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组织工作 一、党员发展
区委建立初期,在各项运动中开展秘密发展党员工作。到1947年3月,二、三区先后发展
党员152人。1948年10月,中共市委部署在全市公开建党工作,区委向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群
众宣传党纲、党章和公开发展党员的原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二、三区党员发
展到597人,主要集中在工业企业、文教卫生、街道和区直机关。
1954—1956年,按照中共市委提出的在城市“巩固地向前发展”,在农村“逐步发展,逐
步巩固”的要求,区委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地抓了在技术人员和关键部门中发展党员工作,
并注意对新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工作。在1955年接收的143名新党员中,有3人被选为脱产的工
会主席,有2人被提为车间主任,有4人被提为工段长,有1人被任命为区妇联主任,有45人被
选为省市、厂级劳动模范。1956年,发展新党员278人,这时全区有党员1136人。
1958—1960年,“两社”时期,按照“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重点从有觉悟的老工人和
优秀的高级知识分子中接收新党员,同时注意在党员太少或者没有党员的单位和部门适当的接
收党员。1959年,新华公社党员发展到1290人,1960年,龙沙公社有党员2089人。
1961年,省市委发出关于“关闭闸门、开小口,基本停止接收新党员”的建党指示,要求
以巩固提高为重点,抓好对党员和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提高党员质量和党的战斗力。对
农村、财贸、文教卫生等薄弱单位,在确实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可控制发展一定数量的党员。
这样,基本停止发展党员工作。1964—1965年,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有计划、有控
制地在党员空白和党的力量薄弱的农村生产队、城市文教卫生系统的小学校、卫生所,粮食系
统的供应部以及街道的重点委组接收新党员。1965年共接收新党员21人。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至1968年停止发展党员工作。1969年8月—1970年8月,
按照中共“九大”精神,全区在整党中“纳新”党员19人。到1975年,全区共发展新党员240
人,占当时党员总数的29%,这一时期由于“左”的路线影响和派性干扰,所发展的党员没
有经过培养和严格考察,致使党员质量不高,削弱了党的战斗力。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中共市委提出的在新的历史时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条
件,区委要求各级党组织,重新整顿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并建立非党积极分子档案,坚持定期
写实、考核制度。在发展党员中,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和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制度。在全区
开展了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到1982年全区党员总数达1。786人。
1983年,贯彻中共十二大精神,开展学习新党章,做合格共产党员活动。从1985年7月—1987
年3月,全区进行了整党工作。在整党中加强了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双合格”教育。对犯
有严重错误的9名党员给予不同的处分,对23名党员缓期一年登记。此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中普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987年,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的指导方针,
当年发展102名新党员,多数是中青年知识分子,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占39%。
1989年,区委制定了《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制度》。先后开展党员评议、党员责
任区和以“树龙沙精神,创一流成绩”为核心的“创先争优”活动。1995年,发展新党员118
人,党员总数达3 934人。在农村开展“一村三户,奔小康,闯市潮活动,这样,不仅使党员
队伍进一步扩大,而且素质有新的提高,在各条战线充分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龙沙区委党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基层组织建设
1946年,中共二、三区委建立时,党员较少,只在区机关设立党支部。区级政权建立后,
区委注意在各项运动中吸收积极分子入党。到1947年3月,二区党委已建立起14个党支部,三
区建立起12个党支部。1948年8月,贯彻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公开建党的指示至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后,随着党员数量的增加,基层组织也不断扩大,到1952年,二、三区共有41个党支部。
在此前后,区委注意抓了基层支部班子训练工作。工厂企业党组织开展学习哈尔滨机车车辆
修理厂党支部在企业中如何做到政治与经济工作的结合,加强集体领导,发扬党内民主,健全
组织生活,统一党政工青的步伐,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的经验。同时为适应街道工作需要,
对街道党支部进行了整顿,调整和充实了领导班子。1955年,区委作出关于健全街道党的基
层组织的决定,成立街道总支委员会。1956年,基层党支部达53个,总支3个。1959—1960年,
“两社”时期,有基层党支部243个,总支28个,党委10个。1961年底,“两社”合并后,
贯彻中共中央“保证重点,加强薄弱,巩固提高,纯洁健全”的方针,在整风整社运动中,整
顿了22个后进党支部,经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批准,组建了工业、商业、服务、粮食4个总支委
员会,此时共有党支部65个,总支5个,党委6个。并根据中共市委指示,在全社(区)基层党组
织中开展标兵党支部活动,恢复和建立党课教育制度。1962—1963年上半年,结合“五反”运
动,共整顿67个基层党组织,相应的配备71名领导干部。1965年,按中共市委街道工作会议要
求,对街道党组织进行了整顿,由原来8个较大的联合支部,划小为25个,并对27名支部委员
进行为期13天的培训。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党的组织受到严重冲击,党的组织
生活被迫停止。1969年7月,按照中共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的要求,对“文革”初
期受冲击而瘫痪的党组织进行了整顿,1970年,恢复了各基层组织生活。
1975年,全区各基层党组织传达学习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
批判了资产阶级派性,并对部分基层组织进行了整顿。1976年,区委举办3期基层党支部委员
以上干部学习班,共培训140人。1977年,结合党的基本路线教育,重点对农村8个生产大队党
支部进行了整顿。1978年,共调整充实了25个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到年底全区有基层党支
部126个,总支9个,党委9个。1979年,在普遍教育、考核的基础上,先后对51个基层组织的
领导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
1982—1983年,在全面整顿中,除对3个试点单位外,重点对19个街委和2个农村公社党委
领导班子进行了整顿和充实。经过1985年7月—1987年3月的整党,大大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
斗力。整党前一类支部105个,经过整党达到161个,上升率为65%,整党前三类支部12个,经
过整党全部升为二类支部。各党委、总支和支部普遍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全区开展了创先进
党支部活动。1989年,开展以创先进党支部为重点,狠抓了典型,总结经验,全年命名表彰2
个党委,15个先进党支部。
1991—1992年,本着“着眼建设,贯彻教育,注重指导,普遍提高”的原则,加强了基层
党支部的建设,对届满的62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改选。
1995年,遵循“围绕经济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这个主题,突出以“巩固强化”
为重点的党组织规范管理,实施“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工程,对25个基层单位领导班子,
进行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加强了基层班子的调整和配备工作。在调整中强化了基层组织建
设,全区规范管理好的达74%,较好的16%。在农村以整顿党支部为重点,本着全面整顿,突
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实施“五个好”工程,经过整顿,在11个党支部中,好的占81.9%。在全
区开展创标准化党支部活动中,有159个党支部达到标准化党支部。到年底全区共有党支部337
个,总支8个,党委15个,有23个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
中共龙沙区委党的基层组织分布一览表
三、干部队伍
考察和任用 区委在干部工作上,一直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贯彻“
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内含和掌握的标准也有所侧重。
从区委建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主要是通过各项运动来考察和识别干部的政治表
现、工作能力,按德、才、资的标准来选拔任用干部。1953年,二、三区委按照“德才兼备”
的原则,在发展工业生产和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选拔任用一批熟悉和掌握一定专业技术
的干部。同年12月—1954年2月,二区党委在全区开展干部鉴定和评模工作,促进了干部队伍
的建设。1956年,贯彻“大胆地正确地提拔干部”的方针,通过肃反与审干,在普遍掌握干部
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先后提拔241名干部,其中有8名妇女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从1957年的
全党“整风反右”开始,到1961年,考察干部的标准主要是看其阶级立场和在各项运动中的政
治表现以及参加生产劳动等,其重点是对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以及群众运
动的态度。
1962—1965年,强调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方向,严格遵守
党纪国法,通过贯彻《二十三条》,开展面上“社教”,对全社(区)652名干部进行审查,对
其中113名有各种问题的作了结论。
1966年初,区委提出干部工作的重点是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并建立健全了考察、培
养和选拔任用制度。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干部的正常考察和任用被迫停止。1969年,贯
彻中共“九大”,对干部在“文革”中的表现作出评价。1972年,按“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
人五项条件”进行考察干部,强调要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坚持“三要三不
要”原则。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恢复了对干部的正常考察工作。1977年,提出重点在斗
争实践中考察干部,当年抽调28名干部到“五七”干校学习锻炼,46名干部参加党的基本路线
教育,12名干部到农村包队。1978年,按接班人“五项条件”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近年来所
提拔的年轻干部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妥善安排。对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而缺少经验的基层领导干部,在原单位继续提高。对2个农村公社的党员领导干部,分2批进行
轮训提高。
1979年,考察干部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重要部门干部及后备干部在“文革”中的表现
和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并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
面地、定期地考察。1980年,随着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区级人大、政府、政协
的领导干部、“一府两院”的中层干部及乡(镇)政府干部,按法律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
核、推荐、选举或提请任免。1984年,按“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提拔98名干部,其
中一般干部提为副职的63人,副职提为正职的35人。1987年,开始执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
制的试点工作,制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暂行规定。1988年,对190名干部进行民主
评议和组织考核,其中对1名副科级干部,经组织考核,区委批准,给予退长还员,对65名科
级干部进行了调整。
1989年,进行干部队伍的“优化组合”试点工作,对正阳、铁南、五龙、江岸4个街道办
事处的200名干部进行了优化组合,择优上岗。通过述职、自荐、答辩、组织考核和审定等程
序,使这些干部比较理想地找到了能发挥长处的工作岗位。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增强
了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感。在企业中实行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打破干部与工人、
全民与集体、行业与行业的界限。对3个区直企业的管理干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答辩
与考核,确定了比较理想的法人代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组织考核制度,年初组成
3个考核组,用2个多月时间,对全区350名正副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工作,
对5名副局级干部由于工作上不去,给予“亮黄牌”警告。按中办发[1988]35号文件精神,
坚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低,不适应现任职务的12名干部进行了
调整,其中改任调研员的9人,免职的1人,降职的2人。对29名符合“四化”要求,德、能、
勤、绩比较突出的干部进行提拔使用。
1990年,区委制定了《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和程序》、《干部工作宏观管理》和《党政干
部实行回避交流的规定》。本着“基本稳定,适当调整,狠抓教育”的原则,共调整领导干部
110人次,其中免职2人,撤职3人,提拔47人。1991年,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人与管事相结
合的原则,制定了《领导干部与下级工作人员谈话制度》和《党群干部变动备案制度》。重点
加强了对经济管理部门干部的配备,调整经济管理部门干部22人,提拔12人,全年共交流22人。
1995年,坚持重实践、重政绩、重公议的原则,突出以绩取人。在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的基础
上,优先配齐、配强经济部门的干部,并注重对妇女、少数民族和非中共干部的选拔工作。
培训提高 区委建立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对干部的培训提高工作,主要采用两种
形式,一是文化素质的提高,通过区办的业余文化补习班或扫盲班,进行学习。二是政治素质
的提高,通过参加各项政治运动或举办短期培训班,由区委领导讲解形势任务、党的有关方针、
政策,以提高政治觉悟。1954年,三区党委在传达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的同时,通过政治
学校,加强了在职干部的政治理论和文化的学习。
1958年11月,龙沙公社党委作出关于共产主义教育的决定,采取专题讨论和辅导报告的形
式,对全社各级干部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弄清什么是共产主义,它与社会主义的区别,过渡到
共产主义的条件等7个方面内容。1960年,新华公社党委提出要加强各级各类干部的政治理论、
技术业务和文化知识的教育,在斗争实践中提高干部。科级以上干部和基层领导干部每周保
证6—8小时自学或集体学习毛主席著作和“三篇”文章,并选送10名领导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
同时公社党校举办为期15天,有20余人参加的领导干部短期培训班。
1961年,贯彻以稳定、培养、提高为中心,以培训为重点,公社党委全年共培训股级以上
干部256人,一般干部145人,其中非中共干部107人。各基层单位通过业余党校或短期培训班,
共培训干部1300余人次。1962—1963年,强调干部要以学习毛主席著作和党的方针、政策为
主,先后在市委党校和公社(区)党校分别轮训601名领导干部,其中科级以上干部46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干部的培训工作停止。随后于1968年10月开始,广大干
部下放劳动,到“五七”干校,“重新学习,接受再教育”。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后,恢复了干部的培训工作。1979年,共培训干部940人,占应培训的81%,其中参加中共
市委培训的6人,区培训253人,各基层党委培训681人。区委还举办2期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
唯一标准的培训班,培训100余名中层干部。
1981—1987年,区委成立干部培训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加强了这方面工作。通过市、区党
校、电大、业大、有关大专院校等进行政治、业务培训及高中文化补习等共931人次,其中科
级以上干部394人。1987年,按“优化组合”和科技兴区要求,先后选送13名干部到有关大专
院校深造。区委举办了3期政治理论培训班,共培训618名干部,举办4期业务培训班,共培训
各方面专业干部123人。选送11名干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2期乡镇干部职务培训班。
1990年,按照“狠抓教育”的原则,全年共举办8期干部业务培训班,先后培训乡(镇)、
村委会,文秘、纪检、统战、共青团及专业职称晋升等各类专业干部462人。1995年,对干部
的培训形式和内容进行了改进,全年共培训1 377名干部。
后备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二、三区党委着手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和档案。按照积
极慎重,巩固提高的方针,确定专人培养。1953年,三区党委有后备干部68人,经教育、考核
后提拔36人。通过“三反”运动,整顿下去10人,又重新纳入一批,达到105人。二区党委通过
年终鉴定和评模,进一步整顿了后备干部队伍,对已建立档案尚未分工培养的,确定了专人分
工培养。1954年,三区有后备干部137人,对后备干部坚持专人分工培养和现职代预职的办法锻
炼提高。
1956年,贯彻“自力更生,就地取才”和对后备干部“重点培养,普遍提高”的方针,制
定了干部工作两年规划,提出对后备干部在建立名单和档案的同时,抓好对行政管理干部、科
股级干部和技术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
1961—1966年初,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1965年,按接班人“五项条件”,确
定区机关23名后备干部,小学系统的新生力量和后备干部24人。公社(区)机关和大部分基层单
位建立了档案,定期进行考核。1966年初,区委提出要加强干部的考察和新生力量的培养,后
备干部的选拔工作,重点是农村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小学校副校长、基层团委书记
的选拔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增减、选拔制度。不久“文化大革命”开始,此项工作停止。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得到恢复。1980年,本着
民主推荐、组织考核、党委审定的程序,重新建立起后备干部名单。1981年,按四化标准、德
才兼备和“三位一体”的原则,区委制定了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规划。通过广泛调查摸底和民
主推荐,区委审定,确定26名干部为区、社两级后备干部,并制定了措施,加强培养,全年共
提拔20名干部充实领导岗位,其中中青年干部12人。1983年,通过清理“三种人”之后,确定
区级后备干部10人,科级后备干部35人。
1984年,进一步加强第三梯队建设,通过民主推荐,农村2个乡和城市8个街道办事处以及
区直机关各部门共推荐416名后备干部,其中40岁以下的占74.4%。经考核,区委审查,确定59
名为科级以上后备干部。1987年,后备干部扩大到66人,并制定了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了档
案。1989年,对33名科级后备干部通过考核、写实和培养情况的调查,对符合条件的6名给予
提拔任用。选送了3名到有关院校学习。1991年,制定了全区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三年培训计
划,当年培训43名,选送7名到市委党校学习。对正科级党政一把手的后备干部进行了民主评
议和考核。建立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区机关各部门后备干部名单,确定区街乡镇骨干、企业厂长
(经理)后备人选30人。
1992年,经调整后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达77人。全年提拔任用12人。1995年,进一步调整
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在对领导班子进行考核的同时,加强了对后备干部的推荐与考核工作。按
“四化”要求,将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调整下去。
老干部工作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离、退休老干部逐年增多,区委、区政
府从组织上、工作上加强了这方面工作。
1980年,区委成立老干部工作委员会,下设老干部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这项
工作。与此同时,区直各党委、各街道办事处、乡、村和居委会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区机
关离、退休老干部建立了党支部,定期组织活动。
从1980年起,区委先后制定、修改下发了《老干部工作分工责任制》、《老干部工作若干
规定》、《老干部联系制度》、《两个待遇检查制度》、《评选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制度》、《
贯彻中组部5号文件的意见》等7项制度和规定。
1982—1985年,区委在区机关各部门的支持下,共筹集3.5万元,区机关腾出4个房间(100
平方米),进行装修,做为区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活动室。同时在区机关农场建一处270平方米
的老干部休养所,于1983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区直党委、总支包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因陋就简的精神,积极为老干部创办活动场所。到1985年,区直各部门已创办活动室8处,
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创办28处,初步形成了区、街(乡)、居委会三级老干部活动网。区机关
老干部还根据个人的特长,组成9个小组,经常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区机关和彩虹街
道办事处老干部工作,在市介绍了经验,并被评为市的先进单位。
为了丰富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区委为14级以上老干部每人订阅三级党报和《鹤城晚报》、
《老年报》,为其他老同志订阅《齐齐哈尔日报》、《老年报》和《退休生活》。1994年,为
老干部订阅《老年报》279份、《老年月刊》215份、《退休生活》60份,订阅各类杂志60份。
还定期组织老干部听取形势报告,参加区的重要会议和有关活动。曾先后2次组织老干部218人
次参观考察齐齐哈尔钢厂、富拉尔基发电总厂、甘南县兴十四村、市园艺研究所和区属工业企
业。在生活上,从1985—1994年,先后为53名老干部解决住房,为42户家庭生活困难的老干部
给予补助,为22户老干部解决石油液化气罐,为8名老干部子女安排了工作。按月为91名享受
县级待遇的老干部报销医药费。全区离、退休老干部基本可以保证按月开工资或发放补贴。区
医院实行老干部优先就诊制度,并定期为其健康检查。每年夏季,分批组织老干部并配备医务
人员到休养所进行休养避暑。区委、区政府领导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本着“老有所为”的精神,区委多年来,一是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推荐一些老同志承担临
时性的工作。1985年,有48名老干部为区老龄委、区法院、教委、各街道办事处承担一些临时
性工作。1991年,有10名老干部分别承担党风巡视和物价、财政、税收、审计检查等方面的工
作。二是面向社会,推荐他们参与以教育青少年为主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各种公益活动。
1991年,有一部分老干部参加区、街和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的工作。三
是为区的经济建设献计出力。1991年,全区有65名老干部为区的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50余
条。
区委先后于1985、1989和1992年召开全区老干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省市委有
关老干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奖励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老
干部积极分子。1995年,表彰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14个,先进个人43人,交流了2个单位的典
型经验,调整了区委老干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