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管理 解放后,凡是有铺面的工商业,不分规模大小,均按私营工商业进行管理。设有铺面,沿
街设摊或进入指定市场经营的,均按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小型坐
商也纳入个体业户管理。
一、登记
1945年光复后,个体工商业有较快的发展。1949年,全区登记个体手工业者和摊贩225户,
从业人员450人。到1955年发展到734户,1241人。1956年初,全市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高潮,
个体工商业者除少数直接进入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外,95%分别参加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成
为集体企业的劳动者。1961年,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个体
工商业得到恢复。1962年,根据全国财贸工作会议精神,对小商小贩采取紧缩政策,经过整顿,
到年末,全区个体业户为211户。
“文化大革命”中,1969年6月,在“落实无产阶级政策,堵塞资本主义道路”的口号下,
个体工商业户被取缔。全区325户被下放农村或留在城镇街道监督改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重新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1979年末,全区个体工
商业259户,从业人员400人。1981年,根据国务院《积极引导重点发展待业青年走自谋职业道
路》的精神和省市的具体部署,龙沙区重点发展手工业、服务业和修理业。为把好审批关,市
工商局成立了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审批领导小组。由区局报市局批准,区局发照。到年末,登记
注册1124户,从业人员1400人,其中待业青年347人。
1982年,发展个体经济被当作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提出,从此以后,
个体工商业户得到了蓬勃的发展。1982年末为1367户,2003人,其中待业青年569人。1983
年为2118户,3798人,其中待业青年609人,占从业人员的41.6%。1984年,市工商局对个体
工商户做出放宽经营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形式、发照范围、业户名称、简化开业
审批程序等宽松政策。龙沙区根据境内实际情况和市局的规定,将市、区两级审批发照改为区
一级审批发照,并深入村屯,就地核准发照,方便农村业户。当年,全区个体业户增加到3746
户,从业人员5167人,其中23.4%(1210人)为待业青年。1985年,重点发展农村加工业、手工
业、修理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在乡、镇所在地发展“一条龙”综合服务项目,
解决群众吃、穿、修、配、补等生产、生活需求。同时,采取鼓励农民进城办厂开店,引导农
民到城镇发展第三产业,放手发展座商,开辟新摊区,不限制行业等措施,以发展私营经济。
年末,个体业户发展到4764户,从业人员5121人,其中待业青年106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1%。
1987—1991年发展速度减慢,并有所下降。1988年最高,达6489户。1990年最低,为3375
户。
1992年,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精神鼓舞下,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发展,到年末,
达到4774户,开始回升。1993年市政府下达了当年私营经济增长50%的指标。根据这一发展
计划,龙沙工商分局实行目标管理,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个体经济。当年末,注册登记的个
体业户7013户,比上年增长46.9%,从业人员9400人,营业额23745万元。1994年,在“开辟第
二战场振兴龙沙经济”的口号下,为充分发挥个体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作用,采取了指标到
位,落实到人,优化局部环境,简化办照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等措施。到年末,发展到8982户,
从业人员12015人,比上年增长28%。营业额突破3亿元。其中私营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26户,
注册资金89万元,从业人员174人。1995年,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发展非国有经
济,提前实现“翻两番”战略目标的号召下,个体经济继续高速发展。年末,登记注册业户达
到11679户,从业人员23359人,营业额突破5亿元(50055万元)。其中私营企业发展到132户。比
上年增长30%。注册资金2872万元,从业人员1187人。
1979—1986年龙沙区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统计表
1987—1995年龙沙区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统计表
1991—1995年个体业户经营情况表
1978—1995年龙沙区个体工商从业人员发展示意图
1995年龙沙区个体工商户占社会网点比例表
二、管理
年检 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除平时边发展边注册登记外,每年都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一次年检。年检的主要内容:验营业执照,对照户口,检查各种证明,审查企业名称,执照有
无涂改、转借、出卖,从业人员有无冒名顶替,是否按核准项目经营,是否挂证经营,是否长
期持证开业,是否偷漏税等。
优质服务竞赛 1981年按照市局和区政府的指示,在全区个体户中开展遵纪守法好;服务
态度好;卫生保洁好;团结互助好;交纳税费好等五好为内容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年末,全
区评选出“五好”个体工商户24户。1982年,决定每年3月为“个体工商户文明礼貌服务月”,
同时,对服务质量提出讲文明,经营思想好;讲礼貌,服务态度好;讲方便,便民措施好;
讲卫生,店容店貌好;讲信誉,遵守社会道德好的新要求。经过“优质服务月”活动评出38名
个体劳动者为“优秀服务员”,27户“五好”个体工商户。1983年3月,市工商局召开“一九
八二年度全市五好个体工商户表彰奖励大会”,全区出席市级“五好”工商户21户。
1984年,为促使个体工商户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统一印制了《卫生公约》、《服务公约》、
《卫生知识问答》、《五好业户条件》、《个体业户手册》,规范了竞赛活动,并制作了
流动红旗,开展流动红旗竞赛活动,进一步激发了个体业户优质服务的热情。
1985年,在全市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龙沙区工商局按照市局《关于文明个体
工商户条件的通知》精神,开展争创“文明个体工商户”活动。年末,评出“文明个体工商户”
98户,出席市级34户。1987年,开展“争做双文明能手竞赛”,年末,评出“五好文明先进
劳动者”291人,其中区级239人,市级69人。1989年,评出“先进劳动者”265人,其中市级
劳动模范2人,省级劳动模范2人。
1992年,为落实分级管理制,采取按不同行业和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不同特
点,分别开展“创文明十好”活动。年末,在1 741户参评业户中,评出甲级户989户,占56.8%,
乙级户752户,占43.2%。1993年,评出市级先进个体劳动者42人,市级劳动模范1人,省
级先进劳动者1人。1994年,评出先进个体劳动者150人,其中出席省市各1人。1995年,评出
先进个体劳动者185人,省级2人,先进个体劳协分会7个,先进行业小组39个。
开展致富不忘报国活动 在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的同时,组织个体工商业户参加
各种公益活动,引导他们致富不忘报国。1981—1995年末,个体工商户中认购国库券949.3万
元,爱国储蓄公债7.2万元,抗洪抢险扶贫捐款(包括衣物)23.5万元,支援副食品基地建设储
蓄2.83万元,希望工程捐款35.3万元,亚运会捐款5.6万元,见义勇为募捐3.15万元,购纪念
奖券5.8万元,为敬老院五保户捐款2.1万元。组织各种义务活动91次,有1932人次参加修理自
行车、钟表、家电、鞋、相机、剪裁服务、配钥匙、理发等活动,免收费用金额达6.9万元。
1985—1995年龙沙区个体业户义务服务活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