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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武装

第一节 武装





一 驻军

1 水师营 火器营 八旗兵 防营

·水师营· 水师营是黑龙江最早的水军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立,受黑龙江将
军节制。水师营设总管1员,四品官2员,五品官2员,骁骑校4员,笔帖式2员,水手268人,后
增至568人。在今吉林小丰满水电站附近,设修造船厂1处,设四至六品官各1员,领催8名,伐
木帮工300人。水师营额定战船32艘。康熙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战事频繁,各类船只有所增加,
有大船10艘,2号船31艘,江船9艘,运粮船50艘,划子5只。尼布楚条约签定后,长期无战事,
船只分期调拨裁减,到嘉庆十九年(1814年)水师营仅存船15艘。派5000散丁开垦公田。光绪三
十年(1904年)裁撤齐齐哈尔水师营。三十三年裁撤吉林齐齐哈尔水师营造船厂。

·火器营·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移吉林、宁古塔满汉官兵,在齐齐哈尔屯建火器营。
设参领1员、佐领2员、笔帖式2员、守库兵丁若干名,隶黑龙江将军衙门。康熙三十二年(1693
年),齐齐哈尔木城筑成后,火器营迁入城内东北隅驻防。

道光年间(1821~1850年),火器营有“神威无敌大将军”炮4门、“神威将军”炮12门、
龙炮6门、冲天炮1门、子母炮20门、其他炮204门,铅弹23.78万粒,火药储存5年需要量。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将军程德全整顿黑龙江省军务,裁撇火器营。

·八旗兵·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始编,设协领3员、满洲佐领6员、骁骑校16人。康熙
三十年(1691年),设齐齐哈尔城守尉,从索伦、达斡尔族选壮丁1000人披甲,选200名满洲兵
担任教练,同驻齐齐哈尔。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共设协领8员、每旗1员,初为正三品,后为
从三品;佐领40员、每旗5员,正四品;防御8员、每旗1员,正五品;骁骑校40员,每旗5员,
正六品。额设兵盯器匠2101名。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黑龙江将军移驻齐齐哈尔,从墨尔根
等处调满洲兵500名、汉军兵200名增驻齐齐哈尔。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又调巴尔虎兵240
人,雍正二年(1724年)调满洲兵380名,增驻齐齐哈尔。雍正九年(1731年),调齐齐哈尔驻兵
远征准噶尔,选驿站余丁1393人,补充兵额不足。4年后,远征军返齐,裁撤驿站兵。乾隆年
间,先后于1762年增设八旗委官31员,1771年裁领催80名。嘉庆九年(1804年),裁种田披甲250
名。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驻防八旗兵全被新军所代替。

·防营· 清光绪八年(1882年),齐齐哈尔驻练骑兵1000名,步兵1200名,加上马队管带、
统领、管总、参领、防御、骁骑校、笔帖式等官兵计2314人。光绪十五年驻齐防营练军5000名。
光绪十六至二十六年,因沙俄修筑东省铁路,驻扎的内练军改编为镇边军护路队。第一梯队的
第五骑兵连驻扎富拉尔基,第十一路兵连驻扎齐齐哈尔。光绪二十八年,全省制军3700名,部
份驻扎齐齐哈尔,以低御沙俄再度入侵。光绪三十年九月,又驻巡警军10营,其中马队4营,步
队6营。光绪三十二年改名巡防队,马步队计12营,仍驻齐齐哈尔。

2 巡防队 游击队 陆军

·巡防队· 民国初年,农民义军风起,杀富济贫,层见迭出,亦夹杂着盗匪为患。省巡
防队派出第一、第二两路军,驻龙江县各乡区,后渐撤。民国6年(1917年)仅有榆树屯驻防陆
军二旅三团三营七连,士兵85名。塔哈站驻防骑兵团三营九连,5月开走,只留营兵四、五名。
民国7年,省巡防队又进驻龙江县各区,昂昂溪、李三店、富拉尔基、南车站、七棵树、腰库
勒,景星镇、李地房子、八里站、潘家炉等地先后驻有骑兵一、二旅,混成二、三旅的部分部
队,用以弹压地面。民国9年9月,齐齐哈尔驻有新兵、炮兵团、混成二旅、宪兵营,机关枪连、
军营养成所,被服厂,陆军监狱、警察厅、军械厂等官兵2560名。

·游击队· 民国9年(1920年)12月,龙江县城驻有省营务处警卫队一个连。县境内驻防
游击队一营,官兵198人。民国14年10月,驻县境骑兵游击队6队,官兵330人。民国15年为365
名。

·陆军· 民国16年(1927年)2月,驻县境内有省防军骑兵第二营。5月改为第六路骑兵第
二十三营,官佐10人,兵夫148名。驻县城内骑兵第一营,官佐12员,兵夫195名;警卫队一连,
官佐3名,兵夫85名。

民国17年(1928年)8月,驻防十八师司令部,兵士170名;军警队卫队连,士兵73名。11月,
县城内驻陆军二十四师运送二,三队,陆军平射炮连、迫击炮连三排,运输第一队,总计官佐
5员、士兵206名。12月,驻防二十四师三十九团一营r一连,士兵120名。12月3日,二十四师
三十九团二营五连调回团部,所遗防务,由三十八团一营一连接防。

民国18年(1929年)11月,先后驻防陆军有。东北军二十四旅四团三营、步兵六团三营、一
营、二十四旅骑兵连、通讯连、重迫击炮连、旅部,卫队一连,教导队一连等官兵4140名,各
种炮23门,马1090匹,大车108台。

民国19年(1930年)8月,驻有卫队团二部、卫队二营、三营、卫队骑兵连,东北宪兵第十
二队,东北陆军十七旅骑兵连和重迫击炮连、炮兵第九团、陆军辎重第九营、边防军工兵第七
营、卫队三团十连、十一连等,计7 894名,分驻一、三、四分局。

民国20年(1931年)3月,第四方面军军事政治学校军官大队的编余军官850名,进驻第一、
二分局。

3 日 伪军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军于11月19日,入侵齐齐哈尔。在省城齐齐哈尔没黑龙江
省警备司令部,先由程志远,后由张文铸任司令。收编原东北军的部队、降兵、地方保安队等,
组成伪国军陆军混成第一、二、三,四旅;骑兵第一、二、三、四旅,卫队团、宪兵队、炮兵
营,共有20940人,15357匹马。驻扎齐齐哈尔城的有。黑龙江省警备司令部,卫队团、宪兵第
一大队,骑兵第一旅司令部及所属第一团,骑兵第二旅司令部及所属第五团、军乐队等。在昂
昂溪有卫队团一部和混成第一旅步兵第一团;在富拉尔基有独立骑兵第三大队和炮兵营。

伪康德元年(1934年)12月,黑龙江省分为龙江省和黑河省,黑龙江省警备司令部改称第三
军管区,下辖龙江和黑河两省,司令官张文铸。驻省城的军队有第三教导队,包括教导骑兵第
三团,教导步兵第三团,炮兵连和后补三连。驻龙江境内的有混成第十一、十二、十四旅,骑
兵第五旅和通讯连。1938年后,日军于龙江境内多处修筑兵营,常驻军队。昂昂溪建2个,富
拉尔基建南,西、北3个,朱家坎建1个,这些日军大营,还为日军储存军用物资。日本关东军
田中部队、白丸部队、阿苏部队等,都曾先后驻扎在龙江县境内。1942年驻省城齐齐哈尔,以
及龙江县境的日军陆续开赴太平洋战争前线。

4 人民军队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苏联红军进驻龙江县境,司令部设在齐齐哈尔市(县府所在
地)。在铁路沿线的碾子山、朱家坎,富拉尔基,昂昂溪各驻1个连。1945年儿月9日,嫩江省
军区在齐齐哈尔成立,王明贵任司令员,刘锡伍任政委。以龙江县为中心,组建起警备一旅、
二旅和蒙古支队及护路军。从1946年2月初起,警备二旅驻扎龙江地面,开展剿匪斗争。2月16~
19日,第四军三师二十二团和二十四团先后进驻并解放景星县城,同辽北军区调至昂昂溪的两
个支队及嫩江省军区部队配合,于4月23日重新解放齐齐哈尔。1946年7月,以警备二旅为主建
立嫩江省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张汉丞,政委顾卓新,司令部设在龙江县府所在地富拉尔基。
其五团驻扎朱家坎、六团驻扎景星县,进行了2年多的剿匪斗争,参与了土地改革,建党建政,
扩充兵员,支援前线等。1947年2月,西满军区第二军分区设在富拉尔基,司令员王明贵,副
司令员张汉丞,政委刘锡伍,副政委顾卓新。7月,五团和六团的大部分兵力开赴前线。10月
17日,以五团为基础组建了军分区独立二团,驻扎在富拉尔基、朱家坎、碾子山、李三店,担
负扩充和向前方输送兵员及保卫地方治安的责任。

新中国建立后,驻军撤走。1958年,37896部队驻鲁河乡。1967年3351部队和|8737部队,
先后驻白山乡狼头山,垦荒种地,1975年秋撤走,此后再无驻军。

二 地方武装

民国14年(1925年)建地方保卫团。不到一年,因“匪盗”未靖,时局变迁,军队调防,将
保卫团改成骑兵游击队,后改为警备队。民国18年(1929年)又将警备队改成保甲游击队,重新
编制保安队。民国年间,始由知县辖制地方武装,设警察局后代知县节制,无专门地方武装机
构。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军队大举进攻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奋起抗日。1932年
由法师吕连堂和他的徒弟刘连明,在东、西李喜,廉家岗、善宝屯、铁匠屯等地,发动50多农
民,组织起红枪会,加入苏炳文、张殿久的两个旅,与碾子山方面的红枪会200多人合并,投
入虎尔虎拉抗日之战。

1933年12月22日,日伪政权公布了《暂行保甲法》,保和甲普建保卫团,成为日伪时期县
内的地方武装。由县长节制,警务科代行其权。

1945年“八·一五”光复,龙江县成立解放委员会,由伪满军、警、宪、特等组成县保安
大队,各村成立了自卫团。10月,国民党委任汉奸尚其悦为“东北挺进军黑龙江省第三师师长”
组织光复军,齐齐哈尔附近的自卫团多被收编。其中有碾子山自卫团,改称“东北挺进军黑龙
江省第三师第六旅”(人称“黑六旅”),尹彬甫任旅长;七棵树自卫团改称“挺进军七棵树独
立团”,姜恩久和曹化东任正、副团长;宋同山在博克图、李三店一带拉起的队伍,被收编为
“东北挺进军黑龙江省第三师第七旅”(人称“黑七旅”),宋同山任旅长;朱家坎自卫团,被
汉奸张伯藩收编为“保安军第三旅”,徐文达任旅长;昂昂溪自卫团被收编为“保安军昂昂溪
独立团”,盖春华任团长;回子房自卫团被收编为光复军独立团,叶永林任团长。还有未被收
编的政治股匪绺子等,土匪最多时达万人。

1946年3月,景星县成立县大队,汪洋任大队长,鲁明兼政委,三个排建制100多人。6月,
龙江县以达胡店区公安队100多人为基础,建立县大队,孔庆华伍大队长,刘淇生兼政委有骑
兵158名,步兵484名。从龙江县划分出的龙东县,也组建了县大队,刘品玉任大队长,赵洪兼
任政委,约100多人的队伍。各区都相继组建了区中队,各中队人数大约在30~80人之间。各
村也都成立15人以上的自卫队。组成了三县联防的地方武装力量。土地改革取得全面胜利后,
县大队、区中队撤销,组织起以民兵为主的地方武装。

1946年人民政权建立后,地方武装和军事工作由县委直接领导,历任县委书记兼任政委。
1949年7月,县人民政府设武装科,区配备了武装助理,村设武装委员会。

1951年1月,县武装科列入军事编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武装部,内
设军事、政治两股,各区成立武装部。

1954年10月,县武装部改为县兵役局,内设5科,武装部名称仍保留,撤销7个区武装部,
各配1名武装助理员。1956年3月,龙江、景星合并,两县兵役局也合为一体,编制共49人。1959
年5月1日,将兵役局名称取消,恢复县武装部,人员、机构、任务没有变动。(见表210)

1982年8月,县武装部除14名现役干部外,增编9名为预备役团干部,合署办公。

三 民兵

1 民兵组织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支不脱产的地方人民武装力量,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龙江县民兵组织,始建于1946年贯彻《五四指示》,开展反霸清算及上地改革时期。当时
民兵承担着站岗放哨,盘查坏人,传递信息,协助地方部队和县、区武装,消灭当地土匪,看

表210 龙江县人武部领导干部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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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地主,维持社会治安的任务,全县共有民兵3000多人。

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2月,龙江县实
行了“普遍民兵制”,有85%以上适龄人员参加了民兵,人数达到15000人。1956年5月,按照
“兵役法”规定,全县普遍进行一、二类预备役登记,共登记了一类预备役1410人,二类预备
役28065人(其中有8种普通专业技术的女性公民180名),发放了兵役证。1958年3月,对全县预
备役进行合编,统称为民兵。

1958年9月25日,毛泽东发出“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全县民兵发展到91985名,
其中基干民兵44610名,编成两个民兵师,下辖22个民兵团。

1962年,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民兵工作条例”,对全县民兵进行了整组,把身体健康的16~
45岁的男性公民,16~35岁的女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将16~30岁的男性青年,16~25岁的女
性青年编入基干民兵。同年,毛泽东提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此后县武装部着重抓了“三落实”工作。每年都要对民兵组织进行一次整顿,加强政治教育和
有计划的军事训练,进一步提高民兵组织的战斗力和民兵素质。

1969年发生“珍宝岛事件”,奉嫩江军分区命令,组织起2个民兵团,并进行了紧急编组
和训练。1979年,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全县民兵进入紧急战备状态。1981年,根据中央减轻
国家和人民负担的精神,对民兵组织进行了全面改革,压缩了年龄,缩小了范围,减少了人数,
提高了质量。民兵年龄要求为18~35岁,其中男基干民兵为18~28岁,女基干民兵为18~23岁;
普通民兵29~35岁。通过调整,全县民兵由原来的121788人,减少到50000人。1980年,恢复复
退军人预备役登记制度,凡是符合一、二类预备役条件的,全部编入预备役。

1982年,龙江县组建了预备役团,共有现役干部14人,预备役兵员2770名。

2 民兵训练

1951~1957年,在“劳武结合,以劳为主,军政并重,不脱离生产”的训练方针指引下,
组织全县基层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集中训练,每年完成50~70小时。普通民兵进行短期的不脱
产训练。1958年,基干民兵训练增至100小时,共训了11353名,对其中的8516名进行实弹射击
考核,取得总评良好的成绩。

1963年,在全国性的民兵军事大比武期间,龙江县民兵训练开展得比较广泛,训练时间长,
内容科学、正规,民兵的素质提高很快。

1966~196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民兵训练停止。1969年“珍宝岛事件”发生后,民
兵基干团训练了30天。

1981年,中央民兵组织调整改革会议规定,两年为一周期,训练时间为30天。同年2月20
日~4月11日,对27个单位的2 455名民兵进行了训练,其中基干民兵2247名,地炮、通讯等专
业技术兵208名。1983年4月0日,抽调111名民兵参加“五七战防炮”、“八二迫击炮刀的操作
技术、实弹射击等训练。8月10日,总参谋部在龙江县召开“全县民兵地炮现场会力,黑岗等
乡民兵作了汇报表演,受到总参炮兵部的好评。1984~1985年在山泉乡搞了游击队训练试点,
对其他8个游击队80多人也进行了重点训练。1985年6月13~19日,县预备役团机关33名干部,
参加了嫩江军分区陆军预备役师举办的反冲击战斗演练。在演练前,选派21名干部到军分区教
导队参加以未来战争担负的作战任务为目标,进行集结开进、行军与宿营、战斗准备、战斗实
施4个课题的研究,并进行了反冲击战斗现场表演,考核总战绩获得全区第一名。

3 民兵作用

“劳武结合”的民兵体制,军政并举的教育训练方式,使民兵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土地改
革和挖匪根运动中,民兵站岗放哨,盘查行人,看押地主恶霸,惩治坏人,保卫了胜利果实和
社会治安。绝大多数隐藏逃匿的土匪骨干,恶霸地主是经民兵捕获归案的。为匪30多年的“草
上飞”多明福;制造李三店区中队叛变,为匪后,藏在地窖里长达5年之久的佟长平,都是在
当地区政府的领导下被民兵挖出来的。

民兵在“一化三改”和生产建设中,起了骨干带头作用。1959年,对宝山乡民兵团,组织
民兵参加抗旱播种,全团1895名民兵,奋战10天,肩担、手提、车拉、座水埯种玉米14200亩,
使全乡春耕进度提前4天完成,抗御了春早的威胁,做到了保苗增产。

1969年,全县民兵响应毛泽东“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号召,开展战备工程和土武器试
验生产。

1982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并普遍地开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县民兵带
头勤劳致富,涌现出万元户82个,专业户198个。成立义务帮工队1830个,帮助军烈属、五保
户、贫困户1339户,义务种地7500亩,盖房3161间,砍柴1800多捆,当年使498户脱贫。还义
务植树15万株,修路135公里,涌现出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5582件。1984年,开展了“自创经
费,以劳养武”活动,以解决民兵活动经费问题。黑岗乡组织民兵义务种活动田,第一年就收
入4000余元。1985年,全县各乡推广黑岗乡经验,组织民兵种活动田、植民兵树、筛砂子,装
火车、包修乡间公路等。全县有11个乡收入3000元以上,全县共积民兵活动经费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