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1983年下半年,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在龙沙区检察院进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试点,制定
了参与民事、行政诉讼的原则、范围和权限。当年参与诉讼监督12件,发表评论词3篇。1989
年,参与办理民事案件15起,参与诉讼18次,接待群众来访7人。1990—1991年,工作中断。
1992年,正式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科,当年受理案件4件,立案1件。1993年,受理2件,立案2件。
1994年,受理2件,立案2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件。1995年,受理16件,立案4件,办理枉
法裁定案件1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