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人事
第四节 人事
一 干部管理
1945年11月建立龙江县政府,干部由中共龙江县委统一管理。1949年之后,党政干部仍以
县委管理为主,但在管理范围、层次、级别上有了变化。1955年后,除县委管理副科级以上干
部和党群口以及基层党委的干部外,县政府管理的干部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县政府序列内及
企事业单位、乡(镇)场,股(科)级干部的考核、调整、任免;二是县政府各部门一般干部、乡
(镇)助理员的调配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录用、审查;三是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干部的
调转手续,接收安置部队转业干部和大中专毕业生;四是办理县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副局(科)级
干部的任免。
1984年,本着“管少、管活、管好”的原则,改革了干部管理权限。县政府除管理各委、
办、局(含序列外的局、公司、站和局级厂)内设的人事监察科(股)的正、副职外,其他内设的
科(股)的正副职,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职权要求自行任免,报人事监察局备案。各委、办、局所
表198 (续1)
0000288;[/$$p]
属的服务公司,厂、站、库、院、所、校、分局,及其所属基层单位的正、副职,由各主管局
自行任免。各乡、镇所属各站的正、副职,由各主管局任免,乡、镇党委协管。各农林牧场的
股级正、副职由主管局任免。乡(镇)政府的秘书、街道办事处正、副职和相当于股级机构的正、
副职,山乡镇党委任免,报县人事监察局备案。
1975年全县有专业技术干部1806人,占干部总数的31%,占职工总数的10.9%。1981年县
人事部门设专人负责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并采取多方面措施壮大专业技术干部队伍。
1975~1985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1 274名,同时通过评定职称,在职干部进修,以及
从工人、农民中录用专业技术干部。到1985年全县专业技术干部达到4422人,占干部队伍的59.1%,
占职工总数的18.5%,占全县人口总数的0.79%。其中自然科学专业技术干部1812人,占专业
技术干部总数的41.5%,社会科学专业技术干部2610人,占专业技术干部总数的58.5%。
1980年组建了龙江县科技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在全县工程技术人员、农j№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中开展职称的评定工作。职称评定分为职称考核评定、套
改复查、职称晋升8个方面。1980~1985年,有1557名专业技术人员获技术职称,占全县专业
技术干部总数的33.3%,其中高级2名,中级156名,初级1399名。
1984年,成立了龙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人才交流;承办职大、业大、函大、电大
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及社会闲散科技人员的招聘、录用;对缺少的人才
进行短期培训。到1985年共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27名,挖掘和录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4名,
调剂科技人员26名。
1981~1985年以来,龙江县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实行了岗位责任制,借以加强干
部管理。各单位按职权范围、工作任务,确定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时间和质量要求。依据工作
计划,议定出完成任务的年度“大目标”、半年或季度的“中目标”和月份“小目标”。将这
些任务分成若干具体指标,逐项逐层落实到科(股)和个人,而后,“以岗定制”、“以岗定人”、
“以职定责”,使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扛指标、落任务。并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终考评兑
现奖惩。1981年,龙江县人民政府颁发了《龙江县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奖励暂行办法》,
对在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国家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记功、记大功、模范工作者、升级、
提职、通令嘉奖等6种奖励。1981~1985年的6年间,授予升级奖的65人,授予模范工作者奖的
274人,授予记大功奖的504人,授予记功奖励的773人。
二 干部录用
1945年11月~1946年5月,中共龙江县委、县政府,只有54名工作人员。其中有嫩江省工
委派来的19名干部,和当地参加革命工作的35名新干部及勤杂人员。1948年之后,随着土地改
革的彻底胜利和政权的巩固,县、区两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机构设置增加,至1950年吸收青
年学生、土改运动中的农民积极分子、工人积极分子621人。1951~1964年的14年间,又从青
年工人、农民,中等、高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及复员转、他退伍军人中吸收、录用了一大批
干部。1951年增加125名,干部总数达750名。1964年干部总数达815人。1965年“社会主义教
育运动”开始,从农村吸收部份先进青年农民,为“社教工作队员”,经过培训后,分配到公
社成为工分加补贴的半脱产干部。1977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从青年农民中吸收部份工
分加补助的干部,充实农村公社。到1979年全县县社两级干部达2216人,比1964年增加1401人。
1980年之后,一般不再从工人、农民中招收干部,对“以工代干”的经过考核、考试,给予转
干。1980~1984年共转干1991名,加上大中专毕业生425名,部队转业干部166名,落实政策恢
复干部身份的535名,以及1983年开始,以合同制形式从农村青年中招聘93名乡镇干部。到1985
年全县共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7473名。
三 干部离休
1980年开始,龙江县实行老干部离休制度。到1985年全县新中国建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
干部有523人离休,其中县级干部11人,享受县级待遇的干部62人,正副局级干部27人,股级
以下干部423人。离休老干部中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34名,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489人。
为加强离休老干部工作,1980年7月成立了龙江县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3
年10月,改老干部办公室为老干部局,隶属县委。同年11月,建300平方米老干部活动室。1985
年县财政拨款67万元,新建1360平方米的老干部活动大楼。1986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
离休干部按照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的原则,1982年以前由所属单位管理。1983年
由老干部局协助所在单位管理。凡老干部应看到的文件都能及时传达和传阅。此外,还为老干
部每人订1份老年报和1份退休生活。在老干部局的帮助下,1984~1985年,协助各主管部门为
100多户老干部解决了住房问题,总金额达40多万元。
四 干部待遇
龙江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享有公费医疗、死亡丧葬费、遗属抚恤金、困难补助、
子女接班等福利待遇。从50年代起,县财政每年拨出一定的款项,做为干部的福利费用。对子
女多、家属患并已故干部遗属、家庭生活困难者,给予补助,还用福利费办些集体福利事业。
60~70年代,由于干部工资低,子女多,家庭就业人数少,80%以上的福利费用于干部的生活
困难补助,只有20%用于集体福利事业。进入80年代,干部子女就业增加,加之工资调整,多
数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得到解决。特别是年轻干部,绝大多数是双职工,生活困难面大大缩校
1981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用于干部困补的福利费支出39178元;用于集体福利事业支出49162
元。用福利费给予干部困补面缩小40%,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支出增加60%。
1952年6月27日,政务院颁发“各级人民政府、党、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实
行公费医疗的指示”,同年10月龙江县开始实行。1955年全县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干部职工有
1921人,1985年增加到9342人。1980年前,享受公费医疗的干部职工,持公费医疗证,可在全
县公社级以上医疗单位就诊,药费记帐,凭证就医,实报实销。1981年以后采取定点医疗,指
标包干的办法。1975~1985年的11年间,共支出医疗费4626037元,平均每年420548元,出现
了年年超支的情况。1983年享受公费医疗人数7646人,支出药费82.5万元,超支32万元。同年,
县政府采取了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认真审核,因病施治,狠煞不正之风等措施,医疗费
超支的现象有所减少。1984年享受公费医疗人数8042人,支出医疗费614818元,比上年增加400
人,支出减少210182元。尽管医疗费超支,对重并疑难病症,保证了按时治疗,据实报销。
1979~1982年,对离、退休干部给予子女接班的待遇,先后有326名干部子女接班,解决
了工作问题。1979年建职工疗养院1所,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设有疗养室、医疗室、药剂室、
食堂和各种体育娱乐设施,报刊、图书等。种菜园,养鸡、牛,购置汽车、拖拉机,改善疗养
员的福利生活。自1980年招收疗养员,到1985年10月停办的近6年时问,共有103名干部、职工
在此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