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运输管理

第四节 运输管理





一、管理机构

齐齐哈尔市区公路运输管理始于民国初期,其管理机构是黑龙江省城警察厅(省公安局)。
主要是负责民间私营车行、公司的开业、歇业资格审批和运营。

沦陷阶段,伪满政府将车辆运输分为“国营”和“民营”两部分管理。“国营”汽车运输
由齐齐哈尔伪满铁道局控制汽车,下设自动车营业所经营运输业务。“民营”汽车和民间马车
运输由伪满国际运输株式会社齐齐哈尔支店及其下设的营业所管理。

1946年,市内私营汽车由嫩江省运输公司直接管理。1950年8月,市运输公司成立,主要
负责公司机动车的运输管理,下设5个营业所,统管市区民间运输。

1955年10月,市人民委员会颁布《齐齐哈尔市营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市内从事交
通运输营业活动的私营客、货汽车,快马车、畜力载重车、三轮车、人力推货车,必须到市人
民委员会公用事业管理处申请登记,审核批准。并由公安局发给牌照,到指定运输分站参加运
输营业。

1958年龙沙、新华两个人民公社分别成立了交通科。后来,科改为局。

1961年龙沙和新华人民公社合并为龙沙人民公社,两个人民公社交通局合并为龙沙人民公
社交通局,负责区内交通运输事业管理。

1964年8月,龙沙人民公社交通局撤销,业务上收,由市交通局统管交通运输事业。

1974年8月,市交通局把城区运输管理业务下放给区。8月17日,龙沙区交通科成立,同时
成立区运输管理站,科站合并办公。站设业务、财务、后勤3个办公室,工作人员共15人。1987
年,区交通管理处内设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科技股和市场管理股。1990年,依据齐编发
[1990]77号文件规定,区交通局改为区交通管理处,为科级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
一套机构编制,统一行政管理。财务等项业务单独对上,保留区交通局的牌子。1994年后,区
交通管理处内设公路管理站、运输管理站和办公室。公路管理站下设路政室、财务室、征费
所;运输管理站下设证照办、汽修办、财务室、稽查队。全处编制37人。

二、运输管理

龙沙区交通运输管理始于1958年,大体分为1958年—1983年运输市场管理和1983年—1995
年运输行业管理两个阶段。

市场管理 运输市场管理即统一运价、统一货源、统一调度“三统”管理。

1955年10月28日后,执行市人民委员会颁布的《齐齐哈尔市营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凡在市内从事交通运输营业活动的私营客、货汽车、快马车、畜力载重车、三轮车、人力车、
货车,必须到市公用事业管理处申请登记、审核批准,并由市公安局交通队发给牌照后,方
可营运。为了统一运价、统一货源、统一调度,市区车辆一律到指定的运输分站的停车场参加
运输营业。1961年,龙沙人民公社交通科依照“全党全民办交通”的方针,建立运输管理站、
装卸队、养路队、运输服务队、农副业车队。有养路工11人,车2台,养护38公里,主要负责
亚哈亚——音沁;齐甘中段,晴雨通车。运输服务队组织散车104台,完成货运506 537吨公里。
半年收缴管理费12184元,积累公益金8107元,同时对运输车进行技术革新,推行风帆车。
当年市在公社召开的风帆车现场会议,推广公社运输技术革新成果。

1979年6月15日后,执行市革命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通知》中规定的一
切无营业运输证明的运输队、装卸队、包装托运队和车户一律禁止进入运输市场;各区、人民
公社、街道、工厂、企事业单位,不经批准一律不准成立运输队(站)参加社会运输;农村副业
车进城运输,须持有主管部门批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运输。运输市场的一切车
辆由交通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统一结算等。1975年1月6日,市革命委员
会颁布《对个体运输业的改造和管理意见》,按照《意见》,龙沙区建立2个畜力车运输服务
队,1个人力车推车运输服务队,由交通科(站)直接领导。参加运输服务队,须由本人申请,
公社审查,交通科批准。为补充运力不足,按照条件,吸收一部分无证个体运输户进服务队,
其条件是无职业的闲散劳力。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进入运输服务队:无正式城市户口;上
山下乡知识青年和中途退学的学生;老弱病残者;畜力车无饲料关系;运输工具不良,载重达
不到标准吨位。无证个体运输户要求参加运输服务队,须本人提出申请,持所在公社证明,经
区交通科审查,报市交通局批准。运输服务队实行定点、定车、定人。运输服务队主要负责本
区域内的煤、木袢及社会上的零担物资的运输,不准擅自扩大服务范围。运输服务队的货源,
由区交通科(站)统一安排。运输服务队执行国家政策,不准私自与货主挂勾,严禁偷拉私运。
运输服务队按总收入缴纳工商税3%(所得税按规定缴纳)、养路费6%、手续管理费8%和公共
积累10%。公共积累由区交通科(站)统一管理和使用。对非法运输的车辆,一律扣留,按照政
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理。运输服务队实行按劳付酬。在一般情况下,一季度评定一次等级。
1979年7月10日后,凡在区内参加流通过程从事营业运输、装卸托运包装作业而发生费用结算
的单位和车辆(包括外地到区内从事营业的军用车辆)均属于运输市场管理范围,统由区交通科
(站)实行“三统”管理。1980年9月25日后,执行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企事业汽车
组织管理和节约油料的通知》,实行“四统”管理。1981年秋,撤销运输服务队,经市、区同
意,退还运输户的公共积累资金237000元。

行业管理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龙沙区运输事业发展很快,出现多层次、
多形式、多渠道运输的新局面。1983年8月15日,《黑龙江省公路运输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下发后,区内运输管理进入行业管理阶段。1984.年6月25日后,按照市委、市政府公路运输改
革工作会议精神,凡是取得国营、集体、个体营运证的都允许进入运输市场,从事营业性运输。
同时,允许购置客车,从事客运。是年,全区参加营业性运输的大型货车115台,627吨位,
中型货车5台,16吨位;小型货车114台,191吨位。1984年9月2日,市里进一步放权,实行市、
区两级交通部门共同管理运输市场,并把市直各单位的机动车为区管理。凡申请开办运输装
卸、托运包装、汽车维修营业,均由区交通管理处(站)审批,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
照。1985年7月5日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1985]1号和国务院[1984]27号文件,实行以国营运
输为主,集体运输为辅,个人运输为补充的公路运输政策。凡是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经区交通管理处审查同意后,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执照。在批准的营业范围内营运。废
业时应到交通、工商、税务部门申报。

1988—1995年,为加强对客货车、畜力车、人力车、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力度,实
行定人定点,加强厂、场管理。设客运停车场1处,设人力车停车场6处,设机动车停车场3处,
设小四轮停车场3处。其具体管理办法: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宣传政策,检查、维护秩序,
改善环境面貌,同时纠正违章,查漏补收,取缔无证营运。

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始于1988年。凡是办汽车保养、维护的单位和个人,须提出申请,持
所在地区街道或主管部门的证明,经区交通管理处审查,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执照,方可
营业。1988—1995年,全区共办汽车保修和维修企业86家,其中国营汽修企业1家,集体汽车
维修企业53家,个体汽修企业32家,共收缴汽修管理费273 639元。对汽修企业的管理实行专
业汽修发货票,对违章的,没收全部收入;营业证一年一验,对不按期缴纳管理费的除补交外
并以罚款,缴滞纳金5%。

汽车修理企业统计表




三、运输效益

全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 1977—1995年,收缴运输管理费5935469元,其中汽修管理费273639元。
1988—1995年,收缴养路费1134117元。为国家发展交通运输事业积累了资金,为全区交
通运输管理机关提供了物资条件。截止1995年,交通管理处有办公楼1200平米(140万元),职
工宿舍784平米(721603元),轿车1台,轿货车1台,吉普车2台,摩托车2台,三轮摩托车2台
(436609元)。

社会效益 1975—1995年,本着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的方针,组织各种
运输车辆进行货物运输。运输重工业产品(含煤炭物资)7186千吨,矿物性建筑材料10330千吨,
轻工业产品418千吨,农业物资2255千吨,其他物资2611千吨。其中畜力车完成货运量10249
千吨,3789千吨公里;人力车完成货运量506千吨,1730千吨公里;从1987—1995年,汽车完
成货运量4457千吨,133931千吨公里,有力地支援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四、营运

汽车 1951年,市内有汽车线路4条,即火车站经由龙华路西入龙沙区境内,经一百、二
马路口出境至解放门;公共汽车厂到龙江饭店;市消防队至群英楼;另一条是火车站至制粉厂
(不属龙沙区域内)。1976年以后,经过调整,形成5条市内线路,即1路由汽车公司沿卜奎大街
北行至公安局转沿永安大街南行至商干校;2路由汽车公司沿卜奎大街北行至龙沙路转东行至
建设路、中华路、站前大街至苗圃;3路由东岗子汽车管理站经解放门至建华厂;4路由东岗子
汽车管理站经火车站至二玻璃厂;5路由火车站经第一医院、劳动桥至师范学院。1980—1985
年,市内线路分别改11、12、13、14、15路,并将11路和12路起点延至民航路。13路终点延至
审查站。1995年,路经龙沙区境内的市内公共汽车线路有9条,即5路从第二机床厂医院始发,
途经市工人文化宫、市政府二号院、市劳动保险公司、永青市场第三百货商店、铁南、汽车公
司、农机公司商店、空军医院、双龙木器厂、农机二公司、光荣社、改装厂、肉联厂、山东屯
至江岸油毡厂。7路从大乘寺始发,途经天燃气公司、南市场一百商店、经往火车站至工人粮
店。8路从新工木材厂始发,途经一百商店、百货大楼等站点,至建华乡。9路从车辆厂东门始
发,途经龙华路、一百商店、至农场局;10路由民航路始发,沿卜奎大街,途经一百商店、通
往解放门等站点。11路由市汽车公司始发,沿卜奎大街北行,经市公安局沿永安大街南行,通
过群英楼百货商店、南市郊至商业干校。12路由齐齐哈尔造纸厂医院始发,途经省农机厂、市
工人文化宫、第三百货商店、百货大楼,转沿龙沙路,通往建设路等站点。14路由铁南百货商
店始发,沿龙华路西行,途经一百、市中心广场龙沙公园二号门、迎宾桥、嫩江公园、二厂宿
舍至园艺试验站。15路由火车站始发,途经一百、百货大楼、市公安局、市政府二号院,至建
工学院。由于不断开辟新线路和延长始终点及增加汽车运行班次,在龙沙区境内的旅客逐年不
断的增加。1985年,全市为4142万人次,在龙沙区境乘降或通过的约为1900万人次。1995年,
在龙沙区境内乘降或通过的旅客约为2600多万人次。

无轨电车 1959年2月16日,齐齐哈尔第一条无轨电车营运线路正式通车。线路由火车站
至龙江饭店。1960年,从龙江饭店延伸至解放门。1968年,从群英楼商店延伸至糖厂。1983年
又由解放门延伸至西虹桥。1995年无轨电车有3条运行线路。一路由火车站始发,途经龙华路
邮电局,然后入龙沙区境,经一百、百货大楼出境,经解放门,通往西虹桥。二路由火车站经
龙华路人龙沙区境,途经一百、市广播电台、工人文化宫、新立屯、造纸厂至糖厂。三路由火
车站始发,途经一百、电报大楼、群英商店、建工医院、二厂宿舍,通往西虹桥,又称为西环
线。电车的投入运营,方便了市内与外地来齐市的旅客,乘坐电车人数逐年增加,1960年为130
万人次,到1970年为300万人次,1985年达1100万人次,至1995年已达到1500多万人次。

出租汽车 1979年前,市内客运主要由汽车公司和电车公司承担,按固定线路营运。1979年,
为了搞活城市客运交通,适应部分乘客不受固定线路、站点乘车的影响,开始有
个体出租汽车出现,并迅速发展起来。1975年,龙沙区有个体出租轿车19台。1987年,出租车
增加到179台,907座位。到1995年末,全区出租车高达650台,2600个座位。每天24小时,都
能租到出租车,日客运量达35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