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教师待遇
第三节 教师待遇
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中学教员月薪银50两,副教员40两。小学教员月薪20—30两。1914
年,中学教职员平均月薪50.7元。1917年小学教员工资月薪最高40元,最低6元。沦陷阶段,
教育月薪34元,教导28元,教辅27元。解放初,实行以实物(米)为工资制度,中学教师月薪
285斤米,小学教师月薪260斤米。1954年11月,在教师中进行定级调薪工作。1956年4月1日起,
实行新的工资制,中学教师工资平均提高18.3%;小学教师工资平均提高30.4%,调整后小
学教师月最高工资86.50元,最低37元。1959年、1960年,中学教师工资升级人数分别占总数
的4%,24.86%;小学教师经过1959—1960年两次对工资偏低的教师调整了工资,调整后,小
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从41.53元提高到42.68元。1963年调整工资,中学教师升级面达到53%,月
平均工资为58.06元;小学教师升级面达到52%。1971年对少数中、小学工资低的教师调整了工
资。1977年,中、小学按40%的比例调整工资。1978年,中、小学2%的教师提高了工资。
1982—1984年,分别给部分教师提高了工资。1985年工资套改,套改后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为
96元,比1953年增加45元。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为88.43元。1986年增加奖励工资。1987年重新
进行教师工资定级,75%的教师提高了工资。1993年工资套改,踩平台,教师工资月人均上调
69元。1995年工资滚动,90%的教师提高了工资。到此,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人均月薪分别为
300元以上和400元以上,同50年代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相比,分别提高10倍和6倍。还有各种
补贴13项,合人民币300多元。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平均每月实际工资收入分别为600余元和700
余元。
从1953年起,教师享受公费医疗。1980年起,国家规定,企业建房资金中的2%解决教师
住房。据不完全统计到1995年,有400套住房无偿分给教师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