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管理 清末和民国时期,龙沙地区境内的区级政权,没有完备的财政管理制度,直到1932年,齐
齐哈尔市建立市级财政后,龙沙区境内各区的经费收支,纳入市财政管理。解放后,区经费收
支,仍列入市预决算内。随着区级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管理权限的下放、财政体制的改革,1958
年曾试编区级预算,1961年后,预决算管理制度日益健全。1986年建立区级金库后,形成了区
级财政管理体系。
一、预算管理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预算决算制度条例》,1953年,全国实行中央、省
市(县)三级预算管理。区经费列入市预算管理,实行“报帐”制。1958年,曾计划编制区级预
算,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以及财政收支下放等原因,预决算管理受到干扰。1961年以
后,随着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预算管理有所加强。1962年3月,龙沙区
财政制定《关于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报告》,提出了坚持按预算办事,确保财政收支
平衡的意见,受到市财政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预决算管理工作日益加强,做到了应收
尽收,严格控制支出。在收入方面,主要是做好农业税征收工作。在征收中,认真贯彻执行增
产不增税,按当时政策减免,兼顾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利益的政策,年年提前完成征收任务,
足额上缴国库。1963年,针对个别生产队隐瞒耕地少报产量的情况,组织人力对生产队的耕地
进行丈量,发现少报耕地面积86.3亩,补征了农业税。当年农业税比市下达的计划指标超征1%。
在支出方面,严格掌握把住支出口子,采取以专业队伍为骨干,以群众参加管理为基础,广泛
组织互相检查汇审工作网的办法,实行逐月、逐季审查支出凭证,达到严格执行预算和各项开
支标准,积极开展清仓查库充分挖掘物资潜力。1961—1962年间共清出物资总额76.26万元,
保证了各项事业开展所需的经费,同时又不突破预算指标略有节余。1965年,积极学习和推广
肇州县勤俭办事业的经验,在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出现了能省就省的勤俭节约风气,当年,节约
经费3.3万元,为预算的4.26%。
1961—1965年龙沙区财政支出情况分析表
“文化大革命中”,预算管理遭到严重干扰。“文化大革命”后期,区革委会强调“结合
中心工作,从生产出发,搞好财政工作”。提出一宣传、二深入、三过问和两结合的工作方法。
主要宣传农业税政策为应收尽收和打击个体农户奠定思想基础;宣传勤俭节约勤俭办一切事
业的精神,把遵守财经纪律提到了阶级斗争的高度。提出了“用钱有道理,报帐有根据”的口
号,以加强管理。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深入农村生产队、农场进行调查,第十篇财政税务
金融对应征、缓征、免征等情况做过细工作,兑现政策。对各项支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
导。定期检查半年搞一次,一年搞一次汇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求财政管理人员过问中心
工作、过问生产、过问群众生活。在工作方法上要求以中心工作带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和业务
工作相结合;在农业税征收上实行生产队自缴和菜站扣缴相结合。从而加强了管理,使预算顺
利实现。1975年,计划收入11万元,实际完成13万元,完成计划118.2%。1976年,支出指标为
128.7万元,实际支出125.5万元,完成指标97.55%,节约3.15万元。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预算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1980年,制定了《龙沙区财产财务管
理试行办法》,对计划编报,固定资产管理;对流动资金,定额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对商
业、服务行业利润、折旧提成的管理;对工业商业企业管理费提成的管理,分别作出了规定。
使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1986年,建立区级金库后,预算管理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做到收
入满打满算,支出严格按标准核定,使预算切实可行。为保证预算顺利实现,狠抓了收、支、
管三个环节。组织税收协调领导小组,依法治税,加强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入库;有保
有压,严格控制,跟踪问效;陆续制定了《龙沙区财政预算管理办法》、《龙沙区会议费管理
办法》、《龙沙区教育经费管理办法》、《龙沙区公费医疗管理办法》’、《龙沙区旅差费包
干办法》、《龙沙区汽车定点修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建立健全财政
管理网络,保证了预算顺利执行。当年结余144.9万元。此后,年年有结余。到1989年年终滚
存结余278万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50万元,结余228万元。
1990年,由于区属集体企业基础薄弱,经受不了原材料涨价和市场疲软的冲击,生产和经
营出现滑坡,部分纳税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导致财政严重短收。当年财政预算收入指标
1757万元,实际完成1114.5万元,短收642.5万元。收支相抵后,首次出现赤字203.2万元。
为了把赤字压到最低点直到消灭赤字,除积极培植财源外,坚持量人为出的原则,全面实施“
保盘子工程”和“向前移位,进档达标”的经济责任制,努力增加收入。调整收支结构,有保
有压,节约支出。实行保工资、保取暖、保农业、保教育、保科技支出,压缩基建费、行政管
理费、社会集团购买力、会议费支出。从而基本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正常运转,培育了新的经济
增长点。经过1992、1993两年的努力,到1994年消灭了赤字,结余8万元。1995年,财政情况
进一步好转,当年收入比包干基数超收258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44万元,加上年结余8
万元,全部弥补历年赤字。
二、预算外资金管理
随着区级经济的发展,到60年代初,预算外资金已成为区级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1962年,
制定了《关于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开始加强自筹资金的管理。1964年,根据齐齐哈尔市的
统一部署,开展了查“小家当”活动,清查闲散资金。共清查17个单位,查出资金达21.4万元。
1972年,齐齐哈尔市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社会福利事业的收入均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
1981年,黑龙江省规定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的项目和范围,并规定30个具体项目,使预算外资
金管理有所遵循,龙沙区的管理工作逐年加强。到1983年,预算外收入147万元,相当于预算内
资金210万的70%。1986年,建立区级金库以后,在加强预算内资金管理的同时,把加强预算外
资金的管理作为搞好社会财力综合平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来抓。1987年3月,根据
省市有关规定,制定了《龙沙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确定①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足额上
缴区财政,支出由区财政下拨;②全额计划管理,收支由财政审批、跟踪问效、指导和监督资
金投向;③经济足额承包管理,完成上缴任务,给予一定奖励。健全了预算外资金的预决算和
财务会计核算等管理制度,增设专人管理。1988年收入471万元,支出362万元,1989年收入548.7
万元,支出451.9万元,以后逐年增加,1992年,收入达817.5万余元,相当于当年预算内资金的
49%,支出544.4万元。1993年,收入800万元,支出103万元。1994年收入’794万元,支出738
万元。1995年收入896万元,支出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