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站室
第二节 文化站室
一、街道文化站
街道文化站,是城区街道办事处组建的负责本街道群众文化工作的事业机构。区文化馆按
着国家文化部《文化馆工作条例》,对文化馆要面向农村、街道、厂矿、企业辅导群众,开展
文化艺术活动要求的精神,于1981年开始建站工作。当年就有正阳、五龙两个办事处建立了文
化站,配备了站长,确定了活动阵地,增添开展文化活动的设备。1982年又有湖滨、江岸街道
办事处建站,到1985年末,铁南、彩虹、民航、安顺街道办事处也先后建站。至此全区8个街
道办事处都建立文化站,站长由文教助理兼任,经费由街道办事处承担。区文化馆每个季度举
办一次业务培训班,辅导文教助理和文化站长具体工作方法,提高他们领导活动的能力。湖滨
街道文化站1982—1990年,先后举办文化,科技学习班52期,培训6300多人。举办乐理、舞蹈、
吉它、幼儿教师等文艺学习班11个,培训410人;举行讲座17次,听众8500人;举办游园、
灯迷、棋类比赛6次,参加970人次;组织文艺演出12场,观众6000多人次。同时还组织创作了
话剧《满堂红》、《接班》,舞蹈《在高高的兴安岭上》,歌曲《学习张海迪》等作品12篇;
创办了《科学浪花》、《文苑拾零》2种小报。1984年12月湖滨文化站长赵凯民被黑龙江省人
民政府授予群众文化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1993年铁南、五龙街道办事处文化站被国家文化部
评为标准文化站。
二、乡、镇文化站
乡、镇文化站是乡、镇政府组建的负责本乡、镇群众文化工作的事业机构。龙沙乡和大民
镇政府文化站是于1981年与街道办事处文化站同步建立起来的。经费由乡、镇政府承担。文化
站领导乡、镇电影管理站,并开展图书阅览,放映电影、电视、文艺演出、科技讲座、棋类游
艺、体育比赛、出刊画廊、编印科普报等活动。1993年大民镇文化站被评为标准文化站。1995
年,区文化馆协助龙沙乡和大民镇文化站恢复和开辟农村电影演出市场,全年共演出电影19场,
活跃了农民的文化生活。
三、居民委员会文化室
街道居民委员会文化室是1982年开始兴建的。组建时采劝群众文化社会办”,企业家属聚
居由企业办,或企业和居民委员会共建等方法。文化室管理人员由参加活动的积极分子义务担
任,大都是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到文化室活动的主要是离退休职工、青少年学生和部分待业青
年。活动项目有:扑克、麻将、象棋、书法、图书借阅、报刊、阅览、京戏、交谊舞、乒乓球、
知识讲座、知识竞赛、民族音乐等。由于文化室设在居民区,便于群众自娱自乐、邻里交往,
颇受群众欢迎。群众称之为“贴心室”。到1985年,全区已有66个居民委员会建立了文化室。
1992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乡、街兴办经济实体,大部分文化站、室活动阵地被挪用,
陆续停止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