并提拔为种子公司副经理。
五 知识分子工作
“文化大革命”前,中共龙江县委对党外知识分子,贯彻了“团结教育,量才适用”的方
针,在385名党外知识分子中,任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政协委员,政协常委有111人,
在全县正副局(科)级干部中,有非党知识分子3人。1979年后,根据党对知识分子“政治上一
视同仁,工作上大胆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的政策,对党外知识分子做到逐个研究,落实了
有关政策。平反冤假错案1人,改正错划右派7人,恢复原领导职务的4人,新提拔到领导岗位
上的19人,其中县团级干部2人,局(科)级干部3人,股级干部14人。在政治上,积极发展知识
分子入党,近5年中,青年知识分子入党的过百人。县人民医院内科主任、主治医师曹渺从医
30多年,医术高超,工作积极,服务热情,深受群众赞扬。根据他多年要求入党的愿望,1981
年在他63岁时被批准入党。
1984年之后,县委还加强对非党知识分子和党外人士的考核推荐工作,共考核推荐党外人
士近300名。其中提拔为副县级8名,副局级5名,股级10多名。选为县政协委员、县人大代表
的百多人。
六 落实政策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实行“既往不咎,一视同仁,量才录用,适当
安置”的政策,中共龙江县委于1981年5月组织专人内查外调,查明全县有起义人员8名,投诚
人员5名。在13人中,团级3人,营级1人,连级4人,排级2人,士兵3人。在职的4人,死亡2人,
在农村务农的7人。这些人在历次运动中,因追究历史问题被判刑的有10人,犯有新罪行受到
刑事处分的1人,受批判的2人。对于这些人员都区别情况,按政策规定,逐人落实。其中,原
国民党五十二军暂编五十八师三团副团长牛匡时,1948年2月随军在营口起义,起义后任中国
人民解放军五十军一百五十师三团副团长,1949年4月到军大学习,后回富拉尔基任教,1951
年镇反中,被错判死刑。1975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撤判平反,补助1500元,子女的工作也给予安
置,家属对此满意。1948年在长春东大桥带一个班协械投降的蒋玉昌被遣回乡,1958年因追究
历史问题,判刑10年。1979年由龙江县人民法院撤判,安排瓦厂当工人,补助500元。1981年
落实政策时,其爱人和3个子女,同时迁入县城。1984年经县领导批准,由单位再次给予补助
1350元,蒋玉昌甚为感激。李应甫,赵启顺、朱迁海、宋致平4人皆系国民党起义人员,因错
判于1968年由甘南县音河农场下放到龙江县,后又转回音河农场就业。李克清、宋克明、李金
城、王兴中4人,分别落实了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1957年在反右派斗争中,全县划定右派分子154人,划为“中右”、“右派言论”的248人,
外地流入的右派分子70人。根据中共中央1978年关于改正错划右派的文件精神,中共龙江县委
抽调专人,对全县右派分子进行全面认真复查,并按照政策,改正错划右派154人,改正中右、
右派言论248人,对受株连的子女43人也落实了政策。1983年之后,对改正右派政策遗留问题
进行了清理。县工商局达斡尔族干部郭永庆,错划右派问题改正后,被安排在农村工作,因子
女多,老伴体弱多病,要求组织上给予照顾。1984年由县委统战部门牵头,同有关部门联系,
将其从农村调入县城工作,安置了部分子女就业。并解决了住房问题。对经过多年改造的地富
分子给予摘帽。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将小手工业、个体商贩等劳动者257人,划为资
本主义工商业。1980年1~6月,根据中央有关落实私营工商业者政策的精神,经过复查予以纠
正。有255人领了定息,金额为158740.26元。并对60年代初下放的3名老工商业者,恢复了公
职,分别给予安排。此外,恢复领导职务的2人,恢复干部的17人,其中有4人被选为县政协委
员。工商业者宋齐廷的两间砖平房,“文化大革命”前被挤占,后又转卖,本人上访多年,没
有得到解决。1984年落实私营工商业者政策时,把房子退还了本人。1985年进行工商联会员登
记工作。经过深入宣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查明全县有工商联合会会员76人,在职11人,
登记之后,召开了会员大会,成立了工商联会员领导小组。为恢复县工商联做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