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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日伪时期

第三节 日伪时期



  

  伪大同二年(1933年)实行保甲制,全旗境内划分五个行政区即五个保。有城区、茂兴、三
站、四站、新站。

  下分176个甲。即:

  城区所属45个甲。

  茂兴所属32个甲。

  三站所属36个甲。

  四站所属24个甲。

  新站所属39个甲。

  甲下设牌,一般10户为标准,全旗共有2 413个牌。

  伪康德三年(1936年)实行街村制。

  旗境内先后设置16个街村:肇源街、万兴村、头台村、超等村、茂兴村、新民村、兴化村、
大官村、古龙村、维新村、花尔村、八里村、向阳村、三星村、同仁村、四兴村。

  街村下设区划,区划下以10户至20户划分为闾,后改称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