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民建筑 一、公用建筑
区境内最早的公用建筑,是清康熙年间建造的水师营库和广积仑(公仑)59座、3 957间。
光绪年间,建有西路商学堂、教诚、教刷教武3所小学堂以及教贞、教淑2所女子小学堂等。民
国时期,除军政机关用房建筑外,还建有图书馆(现龙沙公园内藏书楼),官医院(今第一医院),
电报电话株式会社(今新开路4号)以及春光(位于龙沙公园内)、大陆(今黑龙江电影院)、永
安等电影院以及为日本人服务的齐齐哈尔共乐馆(今东北电影院)。改建、新建了一些中小学校
等。解放后,公用建筑迅速发展。到1995年末除驻军和市区两级党政机关用房建筑、商业服务
交通邮电金融等企事业单位建筑外,建有小学29所(含厂办),建筑面积约6.6万余平方米。有
中学19所,(含厂办9所)电化教育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商业文化宫、艺术剧院、
群众艺术馆以及一、二机床厂、电业局等企业单位文化宫、馆,鹤城体育场球类体育场体育馆、
人工制冷冰场游泳馆,电台、电视台办公大楼,电视塔,市日报社办公大楼,第一医院门诊大
楼,龙沙医院等。
二、民用建筑
公建民用建筑 主要是住宅以及出租给私营业主的门市房等建筑。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
修建永安里公房168间。1908年(光绪三十四),建商埠房26栋,每栋8间,共208间。1923年,
修建永安里公房312间。1927年,修建南市场,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沦陷阶段,日本侵略者在
区境修建第一代用宿舍(今齐齐哈尔日报社一带)6栋3200平方米,第二代用宿舍(今胜利小区)57
栋13168平方米,第三代用宿舍(今建工小区)30栋3600平方米,以及三区体育场南13栋1700平方
米,源地街8栋1150平方米等。伪满电业株式会社也在龙门街和群英楼商店西建有电业住宅。
新中国建立后,住宅建设以公建为主,大批职工住宅都是依靠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建解决。
建国初期,伴随一、二机床厂的建立,建设了一批职工宿舍,除民意街路东一厂医院对面有
几栋楼房外,大都为砖木结构的简单平房。50年代后期开始,在“先生产、后生活”的思想指
导下,住宅建设进度缓慢,标准降低,所建住宅,全部是结构简单的平房。其中50%是土平房。
1978年以后,在“调动国家、地方、企业、个人建房积极性”的方针指导下,集中力量,结
合城区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设计、统一动迁、统一施工、统一管理”的原
则,大力发展住宅建设。多年失修的危、旧平房被成片拆除,建成现代化的高层楼群组成的住
宅小区。1995年末,龙沙区内已基本建成的小区有红星、建工、永青、新化、五福等17个小区。
面积约102万平米。
民建私宅 清代和民国时期,官僚资本家地主的私宅,大都是砖瓦结构的平房,室内有天棚
地板,有暖气设备的,被称为“洋房”。贫苦市民的私建住房,大都为土草房或土平房。解放
后,私建房屋大都是土平房和砖瓦平房。城区居民居住状况是,1952年人均居住面积3平方米。
1954年下降到2.6平米,1961年降为2平方米,1978年上升到2.73平米,1985年为3.8平方米,
1995年为6.5平方米。
乡镇住宅建筑 乡镇居民住宅,除个别地主外,大都是土草房和土平房。新中国成立之后,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宅的质量和条件也有很大提高和
改善。砖木结构的平房或砖瓦房,逐渐增加,部分人家还住上了混合结构的楼房。1995年末,
大民镇住宅建筑总面积22140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14088平方米;龙沙乡楼房建筑面积
10400平方米。
1994、1995年龙沙区城市居民居住情况抽样调查表
龙沙区大民镇部分年度人均居住面积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