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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衣食住 发式

第二节 衣食住 发式





一 服饰

龙江境内各民族都有传统的服饰,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融合,各民族互相学习,互相
借鉴,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远古时期,生活在嫩江流域的涔貊族,以兽皮为衣,佩带兽骨或兽齿。涔貊后裔夫余族则
喜穿白布大袍,头领喜缯绣锦尉,穿用狐皮裘衣,金银饰帽。隋唐时的室韦人,除各种“皮服”
外,常饰以赤珠,穿挂在颈项上,以多为贵。辽金时身居千夫长、百夫长的猛安谋克等部族首
领,锦缎重裘加身,饰以珠宝,平民则穿粗布或兽皮、鱼皮。

清代服饰以长袍为主,饰物依其地位不同则有差别。富者穿绸缎饰以金银珠宝。平民一律
穿长袍,外加长褂或马甲。劳动者多穿长不过膝的短服。妇女饰以简单的发卡、耳环等。官员
品位不同,服装的样式、图案也各不同。

民国时期,西装革履出现在城镇上层人物和知识分子中,普通平民为短服。颜色以青、灰、
兰、自居多。首饰有金银质的耳环、指环、手镯等。富贵者则以珍珠、翡翠、钻石等为装饰物。

日伪时期,以短服款式为主,劳动人民衣服用更生布,质地极差,易于破损。官职人员着
“协和服”,商人及地主,或西装革履,或长袍马褂,绫罗绸缎。

1946年以后,县内人民服装仍以短服为主,男穿对襟上衣,女子多穿带大襟盘扣上衣。男
女均穿园腰裤,颜色以灰、黑、白、兰,间有紫、红、黄、绿等。在机关工作人员中,普遍着
灰色“中山装”。

50~60年代初,城镇机关干部、工人普遍着灰色中山装或“首都服”,农民多穿便服,妇
女上衣带襟者仍不在少数。城乡姑娘一般都穿着色彩艳丽的“洋服”和比较盛行的“列宁服”。

“文化大革命”期间,无论男女老幼均着黄、灰、兰、白等服装。青年尤以穿黄色“军服”
戴军帽为荣。60年代末70年代初,县内始有“涤确凉”、“涤卡”衣裤上市,并迅速流行。

进入80年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衣着打扮日趋多样化,县内各民族之间的服装差
别越来越小,除朝鲜族有明显的不同外,其余的如达斡尔族、蒙古族、满族,回族、锡伯族等
少数民族均穿用汉族流行服装,但每逢节日或喜庆场合,仍穿本民族的服装,尤以老年人为甚。

1983~1985年,县内流行西装,城镇较普遍。面料有毛料、毛涤等,妇女除着西装外,连
衣裙、旗袍也很盛行。

二 饮食

1 饮水饮酒

·饮水· 饮水以井水、泉水为主。县内早期民族均以江、河、泉水为饮用水。直至民国、
日伪时期,沿江居民仍以江水为主要食用水。离江河较远的村屯则饮用大口井水。30年代,县
内首先在城镇开掘“洋井”,即铁管井,以后逐渐流入农村,60~70年代达到普及。一些含氟
或缺碘的地区打深水井,改变水质,保障人民健康。

1903年,朱家坎火车站建一座水塔。除供应机车外,每月有3000吨供职工食用。日伪时期,
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等工业比较发达的城镇,设有自来水供应设施,部分居民食用自来水。

1979年,龙江县建成自来水设施,至1985年底,龙江镇供水户达4867家,普及率为30%。
在农村地方病的重病区,建自来水工程64处,5万多人吃上了自来水。

·饮酒· 魏、唐时,室韦族“有曲酿酒”。龙江境域土著蒙古族、达斡尔族,以牛马乳
造酒叫做“阿尔占”(达斡尔语),汉名“奶子酒”,又名“秋酒”。清初,烧酒均由外进,来
自奉天,伯都讷。稍后,各城镇陆续开设烧锅,自酿烧酒。民国和日伪时期,最高年产量已达
100万公斤。建国后,全县酿造业有很大发展,除有龙江、景星两个较大酒厂酿制白酒外,各
乡镇村屯也办了一些小清酒厂。1983年,开始生产啤酒,为城乡人民饮料之一。

2 面食菜肴吸烟

·面食· 清朝初期,境内居民以稷子米、黄米、小米,荞麦面、高梁米等为主食,稻米
多从奉天(今沈阳)调运,数量少,价格昂贵,平民很难吃到。

达斡尔,蒙古族喜欢食用炒米,吃时用茶水或奶煮泡。达斡尔族的稷米饭鲫鱼汤,更具特
色。

民国初期,居民仍以小米、高粱米、玉米、黄米为主,白面、大米除来客或年节外,平时
很少食用。日伪统治时期,大米、白面被列为平民禁食之粮,违者被视为,“经济犯”。逢灾
之年,人民只能以瓜菜度日。

建国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口粮以玉米、小米、高粱米为主,兼食大米、白面。尤其城镇
在80代以后,大米、白面则成为家常便饭。另外,春节前后,全县人民多吃粘豆包。进入腊月
即开始淘米磨面,用饭豆或赤小豆做馅,蒸熟的豆包,在室外自然冷冻保存,随时取食,十分
方便。

·菜肴· 县内人民历来有杀年猪的习惯。春节前,养猪户纷纷将肥猪杀掉,称为杀年猪。
杀的当天,必请邻里亲朋到家作客。此外还购买牛肉、羊肉、鱼、蛋、禽等。

建县初期,境内满族在宴客或年节时,有吃手把肉或全羊的习惯。蒙古族、达斡尔族,有
吃大块肉的风俗。随着条件的改变,而今都有变化。

县内蔬菜,春夏季以韭菜、角瓜、芹菜、豆角、茄子、西红柿,青椒为主;秋菜以土豆、
白菜,大头莱、窝瓜、萝卜、胡萝卜、蒜苗为主。冬季户户储存土豆、白菜、萝卜等,做为一
冬的主食菜,土豆可以吃到第二年新土豆上市。

龙江县内有大量可供食用的野菜。人们经常采摘的有苣卖莱、婆婆丁(蒲公英)、车轱辘菜
(车前草)、刺儿菜(小蓟),燕尾、柳蒿芽、麻柳(嫩芽可食)灰菜、苋菜,山蒜、山韭菜,蘑菇
的种类很多,有花脸蘑、杨树蘑、草蘑、雷窝子等。野菜除补春菜不足或尝鲜外,多用来喂猪
或鸡鸭。在1960~1962年的3年困难时期,野菜均做为代食品被人民广泛食用。

·吸烟· 县境内居民素有吸烟的习惯,烟草的种植已有三百余年的历史。达斡尔人待客
必以烟为先。种植的庹(音妥)烟,在前清曾作为黑龙江将军和副都统的进贡礼品。烟有柳叶烟、
椭烟、蛤蟆烟、片烟数种。今县内种植的烟草统称为黄烟,品种基本如旧。

民国初期,“洋烟”流入县内,以后逐渐自制卷烟。1946年后,仅齐齐哈尔,就有个体卷
烟手工作坊124家。大量卷烟充斥市常到现今县内人民吸卷烟,均靠国营烟草公司从厂家进货,
不下数十种。

三 居住

生活于嫩江流域的涔貊人,居住半地穴式房屋,呈长方形,门向东南开,有斜坡门道,房
屋中部有直径一米左右的椭园形灶炕,穴内西端筑有土台,放置器皿。隋唐时,室韦人冬季居
土穴,以兽皮蒙屋。屋内以兽皮为席,徙则载而行。辽代女真人居住土木结构的房屋,周围木
栅,门向东开,用火炕取暖,饮食起居都在炕上。

元、明时期,域内蒙古族则居蒙古包。汉人用土垡筑墙,上面横木,披草苇,门向东南开。

清代至民国初期,达斡尔族建屯盖屋,结构为土木加茅草。房屋西墙有窗户,屋内搭火炕。
窗户的格木在里面,纸糊在外面,马架式的房顶,有柱脚和梁柁。达斡尔人盖房选择近河高岗
之处,房屋大都构成四合院。有正房和东西厢房。房子多少是根据家庭人口和贫富程度建造的。
此外还有仓库、牲畜圈、围栅等,正房分居室和厨房,烟通过炕达室外的烟囱。称“形”字炕,
有利用烧饭余热保暖的作用。在房屋的安排上,按达斡尔人的习惯,正房的西屋用来供神,西
厢房为上等屋,东厢房是家庭中地位较低的人居住。

民国年间,随着人口的大量增加,县内房屋日呈多样化。有砖瓦房、草。房、平房、土房、
马架房数种。房屋起脊上面苫草的叫草房,上面盖瓦的叫瓦房,无脊顶上略呈弓形,需抹碱土
叫平房,借用丘岗土坡为墙壁,在阳坡下挖呈槽形,上面横木披草以挡风雨的称地窖子。马架
子是用木杆搭成圆锥形,周围草苇围成,内铺干草,今仍有人在瓜地:菜园搭马架式窝棚短期
居住。

日伪统治时期,城镇内有模仿西洋建筑样式的楼房出现,窗上安装玻璃,光线充足,但这
种房舍只有官绅富商才能建造得起。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龙江县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地主占居的高墙大院被分给穷人
居住,一些翻身农民还建起了新房。城镇将没收的官僚私宅或资本家的房产充公,出租给居民。

50~60年代,县内住宅样式无大变化。与过去不同的是砖瓦化的房屋迅速增多。

农村已有砖瓦房出现,但多数是公社机关和大小生产队办公室,这一时期,城乡出现一种
草瓦间用的起脊房屋,西部半山区较多。

70~80年代,房屋建设迅速发展,砖瓦化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舍逐年增多。样式有平屋
顶、假平屋顶、起脊的瓦房、铁皮房等。居民住宅大多为二间、二间半或三间。

1982~1984年,龙江镇6道街和8道街出现拱型民宅。四壁与其它房屋没有两样,只是房顶
系以东西两墙为支撑壁,中间用砖平卧起拱,跨度为3.5~4米,一间一拱,连续数十间,有的
两层楼房,也采用这种拱式建造。

1976年以来,县政府对全县村屯建设加快了步伐。对居民住宅重新规划,统一规格,统一
定位,少数村屯建设进入标准化。到1985年,全县人均居住面积4平方米左右。

四 发式

域内涔貊族先民纵体拖发,不知修饰。汉代夫余族发式近于中夏。隋唐时室韦族男人披发,
妇女盘发。辽金时女真人男束发、女梳双髻或头著袱头。清代男人梳长辫,妇女或盘或编,未
出嫁的姑娘多梳带刘海儿的发辫。民国初期男子一律剪辫,开始流行分发或背发,儿童或老年
人多光头,妇女仍以长发辫为主要发式。姑娘梳大辫垂于背后,已婚妇女盘于头顶,老年妇女
多将头发盘在脑后呈球状。俗称疙瘩揪儿,日伪统治时期,男人一律剃光头。

新中国建立后,县内男发以分头为主要发式,青年学生多为自由式或平头。机关工作人员
习惯留背头,姑娘梳双发辫。已婚妇女多烫发。

文化大革命期间,在破“四旧”的口号下,女青年多剪成齐耳短发,男青年多理长不过寸
的平头。

1976~1985年间,县内男女发式,仍以短发型为主,男发长不过耳,女发长不挨肩。男发
有背头、分头、平头、光头等。女发有剪发、卷发、披肩发、单辫或双辫、羊尾式等。近期男
女青年中有男发逐渐加长,女发变短的倾向,男女发式几乎一样。已婚未婚女子在发型上已无
差别,无论长幼均可烫成各自喜爱的波浪式、爆炸式、青年式、燕尾式等各具特色的发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