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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信访

第八节 信访






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是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从50年代始,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就设有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这一时期,主要是全党动手,各部门配合,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
导下,把信访案件分给下乡工作干部调查处理。各区的信访案件也采劝集体研究,分头处理”
的办法,区干部分片负责,亲自办理。

1959年以后,信访量增加,强调层层负责,各级党委每月研究一次信访案件,坚持领导亲
自接待、亲自批阅。1972年建立龙江县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做到了多办少转,直接查处。各
公社及各大系统党委都设了专职信访人员,层层做过细工作。1978年改信访接待室为信访办公
室,处理“文化大革命”遗留下的各种案件,及其它案件。采取分级办案,归口处理。信访出
在哪个地方,就由哪个地方的党组织和部门负责处理。1983~1985年,归口办理信访案件2104
件,其中来信1268封,来访836人次。

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1978年11月,县委根据信访量大,有些问题久拖不决的情况,制定
并实行了常委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确定每月10日、25日为接待日,轮流到信访接待窒接待
群众来访。1985年又实行了县委、县政府领导值班的制度。安排每星期四为接待时间,由专人
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据不完全统计,1981~1985年的5年问,经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阅批的
群众来信1272件,接待来访1137人次,亲自办案301件。各乡(社)镇、农林牧场县直部、委、
办、局领导阅批来信2055件,接待来访群众1624次,亲自办案922件。

发挥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县信访办公室从1972~1985年的14年中,共受理群众来信10411
件,接待来访5577人次。通过认真做思想工作,同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专办、转办、催办工
作,已结案9500件,占信访总数的90%多。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1984年以来,实行了信访工作“百分制”,对各级领导重视信访工作
程度、结案率、结案质量率、控制越级上访率、信息和综合分析等均有具体要求。同年对66个
单位进行了检查评比。这些单位全年信访量为5382件,已结案5336件次,结案率占99.1%。评
出先进单位16个,先进工作者56人,分别给予精神和资物奖励。

(1972~1985年,全县信访及接待情况见表205)

表205 信访接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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