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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农业

第四篇 农业





龙沙区地处嫩江中下游左岸,嫩江冲积平原地带,农业土地肥沃,资源丰富,气候适宜,
农业生产以蔬菜为主,已成为市区副食品生产基地。

清初,这里的渔牧民在放牧和守猎的同时,开垦少量荒地进行简单农业生产;清康熙和雍
正年间,曾在这一带设兵驻防,戍边屯田;清末和民国时期,随着汉族农民不断流人,加速了
土地开发和利用,促进了农业发展。但由于官府增税,地主加租,农田基本建设无人过问,特
别是日伪统治阶段实行“粮谷出荷”,野蛮搜刮,农业生产发展缓慢,农民生活极端困苦。1945
年,全区有耕地面积20800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5000亩,总产165万公斤,蔬菜面积4100
亩,总产194万公斤。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49年,全区耕地面
积22880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7200亩,总产180万公斤,蔬菜面积5600亩,总产285万公斤,
比1945年,分别增长9.1%和46.7%。

1957年,高级农业合作化后,根据市委关于建立副食品生产基地的决定要求,全区蔬菜面
积增加到15680亩,总产181073公斤,比1949年增长5倍多。畜牧业,渔业生产也有较大发展。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由于搞脱离实际的“大跃进”,“共产风”,瞎指挥等,加之3
年自然灾害,全区农业生产陷入困难境地。1961年,全区耕地面积28900亩,其中蔬菜面积虽
增加到22567亩,但平均亩产只有1000公斤,比1957年下降16%,水稻面积2424亩,平均亩产1
75公斤,比1957年下降39%。畜牧业、渔业生产也受到一定影响。

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左”的错误,落实中共中央农
村各项政策后,到1965年末,农业生产有较大发展。全区耕地面积3万亩,其中蔬菜面1632宿,
总产2715.6万公斤,水稻面积3 660亩,总产66万公斤,分别比1961年增长57.1%和64.5%;
畜牧业发展更快,大牲畜(马、牛、羊)存栏数2533头,生猪存栏数3215头,鸡存栏数5514只,
分别比1961年增长303、648、271个百分点。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搞以阶级斗争为纲,限制集体发展多种经营,限制社员经营
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取销农村集市贸易,限制了农民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纠正’左”的错误,开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经济
逐步进入新的发展时期,种植业生产迅速提高。1980年,进一步落实“建设副食品基地的”的
方针,1984年,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蔬菜和水稻生产
大幅度增长。1985年,蔬菜商品量4134万公斤,水稻总产125万公斤,比1975年分别增长52.2%
和6.4%。1986年,调整生产部局和种植结构,蔬菜面积稳定在2万亩,水稻稳定在5400亩。
1989年,农业总产值达2708万元,其中种植业产值1792万元,占农业总产值66.2%。1995年,
蔬菜商品量4253.5公斤,水稻总产234.万公斤,比1985年分别增长2.9%和87.2%。种植业
产值达5405万元,比1989年增长2倍。农业生产在耕种、铲、趟、收获和粮油加工等基本上实
现了机械化,水利灌溉面积达93%。

畜牧业生产大发展。1978年后,取消限制,实行政策放宽后,饲养畜禽的专业户和重点户
大量涌现,1983年,各类专业户、重点户占农户总数29%。畜牧业生产摆脱了家庭副业地位。
1985年,奶牛、羊、鸡等存栏数比1975年分别增长187、139、571个百分点。1989年,畜牧业
生产值达65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24%。1995年,奶牛、羊、猪、鸡等存栏数,比1985年分别
增长281、99、212、45.2个百分点。畜牧业产值达3424万元,比1989年增长4.3倍,占农业总
产值37%。

渔业生产转入以养为主新阶段。1985年,养鱼水面410亩,1989年,达3010亩。产鱼68万
公斤。比1985年增长16倍,另有鱼种产量68500公斤。全年渔业产值达99万元,占农业总产值
3.7%。1995年养鱼水面3340亩,产鱼65万公斤,鱼苗产量11万公斤,全年渔业产值371万元,占
农业总产值4%。比1989年增长2.7倍多。

植树造林取得新进展。1982年,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城乡凡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每人每年要
植树3—5株的要求,到1985年,4年全区累计营造农田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6690亩,绿化
林(四旁植树)80900株。1989年,全区林业产值13万元,占农业总产值0.5%。1995年全区累计
造林18568亩,造林保存面积7613亩,绿化林(四旁植树)238900株。本年林业产值48万元。比
1989年增长2.7倍。占农业总值0.5%。

农民收入有大幅度增加。1978年,农业总收入695.4万元,人均收入205元;1985年,农业
总收入2256万元,人均收入799.5元;1995年,农业(含工商建)总收入39410万,人均收入1998
元,比1985年增长1.5倍,比1978年增长8.7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