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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旱灾

第六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旱灾



旱灾分春旱和夏旱(包括秋吊)两种。春旱主要表现在春季降水少和透雨晚。其危害是延长
春播时间,苗少苗弱,浪费热量资源,诱发病虫害发生。区内4—6月上旬降水平均66.1毫米,
而且很不稳定。每年第一场25毫米透雨往往拖迟来临,加之气温上升快、风力大、蒸发强,土
壤极易跑墒造成干旱。自1951—1990年40年里,有1955、1959、1961、1964、J965、1968、
1972、1975、1978、1979、1987、1989,共12年春旱严重,其发生机率为30%。这十几年3、4、
5月三个月降水量平均29毫米,第一场透雨拖到6月28日左右,比历年同期降水量少33毫米,晚
降透雨26天。入夏以后,作物生长旺季,这时虽然是降水量最多的季节,但因降水变率大,雨
量分配不均,且多阵发性局地降水,再加地面蒸发和植物蒸腾量都明显增加,是作物需水的关
键时刻,一旦降水偏少则出现伏旱或秋吊,限制了光、热资源的作用,影响作物的发育,造成
灾害。以7—8月总降水不足180毫米为夏旱标准,在40年里有1954、1955、1968、1972、1975、
1976、1977、1978、1979、1982、1987,共11年夏旱,其频率27.5%。有时春夏连旱,如1955、
1968、1972、1975、1978、1979年,其频率高达15%。此外,干旱且多高温天气,容易使
疫病和害虫流行,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