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天然捕捞
第二节 天然捕捞
民国时期,渔业捕捞由个体经营自由捕捞。嫩江沿岸有多处固定的网房子,鱼亮子。捕鱼
季节分为明水期(4月中旬至9月底)和封冻期(也叫打冬网时期,11月初至翌年1月中旬)。明水
期普遍使用各种网具。打冬网时,主要使用大、小拉网、铁脚网等,有时在江汊子扎鱼亮子。
1945年在葫芦头一带就有20家捕鱼户。
新中国成立初期,仍为个体自由捕捞。1953年实行互助合作,有2个临时组。1个常年组。
1955年,70户渔民,组成5个常年互助组,有拉网5趟,铁脚网7趟,挂子30片,渔船30只,捕
鱼人数146人,年捕鱼18万公斤。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渔船、网具均入社归集体所有,成立了龙沙渔业队和大民渔业队。
当年两队捕鱼20万公斤。1959年,开始引进胶丝,对网具进行改革,各种网具逐步换上胶丝
网线,取代棉网线。1960年后,农业受灾,粮食减产,人们以鱼代粮,全民捕鱼,渔业资源受
到破坏。
“文化大革命”期间,渔业生产受到影响,捕鱼量下降,1976年,捕鱼量降到24000公斤。
1979年以后,自由捕捞现象严重,渔业资源贫乏,渔业队捕捞鱼很少。1980年,渔业队解
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