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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教师培训

第四节 教师培训





新中国成立后,区中、小学教师文化水平较低。国家要求,小学教师要达到中师文化水平,
初中、高中教师要达到大学专科、本科文化水平。为提高师资水平,学校一方面有计划选送
教师离职到高等院校学习,另一方面安排教师在职学习。1964年教师进修学校(今龙沙区教师
进修学校)办一个中师班,一个初师班,开设语文、数学两门课程,在职培训教师近200人。1980
年,区教师进修学校开设中师函授班,小学教师有134人参加了学习并结业。1984年,在区
教师进修学校中师函授学习小学教师有102人,另有65人参加“青年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
1985年小学教师中师函授毕业的有209人,另有50人在全日制中师班学习。有一部分中,小学教
师参加哈师大、东北师大、齐齐哈尔师范学院等函授学习并毕业。1985年统计,中师函授毕业
473人,大学专科函授毕业327人,大学本科函授毕业135人。教师的文化水平逐年提高,到1995
年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文化水平均达到了国家要求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