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存款

第二节 存款





信用社存款,限区、街“两小企业”。据1987年末统计,在信用社建户立帐的有533户。
其中集体工业90户,集体商业230户,其他集体企业135户,个体工商业78户。存款达到751万
元。充分发挥了集中区、街企业的间歇资金,增加存款的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