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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勤工俭学

第三节 勤工俭学





1949年新中国建立初期到1957年,全区各中学小学校均强调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增设生
产技术课和劳动实习课,开展多样性课外劳动。1958年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
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各校陆续开办工厂和农场1958年以后,第四中学先后办起电焊条厂、
小五金厂、小铸造厂、机械加工厂、化工厂、炼油厂、早强防水剂厂。“早强防水剂”已通过
国家科委鉴定。1958年四中建立牙布气农场,有土地40垧,种大豆,小麦等作物;1970年秋,
第十五中学创办校办工厂,设有肥皂、铸铁、木型、机加等车间。是年十五中建立农场,有土
地13垧,生产蔬菜、大豆、玉米、谷子。同年第二十中学建成校办工厂,开始修理电机变压器。
1976年以后扩大为机械加工、铸造、水电焊、水暖安装。年收入2万元。是年,第十七中学校办
工厂,对外承揽机械加工。1983—1984年生产项目为机械加工,烤漆、炼钢和铸铁,年产值20
万元,每年支出2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1995年,据不完全统计,四中、十五中、二十中、十七中和大民中学等五所中学有校办工
厂7个;永安、铁南、合意路等二十所小学有校办工厂1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