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解放后 旗制行政区划基本按伪满洲国区划接收管理。设有城区、头台、超等、茂兴、新民(新站)、
古龙、三星、同仁、向阳、大官、兴化、万兴、花尔、维新、八里、四兴16个行政区。1946年
5月设立安乐县将旗境东部的四站、五站等地划出,同年7月21日安乐县撤销后,将八里、四兴、
三星、同仁、向阳五个区划给肇东县,同时省将杜旗的新屯区划给本旗。
1946年末本旗调划为10个区:肇源、头台、二站、三站、茂兴、新站、古龙、大官、兴化、
新屯。
1947年新屯区又划回给杜尔伯特管辖。从原各区划出一个第二区,全旗仍保持10个区的体
制。
1951年将薄荷台、 超等与原合并的区重新划分出来,又增设十一区 (薄荷台)和第十二区
(新宿)。全旗共有194个行政村,749个自然屯。
1956年旗改县。实行并村划乡。确立29个乡镇:肇源镇、福兴乡、三站乡、薄荷台乡、裕
民乡、和平乡、二站乡、老虎背乡、永利乡、胜利乡、头台乡、瓦房乡、茂兴镇、愉快乡、自
立乡、民意乡、新站镇、永发乡、振余乡、繁荣乡、富强乡、义顺乡、大兴乡、浩德乡、大官
乡、兴隆乡、超等乡、新村乡、富源乡。
1958年建立15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肇源镇、三站、薄荷台、二站、和平、水利、头台、
超等、茂兴、新站、古龙、义顺、浩德、大官、兴隆。
1959年将大官、兴隆两公社划给安达县管辖。
1961年将水利公社改为永利公社,又增划出福兴、裕民、城郊、胜利四个公社。
1962年又曾划出东风、瓦房、民意、永发、永胜、富强、大兴七个公社。
1964年全县重新调整为20个公社:肇源镇、福兴、三站、薄荷台、二站、裕民、和平、城
郊、永利、胜利、头台、超等、茂兴、民意、新站、古龙、富强、义顺、浩德、大兴。( 1983
年将城郊改为兴安、胜利改为古恰)。
其间,1949年县城设立4个街人民政府(后改居委、办事处),农村设村人民政府192个。1954
年全县有茂兴、新站、头台、二站、三站等 5个村级镇人民政府,受区政府领导。1958年将镇、
村政府调整为166个管理区,1962年又改为205个生产大队,1980年缩为 201个生产大队。全县
自然屯1949年有778个,到1980年自然变化为568个。1984年3 月30日17个公社改为乡,茂兴、
新站两个公社改为镇,肇源镇未变。201个生产大队改称为村民委员会,1 267个生产队改为835
个村民小组。
1949年区、村明细表 计:10个区196个村
1954年各区、村明细表 12个区182个村
续表
1958年各人民公社与管理区明细表
1949年~1980年全县行政区划表
续表
省地直属单位
我县境内有省直属单位四处,占居十一个自然屯。地区直属一处占居自然屯一个。
省地直属单位表
乡镇境内的县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