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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代表选举

第十三篇 政权政协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代表选举





龙沙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制始于1953年,截止1995年历经十二届,除1966—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代表的选举被迫停止外,共进行十一次选举。每次代表选举都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进行的,充分体现
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大选民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
所选出的代表不仅具有广泛性、先进性,而且有较高的参政议政能力。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从1953年8月26—10月中旬,历经2个多月的时间所进行的二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
举工作,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首届普遍选举。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市选举委员会的指示,二区成立了本区的
选举委员会。通过普遍宣传、培训骨干、划分选区、人口调查和选民登记,协商酝酿代表候选
人等步骤,在61个选区,有28467名选民参选,通过无记名投票,共选出代表96人。其构成情
况是:工人4人,占4.2%,农民5人,占5.2%,机关干部14人,占14.6%,工企管理人员14人,
占14.2%,街委干部11人,占11.5%,商业服务人员12人,占12.5%,手工业者5人,占5.2%,
教师1人,占1%,街道居民27人,占28.1%,其他3人,占3.1%。妇女30人,占31%。同
年,三区政府根据中央关于代表选举的规定和市选举委员会的指示,按照所确定的程序,完成
了本区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共选出代表44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选举工作的指示精神,本着以选
举促进生产的发展,以搞好生产来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的原则进行的。成立了以区长为主
席,由11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选举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从1956年7月26—9月1日先后在57个选区,有54487名选民参选,占选民总数的92.9%,共选出
代表140人。其构成情况:中共党员42人,占21.4%,共青团员3人,占2.1%,民主党派1人,
占0.7%。工人20人,占14.3%,农民3人,占2.1%,机关干部20人,占14.3%,文教卫生人
员9人,占6.4%,科技人员4人,占2.9%,工商业者8人,占5.7%,其他76人,占54.3%。妇
女52人,占37.1%,少数民族5人,占3.6%。上届代表47人,占33.6%。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按省市关于选举工作的指示,
从1958年4月开始,经1个月的时间,先后在60个选区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出代表
130人。其构成情况是:中共党员57人,占43.8%,共青团员5人,占3.84%,各民主党派5人,
占3.84%,无党派人士63人,占48%。工人3人,占2.3%,手工业工人1人,占0.77%,农
民5人,占3.84%,机关工作人员33人,占25.4%,文教卫生工作人员9人,占7%,工程技术
人员4人,占3.7%,工商业工作人员17人(包括国营、公私合营工商业的从业人员,但工程技
术人员和产业及手工业工人除外),占13.7%,交通运输业1人,占0.77%,街道居民52人,占
40%,渔业1人,占0.77%,其他4人,占3.7%。妇女44人.占38.8%,少数民族9人,占7%。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和《选举法》的规定,按省市要求,从1960年10月—11月中旬,历经1个半月的时间,先后
在57个选区中,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直接选出代表140人。其构成情况:妇女34人,占24.28%。
中共党员73人,占52.14%,共青团员12人,占8.57%,各界民主人士19人,占13.57%,
劳动人民群众36人,占25.7%。工人23人,占16.42%,农民11人,占7.86%,机关干部46人,
占32.85%,工厂企业工作人员19人(含工厂企业中的工程技术人员)占13.57%,商业服务工
作者6人(含国营、合营企业),占4.28%,文教卫生工作者11人,占7.86%,街道居民24人,
占17.15%。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从1963年1月2旷3月1日,先后在58个选区,有14.2737万
选民参选,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共选出代表160人,其中上届代表80人。其构成情况是:党
政群干部40人,占25%,工交系统27人,占17%,农业5人,占3.1%,财贸8人,占5%,文教
卫生12人,占7.5%,政法3人,占1.9%,街道干部55人,占34.3%,街道居民(烈军属、退休
工人等)10人,占6.2%。中共党员77人,占48.2%,共青团员3人,占1.9%,各民主党派8人,
占5%,无党派人士10人,占6.2%,归国华侨1人,占0.6%,工商界人员4人,占2.5%。妇
女57人,占35.8%,少数民族12人,占7.5%。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经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从1965
年10月8—11月20日结束。在53个选区中,共选出代表160人。其构成情况是:党政群干部38人,
占24%,工业方面20人,占12.5%,农业方面5人,占3%,商业服务10人,占6.3%,文教
卫生18人,占11.2%,街道干部和居民69人,占43.1%。中共党员83人,占51.8%,各民主派
6人,占3.8%,无党派人士26人,占16.2%,非中共劳动者45人,占28.2%,归国华侨1人,
占0.6%。妇女58人,占36%,少数民族7人,占4.4%。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得到恢复、健全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和加强的新形势下进
行的。也是人民民主权利被迫停止15年之久,得以恢复的选举。根据新宪法和《组织法》、《
选举法》的规定,在区委领导下,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在全区开展了直接选举人民代表的工作。

从1980年3月3—5月4日结束。经过训练干部、划分选区,开展宣传教育;选民登记、资格
审查;推荐、酝酿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四个阶段。全区有14万选民参选,在84个选区中,按
规定的差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5人。其构成情况是:党
的工作机关干部15人,占6.7%,民主党派干部1人,占0.45%,群团干部2人,占0.9%,政权
机关干部42人,占18.7%,工业52人,占23.1%,科技人员9人,占4%,财贸16人,占7.2%,
街道48人,占21.3%,教育10人,占4.5%,卫生5人,占2.2%,农业13人,占5.8%,文化艺
术2人,占0.9%,公用事业4人,占1.8%,归侨1人,占0.45%,新闻2人,占0.9%,解放军、
消防、体育各1人,分别占0.45%。妇女74人,占32.9%,少数民族18人,占8%。六届连选连
任代表26人,占11.6%。本届人民代表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先进性,各阶层、各方面都有适当
名额的代表。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在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立后第一次负责此项
工作。在区委领导下,依照《选举法》的规定和省市关于选举工作的实施细则,从1984年2月1
0日开始,按照区、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历经2个半月,于4月25日结束。在115个选区,6636
个选民小组,有16.3268万选民参加,占选民总数的97.3%。通过无记名投票,共选出代表269
人。本届代表中,工人95人,占35.3%,农民13人,占4.8%,干部81人,占30.1%,知识分子
54人,占20.1%,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和归侨、台籍、台属、宗教界的代表15人,占5.6%,
解放军5人,占1.9%,其他6人,占2.2%。在269名代表中,非中共135人,占50.2%;妇女79人,
占29.4%;少数民族21人,占7.8%。本届代表的构成变化较大,体现了新时期的要求。一是具
有广泛性。各民族、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条战线,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工农代表比上
届有了增加,干部代表有所减少,上届占45.1%,本届占30.1%。知识界代表增加较多,包括民
主党派中的知识分子,上届占14.6%,本届增加到23.4%。代表中中共党员所占的比例,上届为
72.4%,本届下降到49.8%。还从个体户、专业户和重点户中选出了代表。二是体现了先进性。
本届代表中,各级先进模范人物占49%。三是体现了年轻化和知识化。本届代表的平均年龄为
45岁,比上届降低4岁,其中40岁以下的占17.1%。代表中具有大专、中专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的,上届占23%,本届增加到46%。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
的原则,从1987年9月初开始,到9月末结束。这次选举,按照中央关于“减少代表名额,提
高代表素质”的指示精神,在全区95个选举中,有17.3321万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平
均为97.8%,比省要求的提高2.8%,共选出代表155人,比上届减少42.4%。代表中,工人42
人,占27.1%,农民12人,占7.7%,解放军2人,占1.3%,干部44人,占28.4%,知识分子32
人,占20.7%,归侨3人,占1.9%,宗教界1人,占0.6%,民主党派17人,占11%,其他2人,
占1.3%。妇女38人,占24.5%,少数民族18人,占11.6%。中共党员99人,占63.9%。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是从1990年8月开始,经过筹划、准备、部署和实施工
作,到12月26日完成选举工作。全区共设92个选区,有19.7598万参加选举,参选率平均为93%。
共选出代表184人。代表中,工人、农民和街道居民71人,占38%,干部75人,占40.2%,知
识分子36人,占38%,台属、宗教界人士2人,占1%。中共党员占64%,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
国人士占4.8%。妇女占23%,少数民族占9.2%。各级先进模范人物占40%。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从1993年8月20—11月19日结束。在全区92个选区中,
共选出代表190人。代表中,工人和农民70人,占36.9%,知识分子35人,占18.9%,干部75
人,占39.5%,民主党派、宗教界和解放军9人,占4.7%。中共党员137人,占72%,妇女47
人,占24.7%,少数民族20人,占10.5%。连选连任的代表65人,占34.2%。本届代表具有鲜
明的先进性,他们既有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模范,又有各行各业的拔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