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劳动保护 解放前,官方没有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工人在生产中受到伤害,无处申诉,只能个
人和家庭承受痛苦。解放初期,区政府,根据市政府关于成立齐齐哈尔市工厂安全委员会,负
责指导工厂安全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于1953年,在200人以上企业中设立专职劳动保护机构,
80人以上的企业,在工会中成立劳动保护委员会。推行安全工作一长制,劳动保护工作由企业
厂长总负责,下面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工区主任和班组长层 层负责。企业工会劳保委员会
有权监督行政执行劳保法令、监督劳保经费和劳保用品的使用,配合行政处理生产事故等。
“文化大革命”初期,生产秩序混乱,劳动保护组织被冲垮,各类伤亡事故急剧增加。1969年
以后,逐步恢复安全生产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保护工作进入全面恢复和发展
阶段,迅速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科学和法律手段,加强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随着经济改革逐步深化,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发展,租赁承包经营方式的推行,
给劳动保护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为加强这一工作,1985年,市政府决定,市属各区都在
劳动科内设立劳动保护安全监察组。龙沙区按照这一精神,在劳动科内设劳动保护安全监察股。
一、安全监察
1985年3月,市政府公布实施《齐齐哈尔市劳动保护监察暂行规定》和《齐齐哈尔市关于
违反劳动安全法规经济处罚暂行规定》,省人大通过了《黑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使安全监
察工作有法可依,使劳动保护工作走上了法治轨道。
聘任安全监察员 1991年底,龙沙区政府首批任命街道总公司安全监察员29名,聘任企业
安全监察员98名。并在当年和1992两年,分别举办两期训练班,对全体监察员进行培训。安全
监察员对区属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分类、确定等级,向企业发出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指令
书和“安全监察意见书”,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到1995年末,共查出较大隐患29项,
其中市级重大隐患10项,区级19项,发出“指令书”、“意见书”127份。
安全检查 1989年10月2日,龙沙乡龙沙化工厂发生了一起么应釜喷溅的技术事故,死亡5
人,重伤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为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1990年,区委、区政府
决定,将10月定为“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活动。据当年调查统计,区属企
业中,尘点33个,接触人数293人,毒点29个,接触人数236人,职业病发病率0.47%。除安全
月活动外,根据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大型的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发现事故隐患,促进整改,
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1986—1995年龙沙区安全检查统计表
1991—1995年龙沙区发现隐患和发出指令书统计表
1988—1995年龙沙区伤亡事故统计表
安全教育 龙沙区规定工厂企业,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制
度。制定安全教育计划,明确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对企业行政领导干部,进行劳动保护法
令、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等等。
1986—1995年龙沙区安全教育统计表
二、锅炉监察
1958年劳动科成立时,配备了专职锅炉监察员,从事锅炉监察工作。当时有日伪时期遗留
下来的旧锅炉,也有个别粗制滥造的劣质锅炉,锅炉情况较为复杂。经过检测检查,督促有关
单位逐步淘汰更新,并加强了司炉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了锅炉的安全运行。“文化大革命”
中,安全工作受到严重破坏,到1977年,锅炉监察工作才得以恢复。1980年,对全区310台锅炉
进行了普查,并统一换发了锅炉运行执照。1988年,组成两个小组,对全区在用的337台锅炉进
行全面检查,逐台登记、建卡,补齐技术档案资料,建立健全了锅炉技术档案。检查结果,合
格锅炉为310台,不合格27台。不合格的作了报废处理。同时还评选出先进锅炉房10个,先进锅
炉工103名,推动和改善了锅炉管理工作。从1993年开始,到1995年共办了34期管理干部学习班,
学习有关锅炉管理知识,提高了管理水平,保证了锅炉安全运行。1994—1995年,对全区在用
锅炉进行了一次复查换证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加强了锅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