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航空运输
第二节 航空运输
1929年,齐齐哈尔民用航空筹建,后因“九一八”事变,而停建。1931年,日本航空输送
株式会社开辟了齐齐哈尔至哈尔滨的临时航线。1932年9月以后,又先后开辟了齐齐哈尔至大
连、满州里、沈阳、海拉尔的航线。这时的航空实际都操纵在日本关东军手中,无论在政治上
或经济上都起着扼制中国的作用。在军事上,设有军用航线侦察围剿抗日力量,巩固其在东北
的统治;在经济上,设有商业航线沟通日本与中国东北的联系,大量掠夺中国的财富。
新中国成立后,齐齐哈尔航空事业逐步蓬勃地发展起来。
1950年3月,中苏两国政府在莫斯科签订了“中苏民用航空协定”。7月1日在北京成立了
“中苏民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平权合股的原则组成。股本额定4200万卢布,双方各占
50%。同时,齐齐哈尔成立了“中苏民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航空站”。中苏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以北京、沈阳、乌鲁木齐为生产基地,分区管理北京飞往伊尔库次克、阿拉木阁、赤
塔3条国际航线。齐齐哈尔航空站是北京——赤塔国际航线的中途站,隶属于中苏航空公司经
理部沈阳管理处(北京——赤塔国际航线管理处)。1953年2月,沈阳管理处撤销,中苏齐齐哈
尔航空站归北京管理处管辖。
1954年10月1日,中苏两国政府发布公告,自1955年1月2日起,撤销中苏民用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中的苏方股份全部移交中国政府,公司中的业务由中国民航局管理。中苏民用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航空站改为“中国民航齐齐哈尔航空站”,实现了全国航空运输业务
统一经营,一切业务往来由沈阳管理局实行计划管理。1958年7月,国务院决定民航下放,民
航局由国务院直属局改为交通部直属局。从此,中国民航齐齐哈尔航空站隶属于北京管理局和
黑龙江省交通厅双重领导。同年,黑龙江省交通厅决定在中国民航哈尔滨站的基础上组建中国
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齐齐哈尔航空站划归中国民航黑龙江省管理处领导。
60年代初,国民经济困难时,民航事业的发展也遇到了困难。1960年,中国民航齐齐哈尔
航空站撤销改为齐齐哈尔导航点,撤销齐齐哈尔航空运输。1962年,齐齐哈尔航空站恢复,首
航齐齐哈尔——北京。1963年,中国民航沈阳管理局成立,黑龙江省管理局划归沈阳管理局直
接领导。1969年7月21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将中国民航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建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民经济发展出现了历史性的转折。1984年4月,齐齐哈尔市
人民政府进行恢复航空站的筹备工作。1985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85)国函字94号文件《
关于使用空军三家子机场的批复》的精神,1986年2月26日,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空军签订
了《关于军民合用联合投资翻建空军三家子机场的协议》。民航站区在跑道北端东侧新建候机
楼及飞机保障设施占地6万平方米。同年4月20日破土动工,1986年12月25日竣工。可供“三叉
戟”、“MD—82”、“波音737”、“伊尔62”、“图154”等大中型飞机起降。中国民用航空
齐齐哈尔航空中断了27年的航空运输事业恢复。1987年12月3日正式建站,29日试航成功。1988
年5月26日正式通航北京。199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齐齐哈尔飞机场成为国家工类航空口
岸,可开通国际航线。国内航线有北京、大连、广州、海拉尔、武汉、上海等。自1988年通航
以来,运输业务量每年以23%的速度递增,齐站旅客年吞吐量已由开航时的几千人发展到7万
人,货物吞吐量也增至800多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