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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防机构

第三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人防机构





1947年2月,二、三区政府为预防美蒋空中袭击,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区人民防空
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区公安局承担。当时和抗美援朝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训练群众防空疏散,
简易自救、互救和反细菌战知识教育。1958年11月区防空委员会撤销。60年代初,美蒋军用飞
机不断搔扰中国领空,为加强空情监视,开展反空袭斗争,1962年,区公安分局恢复防空业务,
当时主要任务是教育群众识别各国军用飞机型号、标志,宣传防空基本知识和紧急自救知识
等。1965年7月,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防空准备的意见》精神,区人民防空委员会再次成立。
办事机构仍设在区公安分局。“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公检法被砸烂,全区人防工作由军
管会负责。这期间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国际形势;战备动员等。1969年“珍宝岛事件”后,根据
形势需要,于3月9日成立了龙沙区战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战备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动员组织
企事业单位职工挖防空洞和地下隐蔽室,组织职工和居民反空袭训练,动员人口疏散等。1970
年初,根据《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关于人民防空工作》和《进一步抓好人民防空工作》文件
精神,龙沙区战备办改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任务是组织职工修筑地下防空洞,落实人口疏
散地域,进行疏散人口登记等。1973年区战备工作领导小组改称区人民防空城市防卫建设领导
小组。1978年10月,齐市被列为二类防空城市后,区人民防空城市防卫建设领导小组撤销,改
称区人民防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区委书记、主管区长兼任,区武装部、公安分局、人防
办、宣传部、建委、卫生局、交通局、教委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委员。定期讨论全区人防工作,
日常工作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下设指挥、工程、通信、财务后勤组。
这期间主要任务是对职工和居民进行防空知识教育;组建防化、医疗救护、抢险抢修、消防、
通信、治安、运输等人防专业队伍,并有计划地对各专业人员进行训练。由于工作成绩显著,
1981年被沈阳军区评为人防工作先进单位。1984年《人民防空条例》颁布后,龙沙区人防机构
进行充实,内部业务分工为指挥、通信、工程、财务后勤等。主要任务是工程维护管理;警报
器管理;全民国防教育;人防专业队伍训练;人口疏散地域经济联系等项工作。从1985年开始
连续9年被市人防委评为人防工作先进单位。1988年,龙沙区人防办与区安全办合属办公,“两
个牌子,一套人马”。既负责全区人防建设,又负责地区防火和生产、交通安全。1990年被评
为省人防系统精神文明机关。90年代后,人防机构定编最多时达12人。主要任务是人防工程设
施维护管理;人防专业队伍训练;对职工、居民、中学生三防教育;警报器维护管理;人口疏
散地域经济联系;收取人防费用等。由于工作突出多次受到省市人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1993
年,因区机构调整,区安全办从人防办分出。

1995年,随着机构改革,区人防办并入区建设局。成为建设局职能部门,负责全区人防建
设工作。主要任务是:维管人防工程;开发利用人防工事;组训人防专业队伍,对职工、居民
进行人防教育;对在校中学生进行“三防知识”教育;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人防义务劳动;
组织人防通信网络;制定防空袭预案等。

龙沙区人防机构领导成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