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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婚丧仪式

第三节 婚丧仪式





一 婚嫁

涔貊族先民恪守同姓不婚,汉代夫余族有兄死妻嫂的风俗。隋唐室韦族婚嫁,男先到女家,
劳作3年,期满后,女家平分其劳动所得,然后夫妇同车共载,高兴而归。

金代,生女真人婚嫁有多种形式,姑娘到了该出嫁的年龄,可边走边唱,表示求偶,有未
婚男子听到歌声后,近前相叙,情投意合即携手而归。男子未婚欲娶,则可骑上马,带上酒具,
在一地饮酒作戏,妇女得知信息后纷纷前来围观。相契者即可结为夫妇。此时偷婚、抢婚的习
俗仍然存在,也还有男到女家入赘等婚配形式。入赘男子结婚后即留在女家尽仆隶役,满3年
方可与妻儿独立。

明、清以后,县内各族人民婚礼形式各有不同。

汉族联姻。由媒人撮合,经双方同意择定日期,女家人到男家相门户。然后男家略备彩礼
到女家行订聘礼,俗称换盅或会亲家、过小礼。

到了应婚之年,男家应将约定的财礼送到女家,叫“过大礼”。结婚仪式夫妇行三跪九叩
礼,叫做拜天地。男家盛宴亲友。翌晨,新妇洗梳完毕,到厅堂拜先祖及宗族前辈,称为分大
校过7日或9日,新婚夫妇同回女家,俗称回门。

日伪统治时期,男女婚嫁既有旧仪式,也有文明结婚仪式。新郎新娘在男女宾相陪伴下,
相向三鞠躬,交换饰物。然后证婚人宣读结婚证书,男女主婚人训话。介绍人及男女来宾致贺
词,新婚夫妇亦致词答谢。最后合影留念,男家设宴款待来宾及亲友。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提倡男女婚姻自主。50~60年代,县内男女青年婚嫁均经
自由恋爱或人介绍,相处了解,情投意合,即可按《婚姻法》规定的年龄要求,持单位或村屯
介绍信,到政府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待择吉日备喜糖、香烟,邀请亲友参加结婚典礼,
始过夫妻生活。

进入80年代,县内婚嫁出现索财礼、讲排尝婚姻包办等复旧现象,青年择偶从注重政治条
件,转向经济条件。把选择对象的人品、相貌放在首位的较为普遍。

结婚费用呈明显高涨趋势,每户结婚费用少则3000元,高的可达6000~8000元。费用的80%
或全部为父母支付。

随礼价格70年代为5~10元,80年代初为10~20元,后又发展到20~50元,最高达百元以
上,已成为公害。政府将此事列为不正之风,予以制止。

满族联姻。清代民国时期县内满族男女婚嫁,先由媒人从中撮合,双方同意后,男家选择
吉日,带着布匹、首饰、猪、酒等到女家,两亲家在祖堂前互换酒杯并礼拜,然后男子向祖堂
跪拜,再拜尊长,称为认亲。迎娶程序与汉族相同。解放后,县内满族男女婚礼仪式与汉族没
有差别。

蒙古族婚嫁。由媒人介绍,讲明聘礼数目,分期交纳。蒙人娶亲有大娶和小娶二种形式。
婚娶前约二十余日,新郎即到女家食宿,称为小娶。家境贫寒的则赘于女家,待经济好转时再
补行大娶宴亲之礼。在大娶之前,女子垂髻,不作新媳妇的打扮。但与男子称夫妇。大娶之日,
前一天,新郎在陪客相伴下赴女家迎娶。第二天,新郎则与陪客骑马先回。等新娘到男家后,
新郎新娘同拜火炉,再拜西墙佛座,又拜新郎父母及尊长。双方亲友、宾客向主人庆贺,大摆
宴席。

清初境内蒙古族多在本族及达斡尔、满族、巴尔虎之间联姻,以后逐渐扩展至汉族。现在
境内蒙古族男女婚嫁形式与汉族无大差别。

回族婚嫁。先由媒人两相说合,再请阿訇主盟。阿訇为两家订立婚约后,男家到女家过小
礼,以后再过大礼。迎娶还卜吉日。新郎披红插花,骑马游行街市,拜会阿訇及亲属,将新娘
接回。结婚仪式上,阿訇写出嫁娶应用的各种经文,并讲演结为夫妻的义理,继而诵经,然后
将喜果遍撒众人,新郎新娘叩谢,请阿訇及众亲友入席。县内回族青年婚嫁,一向遵守本民族
内选择配偶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在避免近亲结婚和提倡自由恋爱的条件下,回族男女青年
与汉族、其他民族成婚者已屡见不鲜,阿訇亦很少参予婚嫁的决策。

朝鲜族婚嫁。由父母包办,媒人在男女两家之间,传递信息。女方同意,男家将儿子的出
生年月送到女家,称为“送四柱”。女家将男子的“四柱力与女儿的“四柱”相合,判定吉凶,
称为合婚。认为可以通婚后,由媒人通知男家,男家同意即给女家送去聘礼,称为纳采。确定
了婚姻关系,双方都不准毁约,如果婚前有一方死亡,另一方要为其服丧,女子则称为寡妇。
到了结婚日期,新郎骑马或坐轿到女家。在木雕的雁模型前,述说婚后白头到老的誓言。这一
仪式叫奠雁。新娘乘轿到男家,新郎的父母奉酒拜祭祖先牌位,之后新郎新娘同回女家,当夜
新郎在女家与新娘共寝。3天后夫妇同归男家。境内朝鲜族有早婚习俗,男十一、二岁或十三、
四岁,女子十七、八岁即可结婚。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贯彻《婚姻法》,父母包办、早婚现象
已不多见。青年中自由恋爱已成主流。结婚时举行典礼,晚间开娱乐晚会,唱歌跳舞,设酒宴
招待来宾。

鄂温克人婚礼,是在室外举行。人们簇拥着一对新人到篝火边,围成一个半圆圈,由主持
婚礼的长者宣布婚礼开始,用桦皮杯斟满两杯酒,交新郎、新娘泼在火里,表示对火的献祭。
接着再按次斟酒,新人互相拥抱接吻,手挽手和所有参加婚礼的男女老少拉成一个大圆圈,跳
舞唱歌,大家在歌舞中纵情欢乐,兴尽而归。建县初期,境内鄂温克人仍有崇拜篝火的习俗。
今婚礼形式与汉族相同。

锡伯族婚俗,至今仍保持着族内同姓不婚的习俗。婚礼仪式一般是由男方迎亲。新婚之夜,
做些有趣的游戏,抢羊骨就是其中一种。新娘、新郎进入洞房后,有人将一小块羊骨放到一个
碗里,让新郎和新娘同时去抢。抢到者为胜,抢不到者要被罚唱歌跳舞。

此外,县内还有天主教、基督教徒的婚礼,均按其宗教仪式举行。

二 丧葬

涔貊族先民实行土葬。墓葬为长方形竖穴,仰身直腰,头朝西。随葬品男子为骨枪头、骨
鱼镖,骨刀梗、压制石器等,女子为切割器、压割石镞、骨枪头等,如果患病死亡,“辄捐弃
旧宅,更造新居”。

夫余族人死合葬,杀人殉葬,多者数百。停丧五月,以久为荣。兄死妻嫂,死者有棺无椁。
对于违反社会道德而被杀者,将尸体扔到山头,任野兽撕扯。在举行丧事时期,男女不婚娶,
妇女不配戴首饰。

室韦人父母死,尸则置于林树之上。

金时境内女真人实行火葬。有权势及资财的人死后,将所乘鞍马和所宠爱的奴婢殉葬。一
般平民死后实行土葬,死者直接埋入土中,无棺椁。

清朝以后,境内汉族、满族、达斡尔族、蒙古族、回族、鄂伦春族、营鲜族杂居,其丧葬
仪式各有不同。

汉族丧葬仪式。汉族人无论贫富,都有自备丧服及棺椁的习惯。年逾60岁即开始购制衣衾、
棺椁(或料板)储以待用。

当成人亡故时,子孙环守左右,为亡人脱去旧服,另换新衣,抬置灵床上。子孙环视其气
绝,用黑或白布蒙面,口含铜钱,男停尸在中堂,称为正寝,女停内室。同时,丧家门外悬挂
纸帛。子孙穿戴孝服,到附近土地庙烧香化纸,俗称“报庙”。停放3日纳尸入棺。称为“大
殓”或叫入殓。

停尸日期,根据贫富状况停3日或7日,个别富豪人家摆到七七,即为49天,在此期间,亲
友云集吊唁。

出殡的前一天,丧家依次祭奠先祖。焚香烧纸叩头,称为“辞灵”。出殡时,丧主持灵头
幡引路。灵柩用人抬或用车载,众人举哀,鼓乐齐奏,僧道诵经,送出村口或墓地。葬后3天,
丧家到墓地培土,称为“圆坟”。以后每7天到坟前1次,称为“烧七”,烧到七七为止,一百
天时再祭,称为作百日。日伪时期,境内汉族人丧葬略有从简,诵经念佛现象减少,城镇开始
有送花圈作为吊唁礼品。新中国建立后,政府号召破除迷信,树立新风,提倡丧事简办。1957
年,国务院发出《改变葬礼旧俗、提倡火化》的通知。城镇内首先实行火葬,农村仍实行深土
埋葬。1976~1985年间,县内逐渐普及火葬。

满族人丧葬。父母初丧,死者用白布蒙面,家属穿戴孝服,男子戴无缨秋帽,穿前后开襟
的白长衫,腰系白布带,脚穿青布鞋,女子散发,戴自布包头,穿不开襟的白长衫,院子里竖
一高杆,顶端挂红布大幅,称为“灵魂幡”。2日或3日后,择吉时大殓。出殡选择单日,用白
布系住棺材,送到墓所,墓室用砖石垒成屋形。内有炕置棺于上,用土埋实,3天后,死者家
属到墓地园坟。7天或9天(男9女7),在死者住处铺上被褥,放一方桌,摆酒及食品,举行哭悼,
叫做“出魂”。每逢七(即一七至七七)都到墓地祭奠,有的还要请僧道诵经。百日后大祭,家
属在坟前脱去孝服,换为素服。27个月服满。3年后,将死者名讳写入宗谱。现今境内满族习
俗已逐渐与汉族融合,丧葬仪式互为效仿,葬礼已没有区别。

达斡尔族丧葬。达斡尔族长辈临危时,子孙守候在旁,穿寿衣、剃头,静候咽气,称为“
接气”。人死净身,放在板铺上,胸部置镜子一面,脸蒙纸或布,口放铜钱,双脚用麻绳捆缚。
身前摆上供品,家人痛哭,亲友磕头哀悼,庭院挂红布幡一面表示吊丧。入殓时长予扶头,众
人将死者连褥抬起,在室内从左向右转3圈,然后用被单或毯子遮住光线送入棺内。出殡时清
晨起灵,长子将烧纸泥盆摔碎。祷告后,随众人抬棺材走向墓地,调正方位,主祭人领先培第
一锹土,按着亲戚顺序埋土成坟。灵车走后,院内要清扫净宅,大门外点火一堆,送葬回来的
人从火上跨过,表示受洗。丧主再次举行洒宴以谢众人。现在境内达斡尔族集居区的丧礼,仍
基本保持上述仪式。

蒙古族丧葬。元代以前,蒙族有上世不葬的风俗。即人死后将尸体放在原野之上,任其自
然消失。明清时,改用棺椁葬在郊野。贫困人家则用车拉着棺材飞跑,马停处被认为是吉地,
就地掘坑埋葬,不留墓志。贵族多择地修墓,植树看守。喇嘛死亡,则用火焚化尸身,骨灰装
入瓦罐或木匣中,用砖砌成塔封在内。民国时期,受满族、汉族影响丧事遂有停尸、焚香烧纸、
跪拜,请僧道诵经等仪式。未出殡之前,无论见何尊长都不行礼,不穿孝服。墓呈上尖下方的
棱椎形,用砖石堆砌而成。近十数年来,县内蒙古族居住分散,丧葬仪式与汉族同,仅坟墓仍
习惯用砖石堆砌。

回族丧葬。回族人死亡称为“无常”。族人“无常”后,用布盖脸、烧香。丧主到礼拜寺
哭报丧事,领取清水和经匣,及副木两具(水旱溜子),净尸由同教人操作,阿訇在尸前默诵经
文。净尸以后,将尸体移到旱溜子上,熏擦香料,用麝香或粳米饭堵耳鼻各窍,然后缠白布或
白绸,留出面部,孝子及亲友逐一看视,这一仪式叫“闪面”。后用净匣罩在尸身上,第8天
出殡,阿訇在前引导,孝子随后,妇女跪送到大门而止。到达墓地后,用白布遮住阳光,把净
匣抬入墓中,抽净匣底板,将尸体落入墓内,上盖木板和帘子、封土成坟,埋葬完毕,将净匣
送回寺内,请阿訇到家诵经,称为“念下”。葬后3天,请阿訇到坟前念经,叫做“走坟”,7
天念经,叫做“走七”。一般40天除孝。现今县内回族丧葬,基本沿袭上述仪式过程。回族有
自己的墓地,龙江镇回民墓地在北山水库附近。

朝鲜族丧葬。朝鲜族在病人临死时,用匙喂给清水,断气后整理手足,丧主拿着死者平常
穿用的衣服蹬房顶或站在墙上,边挥舞边高声呼喊:某某于何日何时辞世,高呼3次,称为“
招魂”。盛饭七碗摆在灵前,称为“使者饭”。用香水擦拭尸体,口内放珠七粒,称为“无穷
珠”。死者如是男性,要在面部贴一张纸,称为“额帽刀,若为女性则用白粉化妆,换新衣,
着新鞋,戴手套,抬到七星板上仰卧,这一过程叫做“小殓”。丧主及亲属穿孝服,将死者用
麻缚12道,抬放在长方形的棺木中,称为“大殓”。出殡日一般为3天。由众人将框木拾至墓
地埋葬。丧主持死者牌位回家,供奉在自家的祠堂之内,称为“神主牌”。一年后小祭,称为
“小祥”,3年后大祭,称为“大祥”。近代境内鲜族村落,丧葬仪式程序比旧时大有精简,
实行土葬与火葬。火葬后的骨灰存放火葬场,或撒在江河里。

鄂温克族丧葬。历史上鄂温克族被称为索伦。其人死后,多在树上风葬。即将尸体挂在树
枝上,落地后用火葬或者挖土坑掩埋。今境内鄂温克族习俗与汉族同。

鄂伦春族丧葬。鄂伦春族人死后,选一段粗大树干,凿成空穴,将尸体置于穴内,挂在高
岗的大树上,一年以后埋在土中。

锡伯族丧葬。亡人断气后,在炕上穿好寿衣,并把棺材放在厨房入敛。因怕门窄,防碍寿
木抬进抬出,厨房的风门要安双门框,抬棺木时,将小门框打掉,事后再重新安上。停灵之日,
厨房不许做饭,移到别处做。停灵一般3天,家境富裕者,停7~9天,并请僧人诵经,超度亡
灵。诵经时,死者男性晚辈,要穿孝服陪跪灵前,送葬归来,在大门口给送葬人磕头致谢。过
后,烧七、烧百日的习俗,和汉族,满族基本相同。宋中老人辞世百目之内,子孙必须天天穿
孝服,禁穿吉服。晚辈男丁不许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