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十四篇 公安司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
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省城齐齐哈尔划分东、西、南、北、中5个警段。其中:南、西警
段,在今龙沙区境内。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省城巡警局开始分省城警察辖区,下设5个警区,
各置巡官1人,巡目4人,警士40人。南警区、西警区在今龙沙区境内。
1911年,(宣统三年),省城巡警局改为省城警务公所,设4个警区,三区、四区在今龙沙
区境内。
民国初期,1913年3月16日,设黑龙江省会商埠警察厅,下属4个警察署。二区、四区、商
埠区警察署在今龙沙区境内。1915年11月27日,组建黑龙江省会警察厅,二区、四区,水上3
个警察署在今龙沙区境内。1929年2月15日,改省会警察厅为省城商埠市政局,下设第一、第
二、第三、第四及水上5个公安分局,第三、第四、水上3个公安分局设在龙沙区境内。
1931年,齐齐哈尔沦陷后,改黑龙江省会公安局为齐齐哈尔警察厅。下设北、中、东、南
区和水上5个警察署,其中,南区和水上2个警察署在龙沙区境内。1937年4月,撤销警察署,
直辖17个警官派出所。南区、水上2个警官派出所在龙沙区境内。后来又调整11个警段区。其
中永安警段,永寿警段,南区警段,恩信区警段,财神区警段均在龙沙辖区境内。1944年,伪
满政府建立“决战警察体制”实行新官制。下设12个警察官派出所,所长由日本人担任。其中
永安、永寿、南区、财神区、水上、恩信、龙华、大民等7个警官派出所在龙沙辖区境内。
齐齐哈尔解放后,改嫩江省会公安局为齐齐哈尔市政府公安局。下属交通排,警卫连和6
个区公安分局。其中,二分局大部和三分局部分辖区构成现今的龙沙公安分局。
龙沙公安分局前身是二分局(以下简称二分局)。二分局局长王刚。内设警卫排,拘留所,
下属南市场派出所、葫芦头派出所。1948年二分局局长孙韬。同年下半年,市政府决定三、四
分局合并为三分局,原三分局部分辖区划归二分局。内设行政股、治安股、警卫班、拘留所。
下设治安员、侦察员。
1949年8月,市委决定,撤销各公安分局,组建19个公安派出所,隶属市公安局领导。二分
局撤销后,在二分局警务区内设7个派出所,即第一、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
派出所,共有警力59名。
1956年8月,市委决定恢复各区公安分局,在今龙沙区管辖内组建永定、龙沙两个公安分
局。永定街派出所、新马路派出所、正阳派出所、新化路派出所、葫芦头派出所归永定分局,
共有34人。新生路派出所、卜奎派出所属龙沙公安分局。
1958年10月,齐市建立10个人民公社,内设公检法合一的政法公安部,1959年初,公安分
局改为政法公安部,今龙沙区境内,建立龙沙、新华两个政法公安部。龙沙政法公安部部长陈
文。内设刑侦科、治安科、审判科、检查科、办公室、调研科。下辖永安街派出所、葫芦头派
出所、雅尔赛派出所。新华政法公安部辖永定街派出所,新化路派出所,五福马派出所、正阳
派出所。
1959年6—7月政企分开,恢复分局体制,龙沙分局、新华分局两个分局辖区构成现今的龙
沙分局。龙沙分局内设秘书1人和刑侦股、治安股、政经保股、预审员。设永安街派出所、葫
芦头派出所、雅尔赛派出所,全局40人。新华分局下辖永定街派出所、新化路派出所、正阳派
出所、五福马派出所。1960年龙沙公安分局内设秘书、刑侦股、治安股、政经保股、预审员。
下辖永安街派出所、葫芦头派出所、龙沙公园治安派出所、雅尔赛派出所。新华分局仍辖正阳、
新化路、永定街、五福马等4个派出所。1961年8月,市人委决定将新华和龙沙两个分局合并,
改称龙沙公安分局。全局97人,内设秘书、刑侦股、治安股、政经保股、防监股、预审员。下
辖正阳派出所、新化路派出所、永安街派出所、永定街派出所、新城街派出所和龙沙公园治安
派出所。1962年,分局内设秘书、治安刑警股、预审员、防监股(政经保股上收市局)下设正阳
派出所、永安街派出所、葫芦头派出所、永定街派出所、新城街派出所、新化路派出所、公园
治安值勤室,全分局80人。1963年,分局内设秘书,治安刑警股、政经保股、防监股、预审员。
下设正阳、永定街、永安街、新化路、新城街、葫芦头等6个派出所和公园治安值勤室,全分局
83人。1965年,全分局83人。内设治安股、刑警股、政经保股、预审股(防监股经市局批准撤销
归市消防支队)、秘书、政治协理员。下辖永安街、永定街、新化路、正阳、葫芦头等5个派出
所和公园治安值勤室。
1967年1月7日,龙沙公安分局被造反派夺权,4月建立了龙沙区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内设
政治助理员,秘书,刑警股、治安股、政经保股、预审股。下辖正阳、永安街、永定街、新化
路、葫芦头等5个派出所和龙沙公园治安值勤室。1968年1月2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3057部队对
公安机关实行军事管制,龙沙分局大多数干警离职集中改造,分局建立军管小组,各派出所由
军代表和值勤战士接管。1969年8月,建立公、检、法合一的龙沙区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各派
出所也改称以街道办事处命名的保卫组。龙沙区革命委员会保卫组内设秘书组、政工组、治安
组、刑侦组、政经保组、审判组、清查组。下辖正阳、五龙、彩虹、湖滨、江岸等5个街道保
卫组和龙沙公园治安值勤室。1970年3月,市革委会决定将市、区保卫组改称保卫部,龙沙区
革命委员会保卫部内设秘书组、刑警组、治安组、政经保组、审判组。下属正阳、五龙、彩虹、
湖滨、江岸等5个保卫组和龙沙公园治安值勤室。1971年3月,经市保卫部批准,增设预审组,
和政工干事。1972年8月,市革委会批准将大民乡保卫组划归龙沙区保卫部。同年7月,建立政
工组和刑警队。
1973年5月26日,根据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命令,军代表全部撤离公安机关。9月,市委决定
恢复各级公安机关,11月份决定公、检、法分设。龙沙公安分局内设秘书股、政工股、政经保
股、预审股、治安股、刑警队。下辖正阳、五龙、彩虹、湖滨、江岸、大民等6个公安派出所
和龙沙公园治安值勤室。1976年10月,建立龙沙乡派出所,同时批准增设防监股。内设秘书股、
政工股、治安股、刑警队、预审股、政保股、内保股、防监股。下辖正阳、五龙、彩虹、江
岸、湖滨、大民、南市郊、龙沙乡等8个派出所和龙沙公园值勤室。
1979年8月,龙沙区由于人口的增加,经市政府批准,分局机关各股改为科,同时增设民
航路、安顺路和龙沙公园治安等3个派出所。内设秘书科、政工科、治安科、预审科、刑侦科、
政保科、内保科、防火科。下辖正阳、五龙、彩虹、湖滨、江岸、大民、南市郊、龙沙乡、
民航路、安顺路、龙沙公园治安等11个派出所和自行车管理所(归刑侦科管)。1980年10月,经
市政府批准,建立三家子机场治安派出所。1981年3月,市局批准增设户政科。
同年10月,市局批准增设青云街、龙江路、新立街、市府路治安等4个派出所。1982年8月,
市局批准,自行车管理所受分局直接领导。1984年6月,市局决定将秘书科改称办公室,政
工科改称政治处,增设纪检组。1985年10月,市局批准分局建立治安民警队。同年11月1日,
市局批准将南市郊派出所改称铁南派出所。内设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刑侦科、治安科、
预审科、政保科、内保科、防火科、户政科。下辖正阳、彩虹、五龙、湖滨、江岸、大民乡铁
南、龙沙乡、民航路、青云路、公园治安派出所、安顺路等派出所,市府路治安派出所改称分
局治安民警队,新立街、三家子机场治安派出所、龙江路等15个所、1个队和自行车管理所。
1986年1月,分局刑侦科改称分局刑警大队,同时撤销龙江路派出所。1989年9月6日,经
市公安局批准,建立龙沙区税务分局治安派出所。1990年3月,增设法制科和保安大队。1991
年8月,分局增设经济侦察科。1992年5月,分局增设企业办,龙沙乡派出所改称为龙沙派出所。
1993年3月,经市公安局批准,龙沙区税务分局治安派出所、工商局治安派出所、市府路治
安派出所、三家子机场治安派出所划归市公安局直属分局。1994年11月,经市公安局批准,三
家子机场治安派出所划归龙沙公安分局。同年6月,撤销经侦科,增设南苑治安派出所。
1995年7月,经市公安局批准,自行车管理所划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至此,龙沙公安分
局内设机构有纪检组、政治处、户政科、预审科、法制科、政保科、保安大队、企业办。下辖
大民镇、新立街、龙沙、彩虹、正阳、青云街、民航路、五龙、湖滨、江岸、安顺路,铁南12
个派出所和龙沙公园、南苑外商投资区、机场3个治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