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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饲养管理

第二节 饲养管理



   

  一、清末和民国时期

  清代境内遍布草原。耕地少,草原多,蒙古族人民在这里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生活。所饲
养的牲畜虽然数目很多但由于对疫病无抗拒能力,因而发展缓慢。清末及民国初年,随着外国
经济势力伸入内地,蒙古王公贵族成为洋货消费者后,低价出售牲畜,高价买进洋货,出现了
“牧不番息”逐渐衰落的景象。光绪三十二年(1906)饲养的禽畜总数只有16.3万头(只)。民国
三年(1913)禽畜发展很快,虽然受到洪水影响,存栏总数达到229 038 (只),为历史最好水平。
蒙古族人民有驯养家禽的丰富经验,驯马、牛为耕畜。饲养的黄牛可以挤牛奶提炼名贵食品,
牛、羊是蒙古民族的主要食品和商品经济来源。

  二、伪满时期

  1932年江水泛滥,全县 60%的农田和草原被淹没,饲养牲畜的草料奇缺,牲畜疫病成灾,
大量死亡,全旗牲畜存栏数仅有 8.2万头(只)。1933年春季全旗大牲畜普遍瘦弱,疫病泛发,
患疥癣的牛马显著增多。马死亡24 390匹,牛死亡1.15万头,出现了耕畜不足的情况。1937年
修建老龙口堤坝防止外淹,草原得到生息,畜牧业有所发展,每匹耕马每年给料 1 500斤,草
四千斤,耕牛给料五百斤,草四千斤。伪康德七年后连年要军马、官猪、摊派活鸡和鸡蛋及土
匪抢劫等,饲养发展缓慢。

  三、建国后时期

  1949年春,全旗耕畜不足。大牲畜中的使役畜仅 22 280头,按耕地面积计算缺(每匹耕畜
50亩)1 337头。旗府号召插犋换工,并派人到内蒙西林买马 300匹,贷给农民补充畜力不足。
广泛宣传饲养管理经验,巩固土改成果,确定畜权,发放牲畜执照。1950年国家颁布了《家畜
保护暂行条例》,我旗开始开展牲畜防疫工作,注意保护草原,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发展。

  1952年至1956年每年春季集训“三员”(饲养员、使役员、放牧员)一次,并推行克山仁里
村“一匀十五不,长草短喂,寸草三刀,粗料细喂,少给勤添,看槽细喂”的饲养方法和“春
放洼,夏放岗,秋放山阴,冬放阳”的放牧经验,全旗大牲畜有所发展。1953年畜牧业生产发
展较快,大牲畜比1952年增加了4 463头。

  1956年初级社进入高级社,提出“快马加鞭,激流涌进”的口号。生产方式和饲养形式的
改变,致使畜牧业发展缓慢。1956年比1955年大牲畜减少2.67万头。县委、县政府组织畜牧部
门的工作人员深入超等乡调查研究,并总结出“吃好、使好、管好”的经验,加强了饲养管理,
减少死亡率。又先后在县内六个乡成立了畜牧兽医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全县 40%的农业
社队实行了“定额管理、增膘复状、保配、保胎、保成活、超产奖励”的制度,在草料缺少,
畜少活多,老弱归堆的情况下,基本保证大牲畜的健康发展。

  1958年我县刮“共产风”、大搞供给制,实行“南畜北调,北户南迁”,曾一度出现杀鸡
宰猪风。“共产风”、“浮夸风”使大牲畜比上年减少 3 690头。1959年推行饲养合理报酬,
开展评比检查活动,改善饲养管理条件,激发了放牧员、饲养员的积极性。全县绵羊比上年增
加3 000只,1958年有羊21 410只,1959年产羊羔 24 140只,翻了一番。翌年县委和县政府制
定了“四包一奖”,实行“三关奖”和“四季保胎奖”的办法后,规定了“三员”报酬,按时
评比及时兑现。并推行和平公社敏字大队饲养畜牧 “五改”(改混槽为分槽饲养;大帮为小帮
饲养;老、弱、病畜单槽饲养;孕畜专槽饲养;耕畜增膘复壮 )的经验,采取增加耕畜头数,
复壮弱畜,治疗病畜的积极措施,“体弱、多病”的局面得以初步扭转,并保证了生产。

  1963年养猪实行“公私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推行了浩德公社养猪“公有公养、公
有私养、私有私养”三种方式并举的经验,生猪比上年增加1.1万头,社员养猪达4.5万头,比
上年增加7 100头。公有公养、公有私养的生猪达一万多头。

  1966年大牲畜和生猪年末存栏数是建国以来的最高纪录。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后,畜
牧业生产下降。1968年使役畜比1966年减少9 300头。1970年实行四级大办养猪场(国家、公社、
大队、小队 ),鼓励社员、城镇居民积极养猪,组织机关企事业养猪,食堂饭店养猪,中小学
养猪。1970年全县生猪饲养量达133 345头,比1969年末存栏77 160头,增长42.8%,向国家交
售肥猪 2 530头。1972年浩德公社莲花大队饲养管理制度,实行定饲料、定防疫、定粪肥、定
使役,对保护繁殖有功人员进行奖励。1972年至1976年每年生猪生产递增2万头。

  1977年狠抓“大养其猪”,和黄牛商品基地工作,年末大牲畜和集体养猪超过了历史水平。
1978年以后生产队集体办猪场,并要求办百头猪场,出现主观与客观相脱离,到1980年末,集
体养猪由1976年 3万头减少到一千头,1982年集体养猪全部取消。1970年至1980年养马没有发
展,徘徊在7.2万匹左右。

  1981年以来全县推行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到1983年全县养畜禽专业户达1 740 户。全县
第一个养奶牛专业户王传福,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连续购进两头母牛和五头育成母牛,
经过三年辛勤劳动,由一个普通专业户发展为初具规模的家庭奶牛场。1983年奶牛存栏数最高
达43头。由于科学饲养管理,年产奶量为78吨,全年总收入4.44万元,纯收入3.64万元,人均
收入 7 280元。在全省农村开展科学致富奖活动中荣获奶牛饲养项目第一名,被授予1984年省
级养奶牛高产大王证书。




  全县黄牛存栏数达11 209头;马(骡驴)22 498匹;猪126 279头;羊156 306只;兔50 657
只。

  野生动物饲养 1960年至1963年省外贸局在我县和平公社立功大队建一处野生饲养场,养
紫貂、银狐等野生动物,群众受到启发,开始有少量饲养。到1982年,饲养貉子的82户, 344
只。养貂的9户,44只。养狐狸的1户,5只。集体养貂场1处饲养34只,养鹿场1处饲养80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