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人团体
第六章 团体
第一节 工人团体
一 工会
龙江县工会组织,始建于民国20年(1931年)。由工人代表苍和中等,以“本县教育、农、
商具各有会,独工会之组设尚付缺,如殊于工业前途有碍”等理由,集合不同行业的257名产
业工人,发起组织铁、木等产业工会。目的为“增进工人知识技能,发达生产,维持改善劳动
条件及生活”。并开会议定章程,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长杨溥报请黑龙江省政府农矿厅,以
第1501号指令,准予正式成立。此后,各产业工会都按章程规定,开展工会活动。
二 总工会
1948年8月1日,全国第六次劳动大会在哈尔滨召开。中共龙江县委派昂昂溪利民联合厂工
人陈昌荣参加大会。会后在该厂成立了职工会。1949年3月15日,在富拉尔基召开龙江县首届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昌荣、丁风阳、王传绪等7人,组成龙江县职工大会筹备委员会。并相
继在昂昂溪、朱家坎、碾子山、李三店成立了工会办事处。1949年12月15日,召开龙江县第二
届职工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龙江县总工会。陈昌荣当选为主席。1950年3月,成立了县食品工
会、店员工会。1951年,成立了县建筑工会、教育工会。1952年7月,成赢了县运输工会。1953
年8月,龙江县总工会改称龙江县工会联合会。1954年9月,由于区划变更,将昂昂溪、富拉尔
基所属工会组织划归齐齐哈尔市。10月,县工会联合会迁到朱家坎(今龙江镇),同时撤销朱家
坎镇工会办事处。1956年3月,随着龙、景两县合并,景星县工会联合会,并入龙江县工会联
合会。8月,建立县供销工会、粮食工会、轻工业工会。1958年12月,碾子山镇划归嫩江地区,
所属工会一并划出。12月,县工会联合会并入龙江县人民公社联社劳动福利部。1959年3月,
恢复了龙江县工会联合会,当月根据省总工会通知,将龙江县工会联合会复改称龙江县总工会。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工作停止。1967年4月25日,成立龙江县革命委员会,
工会工作并入县群众工作委员会。1967年11月,成立工代会。1973年恢复龙江县总工会。景星
镇设工会办事处。1985年县总工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内设组织、宣传、生产、女工生活、
财务5个部,职工文化校和办公室,有部长、校长、主任等23名干部。下属有工人文化宫、游艺
室、图书阅览室共18名职工,县总工会所属系统工会18个,基层工会314个。会员发展到27194
名,占职工总数90%。(见表208)
龙江县总工会成立后的36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经历了三起两落的过程。1949~
1957年,在国民经济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期间,各级工会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大搞技术
革命和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进企业管理,组织文化学习,加强劳动保护和职工福利,
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领导作用,广大职工积极性高涨。1958年,实行政社合一,县人民公社
联社劳动福利部取代了县工会,工会组织解体,干部调出,活动削弱,作用不突出。1959~1965
年恢复了县工会联合会,后改称总工会,各基层工会在战胜3年自然灾害,开展增产节约,革新
挖潜等项活动中充分发挥了主人翁作用。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总工会为群众工作委
员会和丁代会取代。基层工会解体,活动停止。1973年8月在新县委的领导下,召开了龙江县工
会第五次代表大会,恢复了总工会的名称。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会的工
作又重新走向正轨。全国工会“九大”召开,为工会拨乱反正,确定了正确的方针、路线和新
时期的任务。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各级工会积极推行工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企业民主
管理,并在技术攻关、生产安全、开展劳动竞赛、组织职工文化学习、开展文体活动等项工作
中,发挥了作用。
表208 龙江县历次工人(职工)代表大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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