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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霜冻

第三节 霜冻





龙沙区位于紧邻蒙古冷源,除造成冬季寒冷漫长外,在冬、夏交替季节往往有强冷空气南
下,造成降温、霜冻的灾害。秋季强冷空气入侵,使初霜提前,对未成熟的作物造成危害而减
产。在40年里,有1958、1965、1966、1967、1977、1985年共6年,初霜在9月17-19日来临,
比历年提前5天,再加春旱、夏涝,造成农业减产。冬夏之交的终霜冻,区内平均日期在5月17
日,但有些年份推迟到5月20日以后,甚至6月初。如1972、1978、1985年,终霜冻均出现在5
月末。这种霜冻造成已出苗的作物因冻害而致死,或缺苗、断条,损失严重。

除此外,还有一种低温冷害。它是指作物生育期内,温度下降到低于作物在生育期内的下
限温度时,使作物生理活动受到障碍,不能正常生长,甚至使组织器官遭到破坏。境内年平均
积温为2713.7℃,且集中在夏季。但有些年份,气温明显偏低,不能满足作物生长的需要。区
内多属延迟性冷害,即由于前期气温低,作物生育期拖后,秋霜来临时作物不能成熟而受害减
产。它不像旱、涝灾害那样明显,因此群众称之为“哑巴灾”。从5—9月平均气温总和小于90%:
作为低温年指标,在40年里,有1954、1957、1964、1965、1969、1972、1976、1983、1987年
共9年,其频率为22.5%。低温冷害年,比历年平均减产2—3成,是造成区内作物单产不
高,总产不稳定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