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师队伍
第二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一、教师人数
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废科举,建学堂,到1914年,龙沙区内陆续建立初、高小和女子学
堂13所。1930年又相继建立公办、私立男、女中学和女子师范学校,全区小学教师102人,中
学教师53人。沦陷阶段,日伪当局对带有民族民主色彩的学校全部取缔,教师由官派经“养成”
(政治培训)的教师任教。1931年,区内有小学教师41人,中学教师72人。1948年,有小学教
师116人,中学教师81人。当时教师来源有经鉴别留用的,有从社会招用的,有支援地方建设
的军队转业干部。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事业迅速发展,教师队伍不断扩大。1950年,区内有小学教职工378
人,中学专任教师167人;1962年,区内有小学教职工685人,中学专任教师268人;1966年,
区内有小学教职工772人,中学专任教师310人;1985年,区内有小学教职工1219人,中学专任
教师708人;1995年,区内有小学教职工1334人,中学专任教师1202人,分别是1950年的3.5倍
和7.2倍。
二、文化构成
清朝、民国初期,教师主要由“举人”、“秀才”担任。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创建师范第
一班,“两级师范甲乙班”、“初级师范简易科”等,由师范学校培养出的学生任教师。沦陷
阶段,教师是经“养成”的国高,大学毕业生任教。1946—1949年,教师多是旧知识分子,还
有一部分是土改干部,文化水平较低。
建国初期,教师队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迅速扩大,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从1955年起,
每年都有大、中专毕业生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在岗文化偏低的教师参加函授学习,教师的
文化结构逐渐提高。1985年统计,小学教师中师达标率75%,中学教师大专达标率80%,到1995
年,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均为100%。
三、年龄构成
新中国建立前,区内教师最小年龄是25岁,最大年龄是65岁,平均年龄是35岁,年龄差是
40岁。1978年,教师年龄出现老化,老校长、老教师较多。国家教育法颁布后,干部有了明确
的离退休政策,教师队伍逐步年轻化。
四、性别构成
清末,区内教师全是男性。民国初期,有女教师5人。1930年,随着公办私立男女中、小
学和女子师范的建立,在中、小学155名教师中,女教师28人,占教师总人数18%。1945年有中、
小学教师113,其中女教师22人,占总数的20%。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教师队伍的扩大,女子社
会地位的提高,女教师人数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