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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劳动保护

第六节 劳动保护





解放前,官方没有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人在生产中受到伤害,无处申诉,只能个
人和家庭承受痛苦。解放初期,区政府,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齐齐哈尔市工厂安全委员会,负
责指导工厂安全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于1953年,在200人以上企业中设立专职劳动保护机构,
80人以上的企业,在工会中成立劳动保护委员会。推行安全工作一长制,劳动保护工作由企业
厂长总负责,下面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工区主任和班组长层 层负责。企业工会劳保委员会
有权监督行政执行劳保法令、监督劳保经费和劳保用品的使用,配合行政处理生产事故等。
“文化大革命”初期,生产秩序混乱,劳动保护组织被冲垮,各类伤亡事故急剧增加。1969年
以后,逐步恢复安全生产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保护工作进入全面恢复和发展
阶段,迅速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科学和法律手段,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随着经济改革逐步深化,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发展,租赁承包经营方式的推行,
给劳动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为加强这一工作,1985年,市政府决定,市属各区都在
劳动科内设立劳动保护安全监察组。龙沙区按照这一精神,在劳动科内设劳动保护安全监察股。

一、安全监察

1985年3月,市政府公布实施《齐齐哈尔市劳动保护监察暂行规定》和《齐齐哈尔市关于
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经济处罚暂行规定》,省人大通过了《黑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使安全监
察工作有法可依,使劳动保护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

聘任安全监察员 1991年底,龙沙区政府首批任命街道总公司安全监察员29名,聘任企业
安全监察员98名。并在当年和1992两年,分别举办两期训练班,对全体监察员进行培训。安全
监察员对区属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分类、确定等级,向企业发出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指令
书和“安全监察意见书”,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到1995年末,共查出较大隐患29项,
其中市级重大隐患10项,区级19项,发出“指令书”、“意见书”127份。

安全检查 1989年10月2日,龙沙乡龙沙化工厂发生了一起么应釜喷溅的技术事故,死亡5
人,重伤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为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1990年,区委、区政府
决定,将10月定为“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活动。据当年调查统计,区属企
业中,尘点33个,接触人数293人,毒点29个,接触人数236人,职业病发病率0.47%。除安全
月活动外,根据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大型的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促进整改,
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1986—1995年龙沙区安全检查统计表




1991—1995年龙沙区发现隐患和发出指令书统计表




1988—1995年龙沙区伤亡事故统计表




安全教育 龙沙区规定工厂企业,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制
度。制定安全教育计划,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对企业行政领导干部,进行劳动保护法
令、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等等。

1986—1995年龙沙区安全教育统计表




二、锅炉监察

1958年劳动科成立时,配备了专职锅炉监察员,从事锅炉监察工作。当时有日伪时期遗留
下来的旧锅炉,也有个别粗制滥造的劣质锅炉,锅炉情况较为复杂。经过检测检查,督促有关
单位逐步淘汰更新,并加强了司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了锅炉的安全运行。“文化大革命”
中,安全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到1977年,锅炉监察工作才得以恢复。1980年,对全区310台锅炉
进行了普查,并统一换发了锅炉运行执照。1988年,组成两个小组,对全区在用的337台锅炉进
行全面检查,逐台登记、建卡,补齐技术档案资料,建立健全了锅炉技术档案。检查结果,合
格锅炉为310台,不合格27台。不合格的作了报废处理。同时还评选出先进锅炉房10个,先进锅
炉工103名,推动和改善了锅炉管理工作。从1993年开始,到1995年共办了34期管理干部学习班,
学习有关锅炉管理知识,提高了管理水平,保证了锅炉安全运行。1994—1995年,对全区在用
锅炉进行了一次复查换证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加强了锅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