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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婚姻与家庭构成

第五节 婚姻与家庭构成




一、婚姻状况

新中国成立前,男女婚姻不能自主。择偶讲究“门当户对”,有钱有势人家愈甚。婚姻形
式分为包办、买卖、童养媳等。偶有自由恋爱的青年,有的被迫拆散。妇女地位低下,男尊女
卑,夫妻双方不平等,离婚被视为丑事,改嫁更被人们所唾弃,守寡几十年或女儿寡亦不乏其
人。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有些适龄的男青年不能结婚,终生未婚者亦有之,而个别有钱人家
男人尚有三妻四妾。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国家颁布第一部《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强迫、男尊女卑和漠视
女子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规定一夫一妻和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禁止近亲和有先天性遗传病的
青年结婚。由于经济条件的改善,大多数适龄青年能如期结婚。择偶的条件几经变化,50年代
家庭成份为主要联姻条件。60—70年代,重政治,并逐步向经济方面转化,家庭经济条件好,
彩礼的多少又成为选择配偶的重要条件之一。80年代后,则重知识、重人才、重经济。农村联
姻主要看家庭经济条件和个人生产经营能力。

1982年,龙沙区15岁以上未婚人口55002人,占15岁以上人口31.46%,其中男性未婚人口
29151人,占15岁以上男性人口33.44%;女性未婚人口25851人,占15岁以上女性人口29.48%。
未婚的男性高于未婚的女性3.96个百分点。全区有配偶人口110441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63.16%,
其中男性有配偶人口54798人,女性有配偶人口55643人,各占15岁以上男性和女性人口
的62.86%和63.46%。有配偶的女性高于有配偶的男性0.6个百分点。全区丧偶人口8701人,
占15岁以上人口的4.98%,其中男性丧偶人口2887人,女性丧偶人口5814人,各占15岁以上男、
女性人口的3.31%和6.63%。女性丧偶人口比男性丧偶人口高于3.32个百分点。全区离婚人
口707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D.40%,其中男性离婚人口334人,女性离婚人口373人,各占15
岁以上男、女性人口的0.38%和0.43%。女性离婚人口高于男性离婚人口0.05个百分点。

1990年,龙沙区15岁以上未婚人口47350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21.43%,比1982年下降
10.03个百分点,其中未婚男性人口25456人、未婚女性人口21894人,各占15岁以上男、女性人
口的23.24%和19.64%,比1982年分别下降10.20和9.84个百分点。全区有配偶人口161403人,
占15岁以上人口的73.02%,比1982年提高9.86个百分点,其中有配偶男性人口80 261人、女
性有配偶人口81142人,各占15岁以上男、女性人口73.26%和72.80%,比1982年分别提高10.
40和9.34个百分点。全区有丧偶人口10106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4.57%,比1982年下降0.41%,
其中男性丧偶人口2 905人、女性丧偶人口7201人,各占15岁以上男、女性人口的2.65%
和6.46%,比1982年分别下降0.66和0.17个百分点。全区有离婚人口2 166人,占15岁以上人
口的0.98%,比1982年提高0.58%,其中男性离婚人口937人、女性离婚人口1 229人,各占15
岁以上男、女性人口的0.86%和1.10%,比1982年分别提高0.48和0.67个百分点。

婚姻状况的基本特点是,未婚人口的比重下降,而有配偶人口比重上升,丧偶人口比重下
降,离婚人口比重上升。在丧偶和离婚人口中,女性都高于男性。

1982年、1990年龙沙区婚姻状况表




二、家庭构成

新中国成立前,家庭成员对家长依附性较大。受传统观念影响,分家被视为“不孝”,几
代同堂大家庭比较普遍。1942年,全区人口56473人,10250户,户均5.51人。

新中国成立后,家庭结构逐步变化,户数逐渐增加,而家庭规模逐渐缩小,核心家庭(两
代人)和直系家庭(三代人)不断增加。1953年,全区人口97660人,18968户.每户平均5.15人,
比1948年每户减少0.36人。

1964年,全区总户数30171户,154183人,每户平均5.11人,到1982年,全区236610人,6
1252户,比1964年增加31081户,年均增加1727户,但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每户由5.11人,降
到3.86人,每户平均人口减少1.25人。50年代出生的人口,到80年代初陆续进入婚龄和育龄期,
婚后多数组成核心家庭,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发生变化,一对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是
龙沙区基本类型户,并且家庭人口还在逐渐减少。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区总户数80587户,280342人,比1982年增加19336户,
年均增加2417户,每户平均人口由3.86人,减少到3.48人,每户平均减少0.38人。家庭规模3人
1户的共36701户,占总户数45.5%,4人1户的16629户,占总户数20.6%,2人1户的11273人,
占总户数14.0%,5人1户8 455户,占总户数10.5%。1人户、6人户和7人以上为1户的共7530户,
占总户数9.4%。世代结构以两代户为主,共56142户,占总户数69.7%,一对夫妇户7794户,
占总户数9.7%,三代户10127户,占总户数12.6%。四代和其它户共6524户,占总户数8.0%。
这反映了家庭的世代结构已由大家向小家转化,多代和其它亲属及非亲属同居户向两代户转化。

1995年,全区总人口291532人,94417户,比1990年增加13830户,年均增加2766户。每户
平均人口由1990年3.48人,减少为3.08人,减少0.4人。

1990年龙沙区家庭户规模表




1990年龙沙区家庭户类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