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督
第五节 监督
1962年,齐齐哈尔市财政局恢复财政监察科,加强了对各区财政监督工作的指导,龙沙区
的财政监督工作也逐步加强。1964年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
各单位的小家当、闲散资金进行清理。共清查17个单位,清出资金21.4万元。1965年,组织各
单位互审互查,加强财政监督。“文化大革命”中财政监督工作一度遭到削弱和破坏,“文化
大革命”后期逐渐恢复。1977年,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检查,1978年查处了擅自购买房产等严
重违纪问题。1986年以后,除日常检查外,开展了一年一度的财政纪律大检查。当年,自查79
户,查出违纪金额3900元,都属于违纪审批专控商品问题;抽查12个单位,有问题单位5个,
违纪金额19.15万元。1990年,自查95户,违纪金额3.8万元,重点抽查36户,占自查单位的
37.8%,有问题12户,违纪金额4600元,当年入库2 200元。鉴于职工借款余额逐年增加,当年
8月末,借款余额已达22.54万元,因此,清缴职工欠款列入大检查。到12月末,归还4.62万元,
余额为19.59万元,比检查前降低2.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