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活习俗
第二十一篇 风俗宗教
第一章 风俗
第一节 生活习俗
一、服饰
龙沙区境内各民族都有传统的服饰。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化的融合,各民族之间互相学习,
互相借鉴,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清代,汉族服饰以单、夹、棉长袍为主,以其社会地位不同则有差别。富有者穿绸缎饰以
金银珠宝;平民穿布长袍,外加长褂或马甲,劳动者多穿长不过膝的布短衣服,妇女饰以简单
的发卡、耳环;官员品位不同,服装的样式、图案亦不同。
民国时期,西装革履出现在城里上层人物和知识分子中,普通平民多穿棉布短衣服。颜色
以青、灰、兰、白居多。
沦陷阶段,日本侵略者对棉布等生活必须品实行“配给制”,城乡人民衣着发生变化,贫
苦市民和农民多穿“配给”的布料粗糙的“更生布”,极易破损。着西装革履和“协和服”者
多为官吏和商绅。
新中国成立后,衣着服饰变化较大。50—60年代初期,城乡男女职工一般穿斜文,咔叽等
棉布制服、列宁服、中山装,女装多为带大襟便服衣裤。男女服装多为黑、灰和兰色。夏季穿
白衬衫,头戴黑、兰色布帽或呢子帽,脚穿布鞋或胶鞋,冬穿棉裤、棉袄,棉皮鞋、布鞋或胶
鞋,头戴棉皮帽子。
少数民族服装样式多样。达斡尔族服饰,冬季男人穿棉袄、棉袍、棉裤,春、夏、秋穿单
夹布、皮长袍。妇女穿单夹长袍,均用兰色丝绸或布料制做,长而宽,不开襟,无衣带,袖宽
近尺,袖口、领边、襟边等镶以美丽的彩绣。冬季男人戴狗皮、狐皮、獾皮等制做的大耳帽或
毡制园形四耳帽,春夏秋则戴礼帽、瓜皮帽头或草帽,妇女喜欢用白巾包头,冬季盛行里外皆
毛的平顶帽或双缨帽,脚穿皮靴,帮、尖绣绘出各种花卉图案。男人爱穿“奇卡米”和“塔特
玛勒”靴子,喜欢扎腰带。
满族服饰,旗袍是深受满族男女喜欢的服饰,分为单、夹、皮、棉4种。男人着单夹大衫、
棉长袍;妇女着旗袍,样式美观大方,做工讲究,领口、袖头、衣襟等处绣有不同颜色的花
边,有的十几道。男女盛行穿棉、夹皮坎肩,喜欢戴“兜肚”。
朝鲜族服饰,男女老少皆爱穿白服装,素有“白衣同胞”之称。男子普遍着西装、中山装,
头戴解放帽、前进帽、礼帽,脚穿皮鞋、胶布鞋。妇女喜爱穿颜色鲜艳的流行裙子和连衣裙,
脚穿船式布鞋,头戴头巾。
回族服饰,平时与汉族基本相同,只有参加宗教活动和民族节日时,才有明显标志。到清
真寺做礼拜时,男戴礼拜帽,女子戴盖头(亦称“面纱”,是回族穆斯林妇女的遮面护发头巾。
伊斯兰教把妇女头发列为“羞体”)。
蒙古族服饰,男女老少皆喜穿蒙古袍。蒙古袍长而宽大,袖长领高,有开襟,下端不开衩。
领口、袖口、衣襟多镶花边。春夏季穿单、夹袍,秋冬季穿棉、皮袍,腰间扎长绸带。男戴盔
形翻耳毡帽或礼帽,腰挎蒙古刀和烟具。妇女夏天喜欢用红绿等色长绸缠头,冬季头戴园锥形
红色小帽。男女喜欢穿长统蒙古布靴或皮靴。
60年代中后期,区境内居民和职工干部,多穿黑、兰、灰色涤卡首都服、中山装、学生服,
工厂发放的劳动服。夏季多穿白、灰色的确良衬衣,脚穿塑料凉鞋。冬穿皮棉大衣、棉袄、
棉裤,外罩制服装,内穿线绒衣裤,脚穿大头鞋、棉皮鞋等。70年代后,面料种类增多,花样
品种齐全,样式多有变化,不论职业、年龄均以化纤布为主,辅以混纺、毛织布。其颜色以兰、
灰、咖啡、米黄色居多。男装样式有中山装、西装、港装、运动服、夹克衫、风雨衣等。女
式花色尤多,样式变化快,夏季着各式旗袍、褶裙、连衣裙等;春秋多穿化纤、呢绒、毛料套
服;冬穿长短呢大衣、皮夹克、羽绒服等。头戴各色花格晴纶、毛绒围巾或绒帽,脚穿高、半
高跟棉皮鞋、皮靴等。进入80—90年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衣着打扮日益多样化,男
着沙料布衣、裤、毛料西服、皮夹克、皮大衣、羽绒服,头戴礼帽、凉帽、麝鼠帽、羊剪绒帽,
脚穿皮夹、凉鞋、皮棉鞋、皮靴等中、高档服饰者日益增多。妇女、儿童的服饰更为新颖、
美观、式样繁多。衣着毛料套装、旗袍、皮夹克、棉皮大衣等衣物者颇多;佩戴金项链、耳环、
耳坠、指环等饰物者逐渐增多。
随着人们衣着打扮日趋多样化,各民族服饰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除朝鲜民族衣着有明显
不同外,达斡尔族、满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均穿与汉族同样流行的服装。但每逢节日
或喜庆场合,仍穿本民族的服装,尤以老年人为甚。
二、饮食
解放前,区境内汉族饮食,以食小米、高粱米、玉米楂子、玉米面为主,白面、大米除来
客人或年节外,平时很少食用。菜肴以土豆、白菜为主,豆角、茄子、青椒、黄瓜等青菜配合
食之。鸡、鱼、肉、蛋主要在来客和年节食用。官绅之家则吃大米、白面和肉、蛋、鸡、鱼等
食物较多。遇喜庆宴会所办酒席,一般人家是几个碟子、几个碗、凉热相对,饮当地白酒。官
商宴会则是鱼翅、海参等席。冬季农户和部分市民自家宰猪冷冬,俗称“杀年猪”,以备春节
期间食用。城乡居民秋季都有腌白菜吃酸菜,窖土豆、萝卜、白菜的习惯,以备冬季食用。日
伪统治时期,实行“配给制”,大米、白面被列为平民禁食之粮,违者被视为“经济犯”。逢
灾之年,人民群众只能半年糠菜半年粮度日。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群众仍以食小米、高梁米、玉米楂子、玉米面为主,兼食大米、白面。
1954年国家对城市居民实行粮、油定量、定品种供应后,按月、按品种、按数量到指定粮油
店领取(买)成品粮,白面、大米定量较少,玉米楂子等粗粮较多,主食是粗细粮搭配。菜肴以
土豆、白菜、豆腐为主,兼食茄子、豆角、西葫芦、黄瓜等青菜。节假日、星期天配合食肉、
蛋、鱼等副食品。城乡居民秋季腌白菜、储土豆、萝卜、白菜以备冬用的习惯仍然坚持。70年
代后期,国家粮食定量供应品种大米、白面增加,市场面食花样品种较多,有馒头、烧饼、油
饼、面条、包子、饺子等,可用粮票购买。饭类主要是大米饭、玉米楂子和玉米面。菜肴为季
节性蔬菜(茄子、黄瓜、青椒、白菜、土豆等)和肉、蛋、鱼、鸡等,种类花样较多。节假日,
一般有熘肉段、锅包肉、红焖鱼、炖鸡等饭店所做之菜已成家庭常见菜肴。招待客人,置办酒
席,都是凉、热齐备,10几道或20多道菜肴。饮白酒、啤酒、色酒和饮料。80—90年代初,居
民群众除一般食用米饭、面食、季节蔬菜和肉、蛋、鱼、鸡等菜肴外,讲究营养,吃牛、羊肉,
头、蹄、下水(肝、肠、肚)等和早餐饮牛、羊奶者越来越多。同时,还盛行烧烤家肴,单位职
工野游,家庭人出外游玩,常烧烤牛、羊肉,备酒饮宴。招待客人,置办酒席已走出家门到饭
店、酒店会宴。一般10几桌,多者几10桌,1桌10人,有凉热相对应的菜肴10几道,多者20多道。
富有者除鸡、鱼、肉、蛋等菜肴外,还有海参、猴头、甲鱼等山珍海味。饮高、中当白酒、啤
酒、色酒和饮料。
达斡尔族饮食 解放前主食主要有稷子米、荞面、燕麦等。做稷子米时爱掺芸豆做成于饭,
吃时泡牛奶或酸牛奶,常用稷子米饭,鲫鱼汤招待客人。面食主要是荞面,并以养面铪铬为主,
拌上野味卤子或野味汤食之。副食主要有猪、牛、羊肉,鱼及牛奶、蔬菜、野果等。解放后,
直到现今,常吃的主食有小米、包米面、包米楂子、白面、稷子米面、荞面、高梁米等。副食
主要有蔬菜、肉类、鱼、牛奶等。秋后晒豆角丝、茄子丝等干菜,还渍酸菜、腌咸菜,备冬天
食用。除夕晚上,全家围着饭桌吃“手把肉”,是达斡尔族人的传统习俗。
满族饮食 解放前主食主要有小米、黄米(糜子去皮)、稷子米、玉米面、粘高梁米等。黄
米饭拌猪油、粘豆包(用黄米面包的)、粘火勺是满族人在农忙季节或从事重体力劳动时的最佳
品。同时还故有“稷子米饭鲫鱼瓜子汤”的美说。副食以牛羊肉为主,烹调方法主要有烧、烤、
煮、炒。烧子猪、烤全羊是满族的名菜;火锅是席中的主菜。解放后,随着种植业和养殖业品
种变化,满族的饮食与汉族的饮食逐渐趋于一致,现在基本相同。
回族饮食 突出习惯是“清真”,禁忌一些食物,而且有严格的要求,这是回族穆斯林在
饮食方面特有的标志之一。在肉食上,只食用反刍且蹄分两瓣的、吃草的动物肉;禽类中只食
吃粮食的鸡、鸭、鹅、野鸡、鸽、雁、山雀等肉。在可食动物中,不吃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
宰的,必须是清真寺阿訇或回族屠宰师屠宰的。回族严禁食用“黑毛子”(猪)肉(源于《古兰
经》,认为“黑毛子”是秽物)。牛羊动物,也只食肉及其心、肝、肚等部位,其余部位如须、
耳、脊髓、脑汁、鞭、胰等均不食用;可食畜禽的奶、卵。水产类中只食用有鳞片的鱼类。回
族男女老少均喜爱饮茶,也习以茶待客。一般晨起饭前后均饮茶,尤喜饮浓茶。宴席以扣碗菜、
扣碗茶为主,有“喜宴九碗、丧宴七碗”之分。回族传统习惯不饮酒,设宴不摆酒。近年来这
种习惯有所改变,但宗教教职人员和虔诚的回族穆斯林严格遵守不饮酒的规定。
朝鲜族饮食 注重早餐,午餐多用冷餐,晚餐需烧炊。用餐时,先喝汤,再用饭。如无汤
时,也要端上水放在饭桌上。允许剩饭,不许剩汤。饭后主妇要送上漱口水。主食主要是大米
饭或小米饭,还有用糯米做的打糕,用大米面做的片糕、雪糕等,还喜欢吃用荞面和白面压的
冷面。粥类有大米粥、绿豆粥、小米粥、菜粥、奶粥等。正月十五吃五谷饭,冬至吃冬至饭,
夏至吃艾蒿糕等传统习俗沿袭至今。副食,各种咸菜、酱、生拌菜、炖菜和汤菜等。秋末,家
家户户腌辣白菜,不同季节用蔬菜腌各种辣菜;用于菜、桔梗、苏子叶等加工成各种小菜。经
常吃大酱、豆瓣酱、辣椒酱、小豆腐酱等。汤类较多的是狗肉汤、蔬菜汤、豆腐汤、明太鱼等。
产妇愿吃海带汤。炒菜有山菜、蕨菜和各种野菜。生拌菜有生拌牛肉、牛肚、牛肝、鱼片、
萝卜、白菜等。凉拌菜有凉拌豆芽、绿豆芽和其它山野菜。烤牛肉和狗肉是朝鲜族的传统风味。
“盛夏吃狗肉,喝狗肉汤有补养”之说。
蒙古族饮食 有喝茶的习惯,经常喝奶茶,也喜欢饮红茶。饮食分为“查干依得根”(白食)
和“乌兰依得根”(红食)两种。“查干依得根”指奶制品,如牛奶、马奶、羊奶、奶油、乳酪、
奶干、酸奶、奶豆腐、奶茶、奶汤等。“乌兰依得根”指肉制品,如牛肉、羊肉、狍肉、野
兔肉、野鸡肉等。招待贵宾,要上“布合勒”(即全羊或“手把羊”)。招待一般客人,上羊的
后大腿或羊胸脯。米面类食品主要有稷子米、荞面、黄米面粘豆包等。解放后,因不再种稷子、
荞麦,有些传统食物不能再做。但有些饮食习俗直到现今仍存在,如平时喝牛奶、酸奶,时
常“蒙古馅饼”等,每逢新春佳节都吃“手把肉”、“大豆包”等。
三、住宅
民国时期,汉族居民住宅多是草房(房屋起脊上面苫草)、平房(无脊顶上略呈弓形,抹碱
土),砖瓦房(上面盖瓦)很少。走向多面向偏南、以2间、3间1座者居多。门、窗外面糊纸,以
麻油或豆油涂之上防雨。3间房中间为堂屋,两端两面置炕。常见有两户住对面屋,也有个别
两户住对面炕,或1家几代住一屋的,居住条件十分不便。屋内家俱很少,有炕琴(在炕上一端),
上放被褥,里面装衣物。有桌、凳等物品的户不多。官绅地主居住条件较好,住宅多为青
砖瓦房,四合院内有正房、东、西两侧厢房,房间较多,室内家俱较全。
日伪统治时期,有楼房出现,窗户安装玻璃,光线充足,但这种房舍只有官绅富商才能建
造居住,一般平民百姓仍住草平房。
新中国成立后,全区人民的居住条件,逐年得以改善。50—60年代,砖瓦化的房屋迅速增
多,样式多样,有平顶房、起脊瓦房、铁皮盖房等,有些工厂企业为职工建筑的砖瓦水泥结构
红砖房住宅区逐年增多,取暖由炕逐渐为土暖气所代替,职工居民住宅条件有很大改善。70年
代后,机关房产部门和工厂企事业等单位建筑的楼房逐渐增多,并由双层楼房向多层楼房发展。
一般楼都是每户2室或3室,另有厨房、方厅和卫生间。室内取暖多为集中供热。
80—90年代初,区境内开发建设居民住宅小区和安居工程小区,共20余处,一个小区有几
栋、十几栋楼房,多者有30—40栋楼,楼层多是7—9层。每户最小的1室,多者4室,每户设有
厨房、方厅和卫生间。随着开发建设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楼房格局越来越好,厨房
和方厅的面积越来越大。
达斡尔族住宅,整齐美观,居室光线充足和通风效果好。一般都是介字形草房。以正房为
多,面朝南、设西窗,两间、三间不等,少数也有五间的。两间结构分为里、外屋,里屋为卧
室,设南、西、北三面炕,俗称“蔓子炕”(卐字炕),外屋是厨房,对外开门,厨房的烟和热
量沿屋里的蔓子炕炕洞顺烟筒排出,冬季防寒取暖全靠这种炕。
满族住宅,“四合院,口袋房,础字炕,烟囱出在地面上”和“窗户纸糊在外”等民间居
室建筑特点。住房多为三间或五间,在城区多为砖瓦结构,在农村多为土坯、泥草结构。坐北
朝南,多在南面中间开门,形如口袋。富裕人家有东西厢房,配以门房,以此构成四合院。房
屋正中一间为堂屋,内设厨灶锅台。西内室南北西三面是炕(称拐子炕、转圈炕)。满族人以西
为上,故西墙上供祖宗牌位,西炕不住人;来客不能坐西炕。西山墙外砌烟囱,圆柱形,高出
房檐几尺,离房墙2尺左右独立筑起。居室均有南窗,少数有北窗,窗户纸糊在窗棂外。房外四
周环砌围墙,院内东南竖索罗杆,杆上有斗,杆下放三块石,称“神石”。大门内置影壁墙,
墙头饰有雨搭。新中国成立后,有些旧住宅,还留有原来的形状,后来新建一些住宅,大部分
与汉族房屋基本相同。
回族住宅,聚居地多自成一条街和村落,与其它民族杂居的地方,也是聚居在一起。庭院
多坐北朝南或坐东向西。多为二进式院套,前院住人,后院为牛、马、羊圈及放置杂物。也有
庭院中间一间是中堂,用来招待客人或诵经、议事、吃饭等,比较有名气的人家在中堂墙壁上
挂有阿拉伯字的艺术字幅或镜屏,室内陈设八仙桌、太师椅、长春凳等。中堂两厢为主人及长
子卧室,卧室内建有水塘做为“大净”、“小净”(洗浴)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居住占地面
积的减少,此类庭院亦减少。庭院院门、房门、屋内门上端或山墙正中贴挂“都阿宜”。“文
化大革命”期间,挂“都阿宜”习谷被迫停止。1980年后此习俗又有恢复。
朝鲜族住宅,解放前,住宅正面一般朝东南或正南,房屋建筑以草、木、泥、石为基本材
料。多数为木头搭架,双坡两山墙,少数为四面坡,即屋顶呈四个斜面,墙壁多是泥墙,用稻
草苫屋顶。室内结构多为1厨1室或1厨2室、3室。室内炕与炕相联,称“满炕”,有上炕、下
炕、大炕、小炕。用拉门将炕与炕隔开,分为几个小屋。因室内都是炕,进屋便脱鞋,席炕而
坐。新中国成立后,住宅发生很大变化,村屯多建立在临公路,近江河的平地上。区内明星屯
就是1952年在嫩江左岸的平地上建立的。进入80年代后,房屋建筑多以砖瓦结构,一般为三间,
分寝室、客房、厨房和仓库等。现在多数居室不再打满炕,一般是半炕或不打炕而置床,同汉
族的居室基本一样。
蒙古族住宅,过去游牧,无固定住所,住适宜游牧的蒙古包。定居后,房屋多为草苫平房,
东西两间正房,西为里屋,东为外屋。有南、西窗,有的在北墙开小窗。屋的火炕南、西、
北相连,称刑字炕。蒙古族以西为大,认为佛在西天。一般男女老少同住一室,外屋做厨房,
烟筒设在距离西山墙3尺处,并高出房檐四尺以上。后来草苫平房改为土平房,其结构基本与
草苫平房相同,只是烟筒在房顶一角,烟道在山墙里面。院落较宽敞,便于养牛马。院内设有
仓库、牛圈、柴栏等。院墙高4.5尺以上,以栏住牛马。院内两边各埋一粗木桩,日“罗汉木”。
每桩上下凿两眼,串上“楚郎”(横穿木杆),以拦牛马。有的人家在院中立一根长杆,杆
头悬挂一面白旗,上写经文,其意“保佑平安”、“吉祥如意”等。现今的住宅,已由土木结
构发展为砖瓦结构,多为两间或3间房,坐北朝南,昔日的刑字炕,西窗、院中立长杆挂白旗
等之习俗已改变。
四、交通工具
解放前,人民群众有事外出,多数徒步,如有急事和路途较远骑马、坐车或乘坐爬犁而行。
地主富绅有钱人家备有鞍辔专供骑用的“走马”或“四轮大马车”。有少数富绅子弟和官吏
骑自行车。
解放后,公共交通事业逐渐发展,城乡之间多数通公共汽车,交通方便,人们可乘公共汽
车外出活动。60年代后,灵活方便的自行车,已成为人民群众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出租小轿车也成为人们
的交通工具。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企业家骑摩托车和专用小轿车日益增多。在农村,随着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发展,自行车、小马车、小四轮拖拉机已成为农村的主要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