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检查监督与查处 解放后建国前,龙沙区境内市场管理在市工商部门统一部署下,针对不法私商囤积物资、
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查禁非法倒卖,取缔非法金融机构,打击投机商和涨价风。建国初期,
针对部分不法私营工商业户,查处拒不接受市政府加工订货,或在加工中偷工减料,或囤积居
奇、大肆抬高物价等不法行为。1952年,开展了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经济
情报等“五反”运动。1953年,开展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市场秩序日益好转。
1959—1961年三年经济暂时困难时期,一些人钻市场上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奇缺的空子,进行长
途贩运,牟取非法利润。市场管理工作按照“活跃物资交流,稳定市场物价”的方针,开展了
保护合法贸易,取缔投机活动的工作。对投机活动,采取分清情节,区别对待,教育多数,处
罚少数的方法,坚决打击职业性的投机倒把分子和投机集团的首要分子。1963年以后,市场供
应逐渐好转。“文化大革命”期间,正常工农业生产遭到破坏,市场供应再度紧张。投机倒把
分子兴风作浪,采取内外勾结的手段,通过地下黑运输,大肆进行黑市活动,大量套购、倒卖
工农业生产资料,牟取暴利。截止1969年末,仅查处黑运输畜力车达178台。市场管理出现了
一方面把一些正常的经营活动当作投机倒把打击,搞死了经济,破坏经济流通;另一方面,派
性掩护犯罪,真正的投机倒把分子却得不到法律制裁。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后,1971年,龙沙区
境内共查处黑市活动435起,罚没物资5563件。1972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269起,其中投机倒
把案22起,罚没金额44265己,取缔二道贩子56人。1973年,按照市工商局《关于严禁擅自到
农村采购、套购和私自出售农副产品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大民屯齐富和齐昂公路十字路口设
卡日夜堵截检查进入市区的车辆,扣留了土豆35000余斤。1979年,深入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对不法个体户进行监督检查,共查处各类案件3902起,
罚没金额44132元。
1972—1979年龙沙区处理违章违法案件一览表
80年代初期,在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指导下,按照国发[1981]3号文件精神,严
厉打击投机倒把、买空卖空等违法活动。当年查获的一起倒卖走私物品案,依法没收走私物资
有录音机1台,手表38块以及金戒指金耳环等。1983年,对刻字行业进行整顿,查处私刻公章299
枚。1984年,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区341户公司进行检查整顿。其中符合
办公司条件的仅有114户,责令补办手续的85户,改为厂、店、站的34户,自动歇业或吊销营
业执照的101户。是年,还查处其他各类案件117起。其中倒买生产资料52起,倒卖生活资料10
起,倒卖外货7起,出卖帐户20起,倒卖票证3起,其他为一般违法案件。罚没金额32.83万元,
没收走私手表157块,金佛一尊,金戒指44个,银元254块。
1985年,先后组织3次清查、整顿,共查出无照户110户,黑加工点75户,销毁日本进口旧
服装1 890件和一批不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清理假集体企业12户。查出黄色小报57种,3 258份,
黄色录音带69盘,处罚121人。对区内国营、集体工商企业进行整顿,从108户公司、中小企
业中发现不符合开办公司条件的达73户,擅自更改企业名称的16户,小企业冠大名称的23户,
更改经营方式的5户,缩小经营范围的14户,三无企业12户,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的3户。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颁发的《关于坚决制止就地转手倒卖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了对
投机倒把等经济犯罪活动的打击。到1986年末,共查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1起。其中:投机倒
把39起,走私贩私3起,收缴罚没款30.1万元。
1987年,国务院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和《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查处投机倒把违章违法案件程序》,为打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当
年,查获一起为倒卖彩电提供银行帐户案,给予8654.50元罚款处分。1988年,查获倒卖劣质
自行车案,没收29台,对未成装的劣质散件,责令除掉商标标识,按副品散件销售。1989年查
获倒卖50吨罗纹钢案,没收其非法盈利21526元。1990年,查获倒卖“太脱拉自卸93型汽车”
案,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3万元。到1992年末,共查处各类违章违法案件51起,收缴罚没款32.48
万元。其中投机倒把案28起,一般违法案件23起。
1992年,龙沙分局依据市工商局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部署组成了以经济检查为龙头,消联、
稽查为骨干的打假扫劣队伍,当年开展9个专项检查。检查1500多个个体工商户,17大类3500
多种商品,销毁不合格饮料价值2万多元,取缔黑加工点47个,销毁日本进口旧服装1380/
套。
1993年,国家发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的通知》,
并陆续颁发了《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把经济检查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突出了打假扫劣和打击走私贩私、骗卖骗买的犯罪活动。
当年,共组织大规模检查活动4起,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120多种400余件,价值5000余元。查抄
黑加工点39个,销毁日本旧服装150多件,破获各类案件58起,缴获赃款4万余元。
1994年,以取缔无证商贩,加强市容管理为重点,拆除非法商亭160个,查处各类案件38
起,处罚67人,捣毁黑加工点35处,收缴罚没款9.5万元,没收各种违法物资6个品种,2万余
件,价值3万余元。
1995年,对区内经营农机配件、农药化肥企业进行整顿,对其中2户作出停止销售化肥的
处分。对印刷企业进行整顿,查处印刷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案92起,罚款17891元。
1991—1995年,各集贸市场内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达132起,其中欺行霸市95起,出售假冒
伪劣商品12起,无照经营26起。
1991—1995年龙沙区市场查处违法案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