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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下序

水利志

编下序


  清朝,境内无水利工程,江河流畅无阻,洪水过后水草更加丰茂,逐水草而徙的蒙古牧民
更加悠然自得。清末以后,定居者越来越多,大片荒原被开垦为良田,随之开始出现了一些小
型的水利工程。

  民国和伪满时期,境内水利建设工程仅有几处规模很小的防洪堤坝,设计不精,坝线曲折,
奇宽奇窄,外难以抗洪,内不能治涝。连年水患,严重威胁人民生产生活。每年汛期雨季,客
水自西向东顺流而下,沿江的良田民屋深受其害。1910年、1932年等几次特大洪水,给人民造
成巨大灾难。

  建国后,修堤筑坝,开渠建站,变水害为水利取得巨大成就。建国34年,国家向我县兴修
水利工程投资达五千多万元,共完成6 371万立方米土石方量,兴修灌区56处,开凿机电井1 143
眼,设计灌溉面积83.44万亩。投资293.2万元,治理28.5万亩易涝面积。1957年特大洪水以后,
26年来我县人民安居乐业,未受洪水和大面积内涝威胁。1982年峻工的南部引嫩工程,我县有
26 400万立方米受益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