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所有制形式
第一章 所有制形式
私营工业 我县私营工业始于明朝,清时均为豪势富户和富裕手工业者独资经营,招聘劳
计和徒工成立铺口,以皮革、制毡、制酒、米面加工、铁木制作为最多。民国年间,铁匠炉、
木匠铺、皮铺、毡铺、磨坊、烧锅等遍及各主要乡镇,开始出现合伙的经营形式。
1931年旗内共有铁匠炉、木匠铺、皮铺、毡铺、成衣铺、磨坊、染坊、油坊、烧锅、银匠
铺等104家,总产值24.6万元,人均产值644元。1943年后,由于日本侵略者加紧掠夺,小手工
业作坊大都停产。直到解放初期的1946至1948年私营工业才相继恢复生产。私营工业企业为县
民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延伸到1956年。经过“一化三改”后私营工业过渡为全民所有
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1979年后又出现了少量的私营工业,多为被服和修理业,近年日渐
增多。
集体工业 经过清算,1948年后一部分私营工业倒闭,工人们以合伙经营方式,自愿入股
投资组成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通过“一化三改”,生产资料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确定
了工业企业中的集体所有制形式。当时主要厂家有县铁业社、县木业社、县皮革社、县被服社、
茂兴皮革社、三站铁业社、新站木业社等49家,年总产值为190万元。
1979年后,以第三产业形式由全民所有制工厂、机关、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大集体或小集
体体制的附属工厂,安置待业青年,但这些附属厂无论盈亏均由主办单位自行负责。
国营工业 1946年没收私营天亨久烧锅和油坊,分别改为新华制酒厂和建东油坊,并兴建
一座纺织厂和一处果蜡局(厂),此为国营工业之始。
1956年以公私合营并向资本家定期支付利息的赎买方法,把我县的民族资本主义企业改造
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厂家有县宏远罐头厂、县木器家具厂、县汽胶车修理厂;自
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有制砖厂、县制酒厂、县油米厂、县印刷厂、县农业机械厂、县发电厂、
县屠宰加工厂、茂兴联合加工厂等16个厂家,职工896人,总产值373万元。
1958年大跃进中盲目兴建制糖、纸浆、轴承、化工、化学农药、日用化工、石油提炼等厂
家,耗资巨万,收效甚微。调整以后全部关闭。
1968年后相继兴建了县玻璃厂、县变压器厂、县锅炉厂、县制药厂、县糖果厂、县空压机
厂、县电子仪器厂、县冷饮厂、县松花江冷饮厂、县糖厂、县磷肥厂、县陶瓷厂、县广播电柱
厂、新站制酒厂、县水泥厂、县电机厂、县化工厂、县第二砖瓦厂、县造纸厂、县橡胶厂、县
乳品厂、县粮油食品加工厂、县针织厂等23个全民所有制厂家,其中有四家关停,六家盈利,
13家亏损,1983年亏损额为 194万元。全县全民所有制企业现有35家,22家为盈利企业,利润
总额186万元。盈亏相抵后亏损8万元(总亏损额为251.9万元,8万元以外均为“允亏”数)。1984
年亏损总额为5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