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农业第一节 土地开发 清光绪年间由于封禁解除,山东、直隶移民增多。光绪二十四年(1898)黑龙江将军恩泽奏
请开垦我旗荒地。
第一次丈放。光绪二十七年,(1901)责令铁路交涉总办周冕着手丈放铁路两侧三花地,共
丈放435万多亩,地价合计418 920两白银。由于办法不宜,有折价八扣21 820余两的地价银未
交付,漏载地价 6 500余两,其丈放与惯例有许多相反之处。光绪二十四年由新任铁路交涉局
总办宋小濂及银行提调张樾担任查处和丈放事务。经过改革后废除公田改为民田,一般耕地依
惯例征收地价和经费银。
第二次丈放。因境内“领地者增加”,光绪三十年(1904)九月再次由理刑主事庆山派员办
理铁路以西的荒地开发,翌年八月出放毛荒225万亩。
第三次丈放。光绪三十二年(1906)新任巡防局委员崇绶和庆山视察所见前回丈放北部20井
荒地外尚有湿地可耕。责前回丈放之肇州厅,丈放附近湿地88.5万余亩,而蒙旗要在莲花泡、
老虎背等地出放九井土地(21.87万亩)。
第四次丈放。光绪三十三年(1907)黑龙江将军程德全派员至松花江岸丈放,除勘留市街基
地选定商埠外,其余荒地均系丈放之内,蒙旗要与收租银地价分益。理藩院奏请,示准先付押
银60万两,由收局带回,着手丈放涝州、信宿岗子(马克图)、肇州等地。然后由沈崇绶丈放莲
花泡、老虎背之荒地。后由甘井子荒务局总理何棫朴接任,再度调查沿江莲花泡、老虎背等九
井土地,磋商数日后,逐出放前年报领的莲花泡、老虎背地,重新报领扎萨克王府三道岗子后
西河神口荒九井。该地蒙人自领纳地价银。先以29万亩允农民陆续价领,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
春前后丈放195万亩。
民国四年(1915)至民国十四年间,居辽宁的边外人开始大量移入,他们以烟、茶、盐等从
蒙人手中买地开荒。此时汉人北上开拓土地尤盛。“地房子”、“窝棚”之类地名由此渐多。
伪满时期(1931年)“九一八”之后,日本侵略者着眼于以松花江流域为主体的北满开拓。
声称:“农业上松花江流域之地位,值一注目”。1936年将本旗的可耕地确为二千万陌( 相当
三十万亩 ),视西部为重点。1937年,兴修二段江堤,拦截老龙口,以着眼于内地可大量开拓
的土地。 1938年先在马营子办农造地,三年开拓土地五千余亩。1940年至 1942年又在老龙口
(巴彦)、新西北共开拓土地八千余亩。
随后日本唆使伪满政府欲将朝鲜人迁往北满,以种植大豆、水稻满足掠夺之需要。把有开
发价值的连片荒地做开拓区,宣布属境之内的荒原和部分耕地全部国有化,以供开拓耕作。肇
源城北的英哥窝堡、三元窝堡、五百垄一带,鄂得、三棵树、乌虎马一带,岔格岱、毕家窝堡
一带,马营子、西北呼赉等都列为开拓区,共开拓土地五千多亩。将其中一部分土地租给当地
农民耕种以食地租。
建国后1950到1983年除历年零星开荒外,可分为四个时期,四种不同区域。
第一时期是1950年到1955年,开垦新站西大泡子和二段。二段堤坝伪满建成后嫩江洪泛受
阻,新站西大泡子于枯,泡底与二段堤内露出大面积肥沃荒原,旗委决定开垦这块处女地建立
农场,三年开荒四万亩。1951年国营肇源农场经规划后,新站、新合、永安、永发、向前、卧
龙等地在泡底开荒万亩。
第二个时期是1956年到1960年,开荒区域为立陡山下。古龙大青山至兔蹲岗江堤于1956年
建成后,县委决定未婚男女千人垦荒队进入荒原。1957年将立陡山已开垦的荒地全部移交给农
场建立分场。1962年收回农场管理权,由富强、古龙两乡接管和续开三万亩。
第三个时期是1961年到1966年,部分乡镇在各自区域范围内复弃耕荒地。民意乡的敖包山、
马蹄泡和新村一带开荒三千亩,超等乡成功村和古恰乡的哈友村在二龙山路北开荒两千亩;兴
安乡的四方山、兴安村在梁红窝堡开荒三千亩;古恰乡的太平、五一、沿海、托古村在八家河
沿岸开荒六千亩;和平乡的和平、工农、敏字、原野村在高丽沟子、青山下开荒六千亩。
第四个时期是1971年到1975年主攻江湾地。茂兴镇当权村在三岔河围堤开荒三千亩;超等
乡维新、永捷村在鳇鱼圈小羊市开荒 1 500亩;古恰乡的古恰、姜岗、哈友、兴发、托古村在
喇嘛洞、大小青山、王八坑一带开荒一万亩;兴安乡的友谊、四方山、双合、老虎背、东兴、
郊原村在黑鱼泡、弯弯肚子、苗家亮子、马蹬泡、头道汀开荒一万亩;二站乡的二站、红光、
丰收、丰产、太平、民主、新发、五星等村在韭菜岗子、土桥、莲花泡、戴通亮子后堵、鳇鱼
圈、大菜园子开荒四万亩;三站乡的宏升、宏昌、宏伟、宏旗、宏林、宏胜、宏大等村在老船
站、大口面、裤裆河、赵黑牛开荒一万亩。开拓江湾地还有古龙、新站、民意、薄荷台等乡镇。
在江湾开荒虽对增产粮食和增加收入有利,但也出现破坏水土和植物生态,给防汛带来不利。
二站、三站等地出现严重的风蚀滚沙,水蚀劈岸,草原沙盖,河道变迁,河底升高,塔头、山
杏、桑树接近绝种,芡实等水生植物也近于灭绝。由于掠夺开发日益严重,1976年以来,县政
府严令禁止在江湾、草原、坡地开荒,以保护生态平衡。
1950年至1980年开荒统计表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