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卫
第二节 保卫
沧陷阶段,伪满齐齐哈尔市警务处设经济保安科,维护日本侵略者搜刮战略物资,镇压人
民反抗。齐齐哈尔解放后,人民公安机关为防范特务、反革命分子混入机关、学校、企事业捣
乱破坏,于1947年开展保卫工作,由市公安局治安科兼管。
1959年,龙沙公安分局政经保股,侦破特务反革命破坏案件62起,捕获反革命现行人犯32
人,其中判刑14人,管制戴帽18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经济文化保卫工作受到严重冲击,保卫机构被撤销,使保卫工作不
能正常开展。1973年9月,各级经济文化保卫组织相继恢复。
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后,经济文化保卫工作进行拔乱反正,整顿和建
设保卫队伍,全面恢复各项业务。与此同时,还调整保卫工作管理范围和领导体制,实行市、
区、派出所三级管理。龙沙公安分局内保股,列管二级保卫单位90个。至1982年各单位保卫科、
股比1979年增加66.6%,保卫干部增加50%。总结推广了市齿轮厂“帮教违法青工”、“落
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等综合治理经验。同年8月,根据市局部署,在
经济文化单位开展严打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经济文化保卫在严打第一战役共破刑事案件409
起,捕获各种刑事犯罪分子734人,缴获物品折价56 566元,以及枪支、子弹、手榴弹、雷管、
炸药、凶器(匕首)等。1985年,在军工、动力、冶金、机械、化工等重要物资仓库“开展创
安全单位活动”。1986-—1995年,全区列管的134个经济文化保卫单位,建立134个安全治保
委员会,402个安全治保小组,134个安全治保委员和1206名安全治保巡逻员和护厂员。依靠治
安保卫委员会预防犯罪25起,防止治安灾害事故19起,破获刑事案件48起,抓获现行犯罪58人,
依法给予处理。缴获赃物折合人民币167万元。
一、安全防范
群众性安全组织 1949年10月,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关于在工厂企业建立群众性安全组织
的决定》,先后在军工厂、发电厂、报话局、制粉厂等工企单位建立安全委员会、安全小组和
安全委员,协助单位行政和公安保卫部门进行防奸护厂工作。1951年8月,根据《第三次全国
公安会议决议》中“关于普遍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委员会”的指示,在经济文化单位逐步建立
治安保卫委员会(以下简称治保会)。治保会在本单位党政和公安保卫部门的领导下,团结带动
群众,进行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事故的四防工作,并执行公安保卫部门交给的保护现场,
监督考核本单位被处罚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控居住,
取保候审的被告人的任务。治保会和治保组,按照行政组织或生产组织设置,治保员由职工群
众民主选举产生。1986年,全区有义务治安员8184人,形成了委、组、院、楼的治安防范网络。
采取了守、看、防、巡、蹲、包、管、联、集的9种方法,全区发案率比上年下降18.8%。1988
年,组建了工人治安巡逻队,有队员354人,其中商店仅管扒窃的治安员就有47人,全年共
抓获现行犯罪93人,抓获逃犯4人,提供各类线索146件,协助派出所从中破获各类案件113起,
其中重大案件8起,预防刑事案件102起,治安案件123起。1993年,分局组织了以公安干警、
专职工人巡逻队、专兼职治安员和农村联防队员为主体的巡逻队伍12个,工人巡逻队员263
人,专职治安员100人,义务治安员2545人,农村联防队员28人,实现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平
均10户有1名治安员的要求。全年通过巡逻堵卡抓获违法犯罪现行217人,破获刑事案件103起,
其中重特大案件49起,查处治安案件176起,预防各类案件138起,收缴各类枪支45支,管制刀
具318把,打击违法犯罪分子263人。1995年,分局在彩虹、安顺、湖滨3个地区进行了聘用巡
逻队员着保安服装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区推广,形成了民警、专兼职治安员、工人巡逻
队三级人防网络。每天有82个联防组织,3484名治安队员昼夜巡视。全年共预防各类案件295起,
抓获现行78人,破案249起,其中重大案件43起,特大案件4起。是年,全市的昼夜巡逻工作现
场会议在湖滨和民航路派出所分别召开。
安全防范制度 自1949年起,经济文化保卫组织从协同行政、生产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
发动群众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对搞好安全保卫起到了重要作用。
1949—1958年,先后建立了保卫、保密制度;大型设备、精密仪器及安全操作和管理制度;易
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和枪支弹药的安全管理、使用制度;物资仓库、珍贵文物、现金票
证的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逻和消防安全制度以及安全责任奖惩制度等。1959年,由
于各类事故日益突出,经济文化保卫部门把同治安灾害事故的斗争列为保卫处、科、股的经常
性工作,发动群众建立同治安事故斗争的各种规章制度和严密防范措施。1963年,龙沙区公安
分局列管的单位发生2起重大治安事故,比1959年的4起下降50%,经济损失4 245:~云,比1959
年的120.064元下降115.819元。1982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在实行经济承包责任的
单位,同步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对未搞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单位,普遍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保卫的行政领导和保卫科、股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
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和保干,为安全保卫负责人。逐级签订安全责任承包协议,分解落实普
法教育、安全生产、防盗、防火和帮教违法青工等各项管理目标,定期归口考核,兑现奖惩。
1982—1985年,龙沙公安分局内保科为了提高例管单位保干业务素质,先后二次举办保干业务
学习班,有180多人次参加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保卫人员业务素质。1985—1995年,列管
的90个二级保干单位,普遍落实了安全保卫承包责任制和安全保卫责任制。
安全检查 龙沙公安分局内保科根据市公安局的部署,每逢“五一”、“十一”元旦、春
节之前,要求各单位领导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开展安全大检查,或对每个时期出现的突出问
题,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隐患,由检查组与单位领导商定整改意见。对应整改
而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隐患,公安机关与单位领导签订《限期整改意见书》并指出延误整改应
负的法律责任,促其按期整改。1986-—1995年,10年来组织各工企单位保干134人,进行联合
安全大检查,以内保科和防火科为主分成4个检查组,对区列管的134个单位,新年、春节等重
大节日期间进行安全大检查40次,共查出更夫睡觉735人次,值班人员脱岗437人,分别给予了
警告和罚款处分。检查不安全隐患615处,防止治安灾害事故11起。消除重大隐患74起。对不
安全隐患分局内保科和防火科登记,限期整改,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
安全技术防范 1980年,在机密要害、金库、枪库、重要物资库的290个重点部位安装了
各种报警装置。因报警及时,预防了8起突发事件,捕获犯罪分子9人。1981年,龙沙公安分局
管辖企事业单位90个,“三库”的技术安全防范措施达到省公安厅阶段标准的占94.4%。1985
年,根据黑龙江识关于加强银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龙沙信用社有价证券库、票据库
均限期安装报警装置。货币调运有护卫车,装备对讲机,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
确保安全。1986—1995年,在列管的134个单位安装金库罩127个,防盗铃134个,报警器126
个。10年中,预防盗窃案65起,预防治安灾害事故14起,抓获盗窃分子4人。1994年被评为全
市内保工作先进集体。
帮教违法青工 70年代末,经济文化单位青年职工犯罪日益突出。1980年,经济文化保卫
工作在各单位党政的领导下,对违法青工进行帮教工作,采取举办学习班,集中上法制课,开
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等方法,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根
据帮教对象不同特点、文化素质、违法犯罪的心理状况,采取单位、社会、家长相结合的方式,
成立帮教小组,实行因人而异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等。至年末,龙沙区经济文化系统共建立
529个帮教小组。经过对676名违法青工的帮教有明显转变的402人,占应帮教总数的59.46%;
停止违法活动的517人,占97.7%;重新犯罪的12人,占1.8%。1982年后,龙沙区各工厂企业
把帮教违法青工作为预防、减少犯罪、实现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纳入生产安全承包责任制。
分别由车间、班组、保卫干部、治保人员及违法青工家长签订《帮教承包合同》,将帮教效果
与生产安全承包实行同步考核和奖惩。1985年,经济文化部门共确定帮教对象214名,建立帮
教小组315个,成员945人,经过帮教有明显好转的201名,占帮教总数的93.92%;停止违法犯
罪的211名,占98.6%。1990年,分局内保部门掌握全区工企内部有违法犯罪职工146名,通过
帮教,改好的132名,停止犯罪14名,预防各类案件37起,预防犯罪职工146名,预防内盗案件
79起。1995年通过帮教,在有违法犯罪行为的162名职工中,有141名改好,并预防犯罪案件
19起,为工厂和社会做好事35件。
二、重点要害保卫
1950—1959年,市公安局根据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作出的“经济保卫工作要实行重点保
卫”的决定,组织各工厂企事业单位保卫处、科、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核确定重点单
位和要害部位的工作。确定市党政首脑机关、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央直属军工、重工企业、
自来水厂、发电厂、广播电台、电信通讯枢纽、金融单位、油料、物资仓库为重点保卫单位。
对各单位掌管国家机密和生产指挥决策的职能部位;与产品质量和科研成果有重大影响的研制、
生产、装配、检验等关键环节;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病菌等危险物品的部
位;供电、供气、供水动力部位;贵重、稀有、关键的仪器;以及钱财、票证、物资集中的部
位,确定为要害部位。50年代在龙沙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有第一、第二机床厂等扩建项目;80
年代有第一造纸厂扩建工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均设保卫工作机构,围绕勘探设计、施工、设
备运输、机器安装、试车投产等不同阶段,分别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为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保
卫工作,由市公安局经济处牵头组成统一的保卫机构。各施工单位保卫人员,在施工现场分工
包干,各负其责,互相协同,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成套设备的保卫,派专人押运,
防止丢失,被盗和损坏;运到现场的重要设备,协同有关部门,建立逐件严格检查、签收和登
记制度,严加保管,加强值班巡逻;在安装试车时,落实岗位责任制,维护好现场秩序,并针
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加强警戒看守。1985年,龙沙区列管二级单位、要害
重点单位4处,要害部门45处。1987年分局加强重点单位安全防范落实工作,要害部位责任达
100%,预防盗窃案件18起,抓现行3起,缴获作案工具3件,缴获赃物价值8千余元。
三、首长、外宾保卫
新中国成立初期,省公安厅直接负责省会齐齐哈尔市的警卫工作。1954.年省政府迁到哈
尔滨后,由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负责,龙沙区公安分局抽出一定数量警卫人员参加对首长警卫、
外宾保卫、重点做好住地、视察路线、参观游览现场的警卫,保卫工作,既保证绝对安全,万
元一失,又便利于中央首长接近群众,联系群众和外宾的考察、游览。1951—1985年,党和国
家领导人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陈云、邓小平、董必武、叶剑英、胡耀邦、赵紫阳、彭真、
杨尚昆、李鹏、万里、刘伯成等55位中央领导同志来齐齐哈尔视察工作,有15个国家的外宾32
人次来齐齐哈尔市访问、参观,均做到安全无误。龙沙公安分局先后抽出警卫人员2475人次,
按时完成了市公安局交给的警卫任务。
四、保安服务
1989年成立保安服务公司,有保安人员189名。队长、教导员由分局派干警担任。当年守
护单位8个、没有发案。1992年守护单位17个,抓获犯罪分子13名、破刑事案件8起,缴获脏物
价值1万余元。1995年守护单位32个,有24个单位没有发案,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4名,破案5起,
缴获赃物价值3千余元。查处治安案件45起,收缴匕首12把。龙沙分局保安服务公司先后被评为
全市保安系统先进单位。1989—1995年,有83人获全市保安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有1人荣立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