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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末时期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清末时期



  

  清顺治五年(1648年)全旗境内共划分三个努图克。旗府初设榛子岭(今肇东境内)。

  第一努图克辖八家子、东托古屯、胡大屯迤东至呼兰河境地区。

  第二努图克辖东浩尔其屯、木甲屯、靠山屯迤东至托古屯、博尔拉屯、青马沟;南至松花
江岸一带地区。

  第三努图克辖南起松花江岸,西及浩尔其屯、十家子、花尔屯;北至杜旗以西地区。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于荒段置肇州厅,实行蒙汉分治。全境划分10个区,辖444个乡,538
个自然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