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时期
第二节 民国时期
全县共分12个行政区,区下辖12个乡。
县城为第四区:东至二站,西至博尔济哈台,南至松花江,北至九区(大官)。
第二区(老城基):东至丰乐城,西至十区,南至二站,西南至中城(即肇源城),北至八区。
第一区(博尔济哈台):东至九区及中城,西至十二区,南至江沿,北至十一区。
第三区(鄂多尔图台):东至四站,西至二区,南至江沿,北至蒙界。
第五区(伊顺招即义顺区):东至八、九区,西至十一区和一区,南至县城,北至安达界。
第六区(和字牌即肇东和平区):东北至肇东界,西至七区,南至蒙界。
第七区(乐字牌即丰乐区):东至六区,西至八区和老城基,南至蒙界,北至肇东,安达界。
第八区(平字牌即兴城区):东至七区,西北至九区,南至蒙界。
第九区(升平镇):东至肇东界,西至五区,南至八区,北至杜尔伯特旗。
第十区(三道岗子):东至七区,西至一区,南至中城,北至五区。
第十一区(古鲁站):东至五区,南至乌兰诺尔站,西至江沿,北至杜扎屯垦局界。
第十二区(茂兴站):东至一区,西至嫩江沿,南至松花江沿,北至乌兰诺尔站。
12个乡是:头台乡、二站乡、三站乡、四站乡、和字乡、乐字乡、安字乡、古鲁乡、新站
乡、茂兴乡、平字乡、一顺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