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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庭院绿化

第三节 庭院绿化





区境内工厂、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和居民小区庭院绿地,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8年以后,伴随着城市改造,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开始有计划地开展本单位庭院绿
化。一些工厂在厂区内建花园,游园,有的还建了小型育苗地,不但栽种树木、花卉,而且还
搞一些小的园艺建筑,搭配讲究,布局相宜,有很好的园林效果。在居民小区也坚持建设与绿
化同步进行,同时动员居民栽树种花,美化庭院。据1995年不完全统计,当年,企事业单位,
机关部队,栽植花草面积为46838平米,修饰花坛344个。达到省四级绿化先进单位的有81950
部队,齐齐哈尔市第一机床厂,81962,部队等3个单位;省级绿地先进单位有齐齐哈尔军分区、
市齿轮厂、红星居民小区、市商干校等14个单位;市级绿化先进单位有五龙街道办事处的芙
蓉居民委员会、市变压器厂、龙沙区苗圃、育新小学、江岸办事处等44个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