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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电

第八章 电力

第一节 发电





  伪满时期,县城有一部日本产小型直流发电机,配一台10马力内燃机。由苏联工人依万操
纵。1940年至1945年由日本青年训练所经营,每天发电一两个小时。只能供旗公署、医院、实
验学校、东亚公司等照明用。1944年除供照明外,还用电加工一部分粮米。

  1946年有七家碾磨坊用小型发电机打米,不对外供电。发电机组在建东油坊内。1947年11
月由企业公司建一座小型发电厂,供打米和党、政机关照明。主要设备20马力单缸柴油机和20
千瓦发电机,年发电量5.5千度,打米用3.5千度。额定电压110伏特,供电线路1.5公里。1949
年电厂增加60马力柴油机一台。发电11千度,供电线路2.5公里,额定电压220伏特。1953年电
厂单独经营(不打米),用50马力柴油机和30千瓦发电机发电。厂内增设电动机 6台,电焊机一
台,供电线路5公里,年发电量15千度。

  1956年4月1日筹建发电厂,是年7月1日建成投产。厂址在粮油路北侧二中对面,机组设备
有160马力柴油机和100千瓦发电机,375马力蒸汽机和240千瓦发电机,180 马力蒸汽机和 130
千瓦发电机。额定电压为高压是3 300伏特,低压是780,220伏特。年发电量170千度。为机关、
企业、事业和灌区抽水供电,线路10公里。1958年由县投资65.2万元,在码头重建发电厂,1960
年5月10日投产。年发电2 714千度,供电线路总长25公里。是年,开始收电费,实行以10瓦灯
泡每月收费0.60元标准的包费制。后改为用户按电表计费,照明用电每度0.30元,动力用电每
度0.19元。经过连续扩建和设备改造,1969年发电设备容量达375千瓦机组三台,年发电量455.9
万度,为历史最好水平。

  1958年大跃进时,农村采用锅托机(蒸汽机)自办小电厂,以玉米穰子做燃料带动发动机发
电,有一少部分用柴油机带发电机,一时受到称赞,因技术水平低、事故多、成本高、效率低,
逐渐全部淘汰。

  1970年4月1日开始国网供电,自发电终止,发电厂转为电动机生产厂家。

  1979年肇源县糖厂建成后自备电站一座,气轮发电机组容量为 1 500千瓦,1983年发电量
为467万度。

    全县发电量情况 单位:千度