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卫生 一、环境卫生管理
1958年9月,龙沙区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科,政府机构中始有环卫管理部门。1986年,改称
环境卫生管理局;1988年9月,改为环境卫生管理处,隶属区建设委员会领导。区属8个街道办
事处,均成立了环境卫生管理站,受区环卫处和办事处双重领导。区环卫处同时负责对区内环
境卫生和包干大厂的环卫工作指导和管理。1983年区环卫职工共有425人;1995年721人。其中
环卫管理人员,由原来的34人增加到67人。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1987年,区环卫管理部门又组建
了环境卫生监察中队,其主要职责是对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1989年,
环境卫生监察中队与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合并,成立了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由于不断
加强环境卫生的管理,检查指导工作抓的紧,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多年来,区环境卫生工作
一直保持良好状况。1985年,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文明区”;1988年,被命名为省级“市
容环境卫生先进区”;1995年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获先进单位称号。
1995年龙沙区环卫职工队伍工种一览表
二、环境卫生设施
龙沙区过去的公用厕所少,存在着群众上厕所难的问题。1978年以后,区政府在环卫设施
方面,重点抓了公用厕所的修建工作,逐步改变了“一缺二破”的状况。基本解决了上厕所难
的问题。1995年,区境内共有公用厕所446个。分别由市、区、大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管理。有垃圾箱154个,垃圾站297个,有吸排车5台,铲车1台,拖拉机5台,手推车187台,以
及环卫宣传板239块。
1995年龙沙区境内公用厕所管理一览表
三、环境清扫保洁
1956年,龙沙区成立卫生队,改变了过去市环卫处统一清扫的做法,由区卫生队负责。1982
年后,市里统一实行市、区、街、大厂4个层次的清扫保洁网。区内的黑色路面,由市清扫
队负责清扫。区负责本区的街道及巷道的清扫工作。区内的大厂,负责本厂区和家属住宅区的
清扫工作。区内的区管公用厕所,每个水洗厕所配备1名管理人员;15个居民厕所配备1名管理
人员,负责清扫保洁;厕所的清掏工作,由配备吸排车的卫生队负责。同时还与近郊农村积肥
专业户签订了公厕清掏合同。
街道清扫工作,按人均5000平方米分段清扫保洁。为避开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上班时间,
清扫队(组)在每天早7时30分钟前完成清扫任务,然后分段保洁,称之为“晨清扫,日保洁”。
要求达到四无,即无垃圾、无粪便、无砖瓦石块、无果皮纸屑和冰棍杆;四净,即快、慢
车道净、人行道净、路牙子净;三根清,即树根清、墙根清、电柱根清。清扫人员还要做好本
清扫区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同时在主要街道由所在企业搞好门前“三包”,实行专群结合保证
街道整洁。至1995年末,区内,共有清扫人员817人,承担的清扫面积共为4896.429平方米。
其中,区属8个街道办事处共有清扫人员361人,承担的清扫面积共为3000.619平方米;区内的
11个包干大厂共有清扫人员356人,承担的清扫面积1895.810平方米。
1995年龙沙区清扫面积、人员表
四、垃圾清运
1963年前,垃圾由区卫生队负责清运。1963年以后,区卫生队撤销,各街道办事处环卫管
理站成立卫生队。除铁南环卫管理站垃圾实行一级清运外,其余7个办事处环卫管理站垃圾实
行二级清运,即办事处卫生队将垃圾集中到大垃圾站,再由市环卫处车队运出城区。
1989年5月,区内开展了夏季垃圾定点定时收运工作。规定必须在早8时前,晚16时后向二
级站清运。专业队伍必须在早9时前、晚4时后向一级站清运,其它时间不准清运倾倒。从而改
变了过去时常存在的垃圾展览现象,基本做到了垃圾日产日清,环卫面貌焕然一新。1995年,
全年共清扫垃圾440733吨。其中,粪便365851吨,污水积雪6980吨,基建残土234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