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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区直单位办商业

第三节 区直单位办商业





1978年,国家调整“知青”政策,大批上山下乡“知青”返城,加上原有待业人员,劳动
就业问题非常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区劳动局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在原有的劳动服
务大队的基础上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创办集体企业安置就业。1986年,民政局在原有4个福利
企业的基础上,成立福利公司,发展集体福利企业,这是区属各机关事业单位创办集体企业的
开端。1989年,这两个公司创办的集体企业中有商业、饮食、服务业16个。从业人员达181人,
营业额715.2万元,利润46.2万元。此后,各机关事业单位为安置本单位职工子女就业和创收的
需要,纷纷创办集体企业。到1995年末,区级机关中各局委以及学校办集体企业中有商饮服务
企业78个,从业人员1122人。销售额达4762万元,利润133.7万元。

1995年龙沙区局委校办商饮服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