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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调配

第二节 劳动调配





一、重点抽调

1961年根据市劳动局统一安排,从社会待业人员和在职职工中抽调51人,支援大庆龙凤炼
油厂生产建设。

1962年,根据市局分配的任务,抽调25名职工支援国防建设。其中交通局2人,工业局系
统7人,机关农场2人,龙沙菜站2人,市政维修队3人,房产维修队4人,其他5人。

二、临时工调配

解放初期,各国营、公私合营和私营企业所需要的临时工,都是企业按需要从社会上招用。
其工种是建筑、搬运、装卸、更夫和勤杂工。1950年10月,市劳动局成立了职业介绍所,临
时工开始由职业介绍所介绍,但对招用数量、使用时间、从事工种均无限制也不做审查。1955
年以后,根据国家劳动部规定,企业招用临时工,均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期为1个月,确因工
作或生产需要,可续订合同。1956年,龙沙区为健全临时工组织,组建了劳动服务大队。当年
调配临时工5616人次。1958年,为加强劳动力统一管理,彻底取蒂劳动力自由市场(黑包工、
揽私活),采取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劳动服务站,把社会上各类零散人员组织起来,承担
各单位零修碎补任务和居民生活中的零星用工。当年共调配零修碎补用工3728人次。1964年调
配季节性临时工488人,长期临时工469人。1965年,齐齐哈尔市简化了企业招用临时工手续,
将原来经由主管局、市劳动局计划科、调配科、公社劳动科、公社劳动服务站5道调配手续简
化为在年劳动计划内经主管部门同意即可由所在区劳动部门调配。“文化大革命”期间,临时
工组成“立新军”起来造反,要求改变临时工身份,与固定工享受同等政治、经济待遇。1972
年,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临时工转正手续。区内从事常年性生产劳动又符合条件的临时工,全部
转为固定工。1973年,进行社会劳动力普查,凡符合留城条件的,发给“劳动力调配证”,把
800多名壮劳力组成劳动服务大队,建档立卡,实行两级调配。即居委会输送,公社介绍,区
开介绍信。当年调配4000余人次。

1956—1995年龙沙区临时工调配统计表
单位:人次



三、余缺调剂

1994年,适应企业用工自主等用工制度改革,龙沙区成立了劳动力介绍中心,8个街道办
事处成立劳动力事务所,乡镇成立劳动力服务站,从事劳动力调剂工作。当年,通过介绍,共
调剂1392人。1995年,国家正式提出再就业工程,采取多种渠道安排下岗职工。这一年,共调
剂劳动力21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