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电力第一节 发电 伪满时期,县城有一部日本产小型直流发电机,配一台10马力内燃机。由苏联工人依万操
纵。1940年至1945年由日本青年训练所经营,每天发电一两个小时。只能供旗公署、医院、实
验学校、东亚公司等照明用。1944年除供照明外,还用电加工一部分粮米。
1946年有七家碾磨坊用小型发电机打米,不对外供电。发电机组在建东油坊内。1947年11
月由企业公司建一座小型发电厂,供打米和党、政机关照明。主要设备20马力单缸柴油机和20
千瓦发电机,年发电量5.5千度,打米用3.5千度。额定电压110伏特,供电线路1.5公里。1949
年电厂增加60马力柴油机一台。发电11千度,供电线路2.5公里,额定电压220伏特。1953年电
厂单独经营(不打米),用50马力柴油机和30千瓦发电机发电。厂内增设电动机 6台,电焊机一
台,供电线路5公里,年发电量15千度。
1956年4月1日筹建发电厂,是年7月1日建成投产。厂址在粮油路北侧二中对面,机组设备
有160马力柴油机和100千瓦发电机,375马力蒸汽机和240千瓦发电机,180 马力蒸汽机和 130
千瓦发电机。额定电压为高压是3 300伏特,低压是780,220伏特。年发电量170千度。为机关、
企业、事业和灌区抽水供电,线路10公里。1958年由县投资65.2万元,在码头重建发电厂,1960
年5月10日投产。年发电2 714千度,供电线路总长25公里。是年,开始收电费,实行以10瓦灯
泡每月收费0.60元标准的包费制。后改为用户按电表计费,照明用电每度0.30元,动力用电每
度0.19元。经过连续扩建和设备改造,1969年发电设备容量达375千瓦机组三台,年发电量455.9
万度,为历史最好水平。
1958年大跃进时,农村采用锅托机(蒸汽机)自办小电厂,以玉米穰子做燃料带动发动机发
电,有一少部分用柴油机带发电机,一时受到称赞,因技术水平低、事故多、成本高、效率低,
逐渐全部淘汰。
1970年4月1日开始国网供电,自发电终止,发电厂转为电动机生产厂家。
1979年肇源县糖厂建成后自备电站一座,气轮发电机组容量为 1 500千瓦,1983年发电量
为467万度。
全县发电量情况 单位: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