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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畜禽饲养

第二节 畜禽饲养





一、畜禽种类及数量

清末民初,齐齐哈尔城西南,区境内,饲养业已有发展,大宗牲畜有牛、马、羊、猪,家
禽有鸡、鸭、鹅等。民国时期沦陷阶段,日本侵略者推行“粮谷出荷”,农民口粮,饲料严重
不足,饲养家畜家禽很少。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分得土地和牲畜,饲养家畜家禽积极性高,当时,畜牧业以
耕畜马、牛为主,猪、羊、鸡等为家庭副业,多为自食性生产。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为了发展畜牧业生产,积极推广饲养家畜家禽的经验,组织兽医进行
疫苗防治,引进家畜优良品种等,畜牧业生产很快发展起来。1952年,在188家农户中,有马
172匹、牛13头、驴11头、猪243头(其中母猪26头)、鸡760只。

农业合作化以后,1957年,畜牧业发展较快,大民乡有马505匹、牛156头、驴73头、猪420
头,禽类2163只,兔142只。区内的永安街、公园路两处孵化站年生产能力60万只鸡雏。

1958年,人民公社化初期,耕畜全部归公社集体所有,土地、劳力、耕畜重新划分,生产
队之间实行耕畜抽肥补瘦调剂。大办集体养猪场,实行以“公养为主”的方针。大队办猪场后,
因管理不善,饲料不足,畜舍不够等,造成生猪死亡而停办。社员个人饲养的猪、鸡、鸭、
鹅等,怕归大堆,大批宰杀,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

1960年后,中共中央先后下发《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农业十
二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毛泽东《关于发展养猪的一封信》
和《黑龙江省委关于纠正一平二调和退赔的决定》,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中央
和省委的文件精神,纠正了在工作中存在的“共产风”、“平调风”,将平调的牲畜退还原主,
畜牧业生产开始恢复和发展,到1965年,全区牛存栏887头、马1092匹,驴45头、羊509只、
猪3215头、鸡5514只。

“文化大革命”初期,社员家庭养1—2头大牲畜、几只羊或母猪,都被视为走资本主义道
路。有的遭受批判,有的被割了“资本主义尾巴”,阻碍了畜禽的迅速发展。1970年后,贯彻
落实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关于《以养猪为中心全面发展畜牧业指示》和市提出的“公养和私养
并举,以私养为主”的发展养猪生产方针,规定养一头母猪,划给半亩饲料地,养奶牛、羊划
给放牧地、采草地和饲料地,提高菜牛、菜羊等收购价格。这些方针政策在全区落实以后,极
大地调动了广大社员的积极性,畜牧业生产发展很快。1973年,全区养猪存栏5313头(其中大
民公社3225头,龙沙公社2088头),牛存栏2814头、鸡存栏26800只。

1975年,全区饲养的畜禽种类有马、黄牛、奶牛、骡、驴、羊、猪、兔,鸡、鸭、鹅、鹿、
狐、紫豹等。大民公社有39个生产队实现1人1猪,龙沙公社3人2猪。1978年,取消生猪、
禽蛋派养派购制度,提高畜禽产品收购价格,开放畜禽产品集市贸易,畜禽又有新的发展,当
年马存栏2164匹、黄牛795头、奶牛53头、羊947只、猪4481头、鸡47157只,全区年产鲜蛋14
万公斤。

1980年,湖滨街道办事处居民韩晓芬,养母鸡400只,当年向国家交鲜蛋3641公斤,年收
入3862元。1981年,大民公社商品鸡存栏10.4万只,当年向国家交售鲜蛋53.5万公斤,商品率
达95%。全公社养鸡收入115万元,获利润61.3万元,养鸡人均收入75元。1982年8月,中共中
央主席胡耀邦来齐市视察工作时,对市禽蛋生产给予较高评价,并到养鸡大户韩晓芬家视察访
问。

1984年,承包责任制落实后,家禽生产发展更快,当年全区养鸡165000只,养鹅450只。
养鸡大户韩晓芬养鸡超千只,向国家交售鲜蛋超万公斤,纯收入2万元。生猪因收购价格低,
农民择利经营,生猪存栏数下降到1379头。

1985年,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猪肉、粮油价格的规定,实行随行就市议购
议价,放开经营等方针、政策,养猪生产逐渐回升,到1991年,生猪存栏上升到4000头,比
1984年提高190%。鸡存栏184000只,比1984年提高11.5%。牛、猪、羊肉总量36.8万公斤,鲜
奶产量100万公斤,鲜蛋产量188万公斤,鸡肉产量482万公斤。

1995年,全区牛存栏1172头(其中奶牛590头)、马1712匹、驴226头、羊3780只、猪6000头、
鸡257000只。牛、猪、羊肉总量153.4万公斤,鲜奶产量140.5万公斤、鲜蛋产量245万公斤。

1959—1995年全区畜类存栏数表







1957—1995年全区禽类存栏数表







二、饲养管理

解放前,畜禽饲养方式落后,大牲畜多为露天饲养,不备棚舍,小家畜和鸡、鸭的棚舍,
多为泥堆草苫,十分简陋。畜禽受寒暑侵袭,疫病较多,死亡率较高。新中国成立后,区政府
重视畜禽饲养,组织群众,改善畜禽饲养管理,提倡牲畜入棚饲养。1957年,农业合作化以后,
根据农业社初期饲养条件较差的情况,大搞“五有三勤”(牛、马有棚、猪、羊有圈,鸡、
鸭有架,户有厕所,家有灰仓,勤起、勤垫、勤打扫),提高圈舍标准,改善饲养条件。

1958年,对集体饲养的牲畜建立了饲养管理制度,选择事业心强,有一定经验的人担任饲
养员,并进行培训,开展增膘保畜教育,普遍实行“三包一奖”(包头数、包成活、包繁殖、
定额奖励),保证了牲畜的正常发展。

1959—1961年,3年困难时期,牲畜饲料不足,特别是精料不足,使牲畜膘情下降,有的
染病死亡。

1962年,黑龙江省委发出《关于保护和复壮瘦弱耕畜的紧急通知》后,区政府为加强大牲
畜的饲养管理,推广了农业厅提出的“三推七改”措施。三推即推行使喂人员、马匹专责、工
具四固定;推行“定额管理包奖制度”;推行一长(生产队长)三员(饲养员、使役员、配种员)
相结合的制度。七改即改长草整料为短草碎料;改混槽喂为分槽喂;改堆草堆料喂为定时定量
看槽细喂;改大帮饮水为小帮饮水;改乱使役畜为量力使役;改敞圈为有棚;改空怀流产为保
胎保驹。这些办法的逐步推行,使牲畜的饲养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文化大革命”期间,耕畜的饲养管理没有受到大的影响。

80年代到1995年,畜禽由农户自养自管,饲养精心,管理认真,猪、羊、鸡等增长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