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团体
第四节 其他团体
一、贫下中农协会
1974年2月成立,在全区首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委员15人,主任1人,副主任3
人。1979年,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有关撤销贫协组织的批复,决定撤销各级贫农下中农组织。
二、工商业联合会
1988年2月成立,到1995年历经2届。会员人数由成立时的126人发展到167人。联合会设会
长、副会长、秘书长,上述任职人员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区工商联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发展新会员,为新时期工商联组织
注入新鲜血液。支持帮助工商业者创办企业16户,创利税20余万元。经过努力成立起互助基金
会,为会员发展经济提供部分资金。
三、科学技术协会
1990年1月成立,其前身是科学技术协作委员会,到1995年历经2届。第一届科协有委员21
人,下设7个学会,有会员110人。第二届科协有委员31人,除7个学会外,有10个基层科协组
织。
两届科协先后组织8次科普之冬活动,组织各种类型讲座、报告会70次,培训人员1.2069
万人次,推广各种新技术27项。
四、归国华侨联合会
1985年7月成立,至1995年历经4届,共召开4次代表大会。联合会设主席、副主席和委员,
均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自成立以来,每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春节等重大节日,都组织各种慰问、
学习座谈、联欢等活动,学习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有关法律知识。1990年,组织侨眷(属)观看
《张学良在台近况》录像片。多次走访回齐探亲的人员,宣传政策,交流感情。1994年,经多
方筹集资金,先后创办12户企业,安排70余人就业,创利税37万元,并多次参观联谊“侨”字
企业,为其提供各种服务。
五、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1年6月成立,到1995年有会员1.1679万户。协会实行理事会负责制,由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协会下设17个分会。
协会自成立以来,通过各种形式组织个体工商业户学习“五法”(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
经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开展窗口竞赛活动,促进了文明经商,守法经
营。办起资金互助会,共吸纳资金160万元,解决了一些业户贷款难的问题。1995年总结4户致
富典型,深入业户中进行宣传。在业户中开展“三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同时组织业户外出考察、旅游及各种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